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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

鎖定
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是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北侖區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等。 [13] 
中文名
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
辦公地址
寧波市北侖區四明山路773號行政大樓B座4樓 [13]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時);13:30-17:00(冬令時)(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13] 

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教育規範性文件,推進教育系統法治建設。
2.負責全區教育的統籌規劃,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3.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配合區委統戰部做好學校統戰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
4.指導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
5.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使用管理辦法。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及相關部門財務管理工作並監督使用情況,負責區本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6.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終身教育民辦教育等工作。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基礎教育等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統籌協調全區基礎教育考試招生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
7.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8.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綜合管理,負責組織落實教育系統國家和省、市人才計劃(工程)。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師德師風建設。組織落實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含校長、園長)的培訓。參與擬訂學校編制、崗位、工資等政策。組織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聘任工作。
9.指導、管理全區教育的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選派出國留學人員等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協助做好漢語言國際推廣。
10.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11.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制定語言文字有關管理政策,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區語言文字的規範應用工作。指導本局主管的社會團體教育基金會工作。
12.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3] 

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綜合科
(掛安全審計科牌子)
1.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後勤、文書檔案、保密、機關財務、信息化等工作。
2. 負責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和對外宣傳、信息發佈、網絡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3. 負責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起草和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
4. 指導、協調和監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及相關部門安全穩定工作。
5. 負責應對教育系統內部突發事件的處置。
6.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校消防、食品安全、疾病預防等工作。
7. 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8. 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9. 負責教育系統社團管理工作。 [2-3] 
組織人事科
1. 牽頭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 牽頭協調教育系統人才工作,負責上級人才工程相關領域人才的推薦申報及輔導工作。
3. 負責學校黨的建設工作。
4. 負責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
5. 指導教育行政幹部和校長培訓工作。
6. 負責局機關和學校幹部人事檔案工作。
7. 指導學校統戰工作。
8. 規劃、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建設。
9. 指導全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10. 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
11. 規劃、指導全區教師培養培訓制度。
12. 管理、指導教師編制、師德師風、待遇保障、職稱評聘、保障獎勵等工作。
13. 指導教育局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2]  [4] 
基礎教育科
1. 承擔全區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管理工作。
2. 統籌推進中小學教學、課程和評價改革,規範辦學行為。
3. 負責普通高中和義務段學校的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
4. 指導教育系統學校團隊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德育工作。
5. 指導全區中小學體育、衞生、藝術、勞動、科普、信息技術、國防和民族教育工作,並擬訂實施相關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
6. 負責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服務保障工作。
7. 負責全區語言文字相關工作。
8. 統籌實施教育對外開放,負責國際學校和外籍學生的管理,負責教育出訪團組計劃編制、審核和組織工作。 [2]  [5] 
計劃財務科
(掛會計核算分中心牌子)
1. 指導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管理和教育收費工作。
2. 指導並監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及相關部門的財務管理、經費核算和資產管理工作。
3. 統籌協調全區學校佈局調整、校園規劃和校舍建設。
4. 指導學校後勤管理。
5. 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
6. 負責裝備經費的安排和監管。
7. 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統計。 [2]  [6] 
職成學前教育科
(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1. 規劃、指導全區中等職業教育學前教育
2. 指導、協調中等職校的專業設置、教育教學改革、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
3. 統籌推進幼兒園教學、課程和評價改革,規範辦學行為。
4. 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招生計劃的編制、招生、學籍管理等工作,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就業指導工作。
5. 承擔全區終身教育的統籌協調和管理指導工作,推動學習型社會建設。
6. 負責指導全區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
7.擬訂全區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牽頭協調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工作。
8.牽頭負責民辦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管與指導工作。 [2]  [7] 
9.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高校招生自考辦公室
1. 嚴格執行教育部、省市招生辦等上級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改革措施,並負責宣傳、諮詢工作;
2. 負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專、自學考試等報名、考務工作;
3. 負責完成高校、中專、技校符合錄取最低分數線考生的檔案組織工作及自考生的考籍管理工作;
4. 負責與衞生部門配合,組織普通高校、中專,技校,招生的體檢工作;
5. 協助管理初、高中學生,特別是高中學生的檔案管理工作;
6. 負責自學考試等教材、資料的採購,供應工作。 [2]  [8] 
教育服務管理中心
1. 協助做好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困難生的審核、指導、彙總和資助工作。
2. 負責全區學校學生校服、牀上用品、學生保險、義務教育段免費教科書實施等工作的日常協調和管理服務。
3. 負責全區學生實踐基地的規劃、建設、引入以及學生實踐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
4. 負責全區學校食堂配送和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5.完成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  [9] 
教育裝備中心
1. 參與擬訂並實施區域學校教育裝備、教育信息化建設等發展規劃。
2. 負責區域學校實驗教學、學生學具、圖書館、電化教育教學等方面的設備配備、人員培訓、業務管理。
3. 組織各類教育教學設備的集中招標採購。負責學校信息化建設的指導等工作。
4. 負責相關教育網站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5. 完成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  [10] 
督導室
1. 根據國家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對鄉鎮人民政府及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保證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2. 制定教育督導年度工作計劃、督導評估方案和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3. 完成本級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下達的專項督導任務,定期報告督導工作情況,及時反饋基層信息,提出意見和建議,發揮參謀和諮詢作用;
4. 對本轄區學校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和效益等進行督導評估,對鄉鎮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進行年度考核;
5. 加強調查研究,蒐集教育改革先進經驗,及時總結推廣,對於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給予堅決制止;
6. 積極開展教育督導研究活動,加強教育督導工作的專題科研,完成有關教育科學研究立項課題科研任務;
7. 加強督導隊伍自身建設,定期組織專、兼職督學培訓、學習,及時整理督導檔案;
8. 履行區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授予的其他職責。 [2]  [11] 
教研室
(掛寧波市北侖區教科所牌子)
1. 配合做好區域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推進教育智庫建設,開展調查研究。
2. 負責區域課程教學改革和學科建設。開展教學調研,推進教學評價,加強質量監控,總結、推廣優秀教學成果。
3. 組織各學科的教科研活動,促進校本教研。搭建平台,引領各學科教師提升理念、破解教學難題,服務教師成長。
4. 負責各類教科研課題和論文指導、課題成果總結提煉及推廣。指導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師生心理健康教育。
5. 組織開展各項教育學會工作。
6. 完成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  [12] 
黨建工作科
1.負責教育系統各級黨組織政治理論學習和黨的方針政策宣傳工作。
2.負責教育局機關及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工作,協助做好教育局黨委日常工作。
3.負責教育系統黨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和制度建設。
4.牽頭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師德師風建設。
5.負責教育系統統一戰線工作,統籌開展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工作。
6.負責抓好教育系統發展黨員、黨員教育管理、組織換屆、“三會一課”、黨建亮顯、黨費收繳等黨務工作。
7.牽頭負責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
8.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考核、星級評定、黨建述職和評先評優工作。
9. 指導教育局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2]  [15] 
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
1.擬定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規範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2.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工作,協調和配合相關部門加強非學科類培訓管理;
3.指導校外培訓機構黨的建設;
4.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與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協同做好校外培訓領域執法事項;
5.處置協調校外培訓機構重大問題等。 [2]  [16] 

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領導信息

領導信息
李海達(局長) [14] 
賀瑛
張軍
劉景豪
董燦華
王挺
餘智軍
張曙波
聶玉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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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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