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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務局

鎖定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以下簡稱省地税局),是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晉發〔2009〕13號)設立的正廳級建制,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税務總局山西省税務局在太原市正式掛牌。原國税、地税機構職責和工作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新税務機構承繼。 [1] 
中文名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
地    點
山西省
類    型
政府機構
下設機構
辦公室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工會經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城鎮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資金等的代徵管理職責,承擔煤礦轉產發展資金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的監繳職責。
(三)加強納税服務職責,着力改進和優化納税服務,構建和諧的税收徵納關係。
(四)加強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職責,加快實施金税工程,優化業務流程,逐步實現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現代化。
(五)加強以大型企業為重點的税源監控,不斷提高個性化、專業化服務水平。
(六)強化內部審計職責,加強對税收執法權的監督制約,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廉政建設。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税收、税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對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税收法律法規和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全省地税系統税收徵收管理改革。
(二)參與税收政策的研究,具體起草有關文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在授權範圍內對地方税收政策進行解釋。
(三)研究制定全省地税系統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省地方税、共享税的徵收管理、税源管理、納税評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負責地税各類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地税涉外税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交付徵收的各項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分析監控等工作。
(六)監督檢查全省地税系統的税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七)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全省地税系統納税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全省地税系統納税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開展税收宣傳,加強註冊税務師行業管理。
(八)組織實施對納税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税服務和税源管理。
(九)編制、分配和下達全省地税系統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開展税源監控、分析和預警;組織辦理税收減免等具體事項;負責全省地税系統的税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十)負責全省地税系統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
(十一)組織開展全省地税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全省地税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負責各級地税機關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黨建等工作。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省地税局設12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一)辦公室。
處理機關日常政務;擬定全省地税系統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省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查、信訪、保密、密碼、政務信息簡報等工作;承擔對外宣傳、新聞發佈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機關網站管理工作;負責對外事務和全省地税系統外事工作。
(二)人事處。
承辦省局黨組日常事項;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全省地税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定具體實施方案和相關管理制度;承擔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承擔市局領導班子和處級幹部以及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全省地税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
(三)巡視工作辦公室。
組織落實上級巡視工作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擬定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各項決策部署情況,監督檢查遵守規章制度、執行紀律以及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四)基層工作處(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擬定全省地税系統基層建設、教育培訓、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等相關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地税系統基層建設;負責幹部職工的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各類教育培訓活動;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和評先創優活動,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税務文化建設。負責加強全省地税系統思想政治工作。
(五)政策法規處。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地税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税種、綜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税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税種、綜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税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税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對税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税收執法責任制、税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税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
(六)徵管和科技發展處(納税服務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擬定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税收徵管規程完善的建議;
組織實施税收徵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税評估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税收收入徵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税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税收徵管資料管理;推進徵管改革等。承擔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優化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省地税系統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税人投訴;組織實施税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税人的税法宣傳。
(七)收入規劃核算處。
編制税收收入中長期規劃,編制、分配和下達年度税收任務;監督檢查税收任務執行情況和税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預警和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工作;組織開展經濟税源調查、重點税源監控、企業税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税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税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税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收入數據。
(八)財務管理處(督察內審處)。
擬定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相關制度和辦法,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管理全系統經費、財務、裝備、固定資產,辦理各項經費劃撥;負責全系統基本建設計劃的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工作;組織實施全系統資產的購置、佔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着裝管理工作等。負責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全系統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離任審計等工作;督察落實各類審計結論。
(九)税政一處(國際税務管理處)。
負責營業税、資源税、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車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印花税等税種及相關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税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負責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特別納税調整、涉外企業税收管理、居民境外投資税收服務與管理工作。
(十)税政二處(大企業税收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等;承擔大型企業税收相關工作。
(十一)規費徵收管理處。
負責煤炭水資源補償費、教育費附加價格調節基金、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城鎮退役士兵安置任務有償轉移資金等規費(基金)的徵收(代徵)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編制、分配和下達年度計劃並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對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規費(基金)的分析評估、費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規費(基金)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規費(基金)的諮詢輔導、法律救濟工作。
(十二)煤炭基金徵收管理處。
負責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代徵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煤礦轉產發展資金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的監繳工作;編制、分配、下達年度計劃並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對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分析評估、費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諮詢輔導、法律救濟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省地税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晉辦發〔2005〕17號文執行(行政編制5名已劃轉省紀委統一管理)。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直屬機構

(一)稽查局
負責全省地税系統稽查工作的管理、指導、業務培訓、税收專項檢查、税務重點稽查、受理、查辦、偷、逃、騙税案件局長:孟來茂 副局長:温四香、王少挺
(二)直屬一分局
負責省級預算固定收入的金融、保險企業營業税;在並的中央直屬電力、石化、有色金屬、統配煤礦和太鋼等企業營業税、資源税、省級企業所得税,以級其他收入的徵收。局長:姜亞望 副局長:王寧、王建平、畢淑玲
(三) 直屬二分局
負責全省農業税、農業特產税、耕地佔用税、契税的徵收管理及税收稽查,跨區域項目(工程)税款的直接徵收,研究農民税負政策和農業税制改革,處理執行税法和農業税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按有關規定,組織辦理農業税災情減免事項。局長:周平川 副局長:王肖勇、李春光
(四)直屬三分局
負責全省地税系統信息化工作的組織、管理、應用、指導、監督等工作。局長:李昌平 副局長:鄭亮、李建光
(五)太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地方税務局
負責園區內各項地方税收和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局長:張安東 副局長:劉玉文、楊麗萍
(六)太原經濟技術開發區地方税務局
負責園區內各項地方税收和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局長:張天寶 副局長:張廣瑞、劉靜
事業單位:
(一)信息中心
負責本系統信息管理,計算機通用軟件的開發、推廣和使用工作。主任:崔軍 副主任:李菲、張理強
(二)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副主任:吳東昇、高建軍
(三)税研所
負責地方税收、税源調查、税務資料的蒐集與整理;開展税收理論研討等工作。所長:馮國安 副所長:王久瑾 、吉海瑞
(四)諮詢中心
開展税務諮詢,實施税務代理業務;受省地方税務局委託,執行會計審計及負責指導、協調所屬市(地)、縣(市、區)税務諮詢、税務代理等工作。主任:張瑞清 副主任:耿澤 、武建
(五)税務幹部教育中心
負責全省地税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總經理:張亮生 副總經理:白廣順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人員編制

省地税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4名(含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總會計師1名;正副處級領導職數3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人員工作處領導職數1名)。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其他事項

(一)省地税局垂直管理市、縣(市、區)地税局及其派出機構。
(二)省地税局設六個直屬行政機構:稽查局、直屬一分局、直屬二分局、直屬三分局、太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地税局、太原經濟技術開發區地税局,均為正處級建制,領導職數均為1正3副,行政編制總計209名(其中:稽查局行政編制40名、直屬一分局行政編制50名、直屬二分局行政編制21名、直屬三分局行政編制32名、太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地税局行政編制36名、太原經濟技術開發區地税局行政編制30名)。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現任領導

劉培平(黨委書記、局長)
張鵬飛(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朱東宏(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晉芳(黨委委員、副局長)
司新山(黨委委員、副局長)
沙宏(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李淵(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2]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山西省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3]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所獲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4] 

山西省地方税務局税局地址

地址:水西門街23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