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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農奴制
鎖定
- 中文名
- 封建農奴制
- 外文名
- The feudal serfdom
- 類型
- 經濟制度
- 人羣
- 農民
封建農奴制起源
隸農制起源於古羅馬共和時期,隸農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有自己獨立的經濟,但是他本質上是依附於主人的,隸農制起源主要是羅馬共和後期,當時一個是奴隸發生了大規模的起義,比如像斯巴達克起義。另外一個羅馬在海外的奴隸數量由於擴張戰爭的停止,所以奴隸的數量來源也有限,在這樣的情況下,就迫使奴隸主改變他們的奴役方式,將奴隸主很多莊園把大地產分成若干的小快給奴隸種,這就是隸農,當然隸農的起源在羅馬共和時期最初還是一些自由人,但是在奴隸主被迫放棄那種奴隸制的生產方式以後,把小塊土地分給奴隸,原來的自由人獲得小塊土地的奴隸逐漸地也喪失了人身自由,依附於奴隸主。
中世紀是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時間跨度從西羅馬帝國的衰落延至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爆發。一般來説,史學界認為,古羅馬帝制初期的隸農制和日耳曼人大遷徙之前的温和的奴隸制被看作是中世紀西歐農奴制的 淵源。日耳曼人在遷徙後滅掉了西羅馬奴隸制帝國,建立了一系列新興封建國家,諸多戰亂的摧殘、沉重的税收與兵役負擔、教俗貴族的土地兼併使大量的日耳曼自由農民破產,紛紛淪為封建主的依附農民——農奴。另一方面,國王通過土地的層層分封,構建了一個森嚴的封建等級制度,各級世俗和僧侶貴族佔有大量的土地,擁有封建的領主權,包括司法權,行政權及各類經濟隸農權,他們將農奴限制在自己的莊園中進行奴役。大約在十世紀,西歐農奴制基本形成。
14世紀,隨着政治和經濟實力的增強,外來騷擾減少,封建經濟出現較快的發展。到了15世紀,出現小封地佔有者階層,稱為地主貴族或小貴族。地主貴族為了從封地上榨取最大收入,必須有足夠的勞動人手,因此都竭力把依附農民固着在土地上。到了近代,沙皇們多次制定法令,限制農民的遷徙。標誌着農奴制的形成。
封建農奴制實質
六七個世紀之前,在歐洲曾經存在着一種封建農奴制,農奴制和教會的肆意橫行讓歐洲的那個時代被稱為“黑暗的中世紀”,在西藏直到20世紀50年代也存在着封建農奴制,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制度呢?法國藏學家亞歷山大·達維·尼爾,被認為是第一個到達拉薩的歐洲女性。她在1953年出版的《古老的西藏面對新生的中國》這本書中寫到,舊西藏所有的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他們完全喪失了一切人的自由。
歷史學家所説的中世紀是指公元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到1640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爆發這一段歷史時期。古羅馬在公元前的三世紀末和二世紀初到公元的二世紀,大概400年的時間裏,發展出很大規模的奴隸制莊園。像在西西里的一些奴隸制的大莊園當中,奴隸甚至要戴着鐐銬進行勞動,在監工的皮鞭下。在西藏的莊園也是以莊園的形式進行生產、組織、勞動、分配的,這個和古羅馬的奴隸制的莊園有相近之處。農奴制和奴隸制只隔着一張紙,它是人類史上依附程度最強的人身依附制度或者最殘酷的剝削制度,農奴制是接近於它的,僅次於它的亞殘酷的制度。
封建農奴制廢除時間
以時間順序為序:
- 蘇格蘭:農奴制消失於14世紀下半葉,但農奴繼承製度延續到1747年。
- 瓦拉幾亞:正式廢除於1746年。
- 摩爾達維亞:正式廢除於1749年。
- 薩丁尼亞王國:正式廢除於1771年12月19日。
- 哈布斯堡君主國:正式廢除於1781年11月1日。
- 波希米亞:正式廢除於1781年11月1日。
- 巴登:正式廢除於1783年7月23日。
- 丹麥:正式廢除於1788年6月20日。
- 赫爾維蒂共和國:正式廢除於1798年5月4日。
- 巴達維亞共和國:1798年6月12日建立的憲法廢除了農奴制。
- 塞爾維亞:1804年。
- 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正式廢除於1804年12月19日。
- 瑞典-波美拉尼亞:正式廢除於1806年7月4日。
- 華沙公國:正式廢除於1807年7月22日。
- 普魯士王國:正式廢除於1807年10月9日。
- 梅克倫堡:正式廢除於1807年10月。
- 巴伐利亞:正式廢除於1808年8月31日。
- 拿騷:正式廢除於1812年9月1日。
- 日瓦爾省:正式廢除於1816年3月23日。
- 庫爾蘭省:正式廢除於1817年8月25日。
- 符騰堡:正式廢除於1817年11月18日。
- 利沃尼亞省:正式廢除於1819年3月26日。
- 漢諾威王國:1831年。
- 薩克森自由州:正式廢除於1832年3月17日。
- 匈牙利王國:正式廢除於1848年4月11日。
- 克羅地亞王國:正式廢除於1848年5月8日。
- 奧地利帝國:正式廢除於1848年9月7日。
- 保加利亞公國:1858年。
- 俄羅斯帝國:正式廢除於1861年2月19日。
- 東加:1862年。
- 波蘭會議王國:1864年。
- 格魯吉亞:1864至1871年。
- 卡爾梅克共和國:1892年。
- 冰島:1894年。
- 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1918年。
- 阿富汗:1923年
- 不丹:正式廢除於1959年。
- 西藏:正式廢除於195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