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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鶴庚
鎖定
- 中文名
- 宋鶴庚
- 別 名
- 字皋南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湖南湘鄉
目錄
- 1 人物生平
宋鶴庚人物生平
1913年(民國2年),任鐵道守備連長、營長;7月率部參加二次革命,失敗去職。
1916年(民國5年),6月被湘督湯薌銘起用為“湖南護國第一師”第三團團長;不久該團轉為反袁反湯的湖南護國軍一部,駐守衡山。
1923年(民國12年)2月9日,與吳劍學、謝國光會商於湘鄉,支援受孫中山派遣的譚延闓返湘組成湖南討賊軍。7月16日,孫中山特任譚為湖南省長兼湘軍總司令,宋受任湘中第一軍軍長,與湘南第一軍軍長謝國光、湘南第二軍軍長吳劍學並稱為湘軍湘鄉系三台柱。陳炯明叛變後,孫中山急電譚延闓所屬各軍赴粵靖亂,宋時卧病湘鄉縣城,所部委託方鼎英代率,由陸路先行赴粵,自己稍後扶病輾轉上海抵穗,12月21日任湘軍前敵總指揮兼第一軍軍長。
1924年(民國13年)元月15日,在北江擊敗流竄桂軍沈鴻英部,4月23日援助第五軍陳嘉佑部突圍並擊潰陳炯明殘軍黃業興、李易標兩部,6月主持革命政府與陳炯明屬部林虎和議,10月受任建國軍北伐中央總指揮。12月連克南康、贛州、豐塘,直逼吉安城下,突遭背信棄義的贛軍方本仁、粵軍林虎前後夾攻,趙恆惕亦出兵修水、萬載一線狙擊。
1925年(民國14年)元月,北伐軍被迫南撤廣東,所部湘軍渴望返省,棄械潰逃,損失嚴重。宋遭此挫敗。2月辭職回長沙。
1926年(民國15年)7月,受任廣州革命政府特派湖南宣撫使。
1927年(民國16年)春,廣州國民政府遷武漢,往見譚延闓,未獲適當安置,遂赴上海閒居。6月赴南民政府謁蔣介石,被委為兩廣宣慰使,赴廣東聯繫省長李濟琛並視察南雄錢大鈞部,接見來自湖南的許克祥部屬蔣翊唐,為蔣介石招降納叛和宣傳防止“共產黨暴動”。9月,策動許克祥等通電討伐唐生智。
1929年(民國18年)4月,受任為湖南省政府委員,7月兼建設廳長,命令各礦局設立礦警隊,防止“32人暴動”。
1932年(民國21年),辭去中央軍事參議院上將參議的職務。
1935年(民國24年),辭去省政府委員職。閒居上海、長沙、湘鄉,以繪畫、學佛、遊山玩水自娛。
1949年,拿出自有槍支,授意侄兒宋敏之建立湘鄉縣花橋警察隊,投奔中共地下武裝姜亞勳部。
1952年1月,湘鄉縣人民法庭以宋鶴庚一貫危害人民、反抗革命等罪判處死刑。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縣人民法院複查案卷,並報請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批,認定宋早年投身資產階級民主革命,1927—1930年雖跟隨蔣介石,但在解放前夕做過有益於人民的工作,不咎既往,撤銷原判,按起義投誠人員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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