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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抽樣
鎖定
- 中文名
- 審計抽樣
- 性 質
- 抽樣
- 屬 性
- 審計
審計抽樣定義
審計抽樣主要特點
審計抽樣種類
(1)統計抽樣和非統計抽樣。
統計抽樣和非統計抽樣的相同點:
A、都需合理運用專業判斷;
B、都可以提供審計所要求的充分、適當的證據;
統計抽樣和非統計抽樣的根本區別:
統計抽樣時利用概率法則來量化控制抽樣風險;
只要設計得當,非統計抽樣也可達到統計抽樣一樣的效果。
兩種抽樣的選用:統計抽樣的產生並不意味着非統計抽樣的消亡。
A、不影響運用於樣本的審計程序的選擇,因為抽樣方法的選用主要涉及的是審計程序實施的範圍問題。
B、不影響獲取證據的適當性
C、不影響註冊會計師對發現樣本的錯誤所作的適當反映
①屬性抽樣
指在精確度界限和可靠程度一定的條件下,為了測定總體特徵的發生頻率而採用的一種方法。根據控制測試的目的和特點所採用的審計抽樣通常稱為屬性抽樣。
目標:估計總體既定控制的偏差率(次數)
②變量抽樣
指用來估計總體金額而採用的一種方法。根據實質性測試的目的和特點所採用的審計抽樣稱為變量抽樣。
目標:估計總體金額或者總體中的錯誤金額。
③雙重目的抽樣
在審計實務中,經常存在同時進行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的情況,在此情況下采用的審計抽樣稱為雙重目的抽樣。
審計抽樣步驟
1、確定測試目標;
2、定義總體與抽樣單元,註冊會計師應當確保總體的適當性和完整性;
3、定義誤差構成條件。
(二)選取樣本
1、確定樣本規模;
2、選取樣本;
3、對樣本實施審計程序。
(三)評價樣本結果
1、分析樣本誤差;
2、推斷總體誤差;
3、形成審計結論。
審計抽樣使用範圍
1、當控制的運行留下軌跡時,註冊會計師可以考慮使用審計抽樣實施控制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