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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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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弼(545―607年8月27日),字公輔,河南洛陽人,鮮卑族。北周到隋朝時期大臣,北周大臣宇文直力覲之孫,宕州刺史宇文珍之子。 [1-2] 
慷慨有大節,博學多通。初仕北周,任禮部上士。跟隨北周武帝滅亡北齊,拜上儀同、司州總管,受封武威縣公。北破突厥,南敗陳國,頗有功勳。隋文帝即位,出任尚書右丞,冊封平昌縣公,參與隋滅陳之戰,帶兵討打高句麗,歷任朔州、代州、吳州總管。隋煬帝即位後,遷刑禮二部尚書 [3] 
大業三年(607年),以“誹謗朝政罪”,隨同光祿大夫賀若弼、太常卿高熲一起被殺,時年六十二歲。
中文名
宇文弼
民    族
鮮卑族
出生日期
545年
逝世日期
607年
職    業
官員
出生地
河南洛陽
爵    位
平昌縣公

宇文弼人物生平

宇文弼慷慨有節

宇文弼,字公輔,河南洛陽人,其先祖與北周皇室不是一脈。宇文弼的祖父宇文直力覲(一作宇文直力勤 [1]  ),是西魏鉅鹿太守;父親宇文珍,是北周宕州刺史。 [2] 
宇文弼為人慷慨,有高尚的志向和節操,博學多才。仕北周為禮部上士,曾奉命出使鄧至國、黑水、龍涸等羌人部落,前後來降的羌人部落三十多個。回京後,奉詔修定《五禮》,書成而上奏皇上。賜他公田十二頃,糧食一百石。累次升遷至少吏部。他提拔八個人擔任縣令,他們都有突出的政績,時人認為他有知人之明。不久轉任內史都上士。 [3] 

宇文弼隨平北齊

公元575年(建德四年),北周武帝宇文邕將出兵河陽討伐北齊,與臣下商議,宇文弼獻計説:“齊氏建國,到現在已經有幾代了,雖説是無道,但藩邦作屏障,還有其人。如今對他們用兵,要選擇地方。河陽是要衝,又是精兵聚集之處,即使我們盡力圍攻,恐怕也難奏效。如按我的看法,他們的汾州一帶,城小山平,容易攻克。用武之地,莫過於此。請陛下明察。”周武帝不聽,於是出師,竟無功而還。 [4] 
公元576年(建德五年),北周大舉討伐北齊,周武帝還是用了宇文弼的計謀。宇文弼於是召募三輔的豪俠少年幾百人,另外組成一隊,隨周武帝攻佔晉州。宇文弼身受三處創傷,仍然苦戰不息,周武帝對他驚奇不已。 [5] 
公元577年(建德六年),隨周武帝平定北齊,因軍功拜授上儀同,封爵武威縣公,食邑一千五百户,賜縑採一千五百段,奴婢一百五十口,馬牛羊一千多頭,拜授司州總管司錄。 [6] 

宇文弼擊南敗北

公元578年(宣政元年),北周宣帝宇文贇繼位,調任宇文弼為左守廟大夫。當時突厥人侵犯甘州,周宣帝命侯莫陳昶率兵襲擊突厥兵,宇文弼擔任監軍。宇文弼對侯莫陳昶説:“這狡黠的突厥兵,來時快如急箭,走時飛如離弦。如要追擊他們,的確難以趕上。應該挑選精良的騎兵,直奔祁連山之西。突厥兵若收兵回去,必從蓼泉之北走。這地方地勢險要,而且又低下潮濕。估計他們的人馬,三天才能走完。即使我們慢慢地去追,何愁追不上。敵人疲勞,我方安逸,打敗他們是肯定的了。若在此路攔擊,真是上策。”侯莫陳昶不用其計,而是西取合黎,大軍行動遲緩,突厥人已經出塞去了。 [7] 
同年,宇文弼又率兵隨梁士彥攻佔壽陽。不久,改封他為安樂縣公,增加食邑六百户,賜他縑採六百段,外加人口、馬匹。授他澮州刺史,不久轉任南司州刺史。後來,司馬消難投奔陳國,宇文弼追趕不及,遇上陳國將領樊毅,大戰於漳口,從早晨打到中午,三戰三勝,俘虜陳軍三千人。授黃州刺史,繼而轉任南定州刺史。 [8] 

宇文弼百官懼憚

開皇(581年―600年)初年,因以前的戰功,封爵平昌縣公,增加食邑一千二百户。入京任尚書右丞。當時西羌歸順,朝廷詔令宇文弼為使者去安撫他們。宇文弼設置鹽澤、蒲昌二郡而還京。轉任尚書左丞。他當官正色凜然,為百官所懼憚。 [9] 
公元583年(開皇三年),突厥人進犯甘州,宇文弼以行軍司馬的身份跟隨元帥竇榮定打敗突厥。回京後授任太僕少卿,又轉任吏部侍郎。在平定陳國的戰爭中,楊素出信州道,令宇文弼持節,為諸軍節度,仍然兼任行軍總管。劉仁恩打敗陳國將領呂仲肅,宇文弼曾參謀其事。加授宇文弼開府,提升他當刑部尚書,兼任太子虞候率。 [10] 
隋文帝曾親自行尊師之禮。宇文弼與博士們議論事理,詞清致遠,觀者很注目。隋文帝很高興,對侍臣們説:“我今天看到了周公制定禮樂,看見了孔子論孝道,真是讓我感到寬慰。”於是按等級賞賜宇文弼和眾博士。當時朝中以晉陽為重鎮,幷州的總管一定是親王,其長史、司馬也是一時的高選。前任長史王韶去世,因宇文弼有文才武略,出京任幷州總管府長史。不久因父喪離職,隨即有詔書調他復職。 [11] 
公元598年(開皇十八年)二月初四日,隋文帝任命漢王楊諒為行軍元帥,率領水陸三十萬大軍討伐高句麗 [12]  ,並授任宇文弼為楊諒的府司馬,仍兼任行軍總管。回朝之後,宇文弼歷任朔州、代州、吳州三州總管,都有能幹的名聲。 [13] 

宇文弼坐罪被殺

公元604年(仁壽四年),隋煬帝楊廣繼位,調任宇文弼為刑部尚書,仍持節巡視黃河以北各地。回京後授任泉州刺史。大業元年(605年)正月十八日,授任為刑部尚書。 [14]  大業三年(607年)四月十九日,轉任為禮部尚書。 [15-16] 
隋煬帝很忌恨宇文弼,當時隋煬帝逐漸好聲色,尤其好征討。宇文弼對高熲説:“過去周天元帝好聲色而國亡,用今天與他相比,不是太過分了嗎。”又説:“修築長城的勞役,不是急着要辦的。”後來有人告宇文弼,隋煬帝將他治罪,於大業三年(607年)七月十九日,和光祿大夫賀若弼、太常卿高熲同時被殺 [17]  ,時年六十二歲,天下人都為他深感冤枉。 [18] 

宇文弼人物作品

宇文弼所著辭賦二十多萬字,又作《尚書注》、《孝經注》流行於時。 [19] 

宇文弼人物評價

宇文弼總評

宇文弼以才能著稱,歷任職務都很顯要,聲望很高,人們談論他時,大多推許他。 [20] 

宇文弼歷代評價

隋書》:“慷慨有大節,博學多通” [21] 
《隋書》:“當官正色,為百僚所憚” [21] 

宇文弼史書記載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 [21]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 [22] 

宇文弼家庭成員

宇文弼祖父

宇文直力覲(宇文直力勤 [1]  ),西魏鉅鹿太守。 [2] 

宇文弼父親

宇文珍,北周宕州刺史。 [2] 

宇文弼兒子

宇文儉
宇文瑗 [23] 
參考資料
  • 1.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祖直力勤,魏鉅鹿太守。
  • 2.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宇文弼,字公輔,河南洛陽人也,其先與周同出。祖直力覲,魏鉅鹿太守。父珍,周宕州刺史。
  • 3.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弼慷慨有大節,博學多通,仕周為禮部上士。嘗奉使鄧至國及黑水、龍涸諸羌,前後降附三十餘部。及還,奉詔修定《五禮》,書成奏之,賜公田十二頃,粟百石。累遷少吏部,擢八人為縣令,皆有異績,時以為知人。轉內史都上士。
  • 4.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武帝將出兵河陽以伐齊,謀及臣下,弼進策曰:“齊氏建國,於今累葉,雖曰無道,藩屏之寄,尚有其人。今之用兵,須擇其地。河陽衝要,精兵所聚,盡力攻圍,恐難得志。如臣所見,彼汾之曲,戍小山平,攻之易拔。用武之地,莫過於此,願陛下詳之。”帝不納,師竟無功。
  • 5.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建德五年,大舉伐齊,卒用弼計。弼於是募三輔豪俠少年數百人以為別隊,從帝攻拔晉州。身被三創,苦戰不息,帝奇而壯之。
  • 6.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後從帝平齊,以功拜上儀同,封武威縣公,邑千五百户,賜物千五百段,奴婢百五十口,馬牛羊千餘頭,拜司州總管司錄。
  • 7.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宣帝嗣位,遷左守廟大夫。時突厥寇甘州,帝令侯莫陳昶率兵擊之,弼為監軍。謂昶曰:“黠虜之勢,來如激矢,去若絕弦,若欲追躡,良為難及。且宜選精騎,直趨祁連之西。賊若收軍,必自蓼泉之北,此地險隘,兼復下濕,度其人馬,三日方度,緩轡追討,何慮不及?彼勞我逸,破之必矣。若邀此路,真上策也。”昶不能用之,西取合黎,大軍行遲,虜已出塞。
  • 8.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其年,弼又率兵從梁士彥攻拔壽陽,尋改封安樂縣公,增邑六百户,賜物六百段,加以口馬。除澮州刺史,俄轉南司州刺史。後司馬消難之奔陳也,弼追之不及。遇陳將樊毅,戰於漳口,自旦及午,三戰三捷,虜獲三千人。除黃州刺史,尋轉南定州刺史。
  • 9.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開皇初,以前功封平昌縣公,加邑一千二百户,入為尚書右丞。時西羌內附,詔弼持節安集之,置鹽澤、蒲昌二郡而還。遷尚書左丞,當官正色,為百僚所憚………
  • 10.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三年,突厥寇甘州,以行軍司馬從元帥竇榮定擊破之。還除太僕少卿,轉吏部侍郎。平陳之役,楊素出信州道,令弼持節為諸軍節度,仍領行軍總管。劉仁恩之破陳將呂仲肅也,弼有謀焉。加開府,擢拜刑部尚書,領太子虞候率。
  • 11.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上嘗親臨釋奠,弼與博士論議,詞致清遠,觀者屬目。上大悦,顧謂侍臣曰:“朕今睹周公之制禮,見宣尼之論孝,實慰朕心。”於是頒賜各有差。時朝廷以晉陽為重鎮,幷州總管必屬親王,其長史、司馬亦一時高選。前長史王韶卒,以弼有文武幹用,出為幷州長史。俄以父艱去職,尋詔起之。
  • 12.    《隋書·卷二·帝紀第二》:乙巳,以漢王諒為行軍元帥,水陸三十萬伐高麗。
  • 13.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十八年,遼東之役,授元帥漢王府司馬,仍尋領行軍總管。軍還之後,歷朔、代、吳三州總管,皆有能名。
  • 14.    《隋書·卷三·帝紀第三》:己酉,以吳州總管宇文弼為刑部尚書。
  • 15.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煬帝即位,徵拜刑部尚書,仍持節巡省河北。還除泉州刺史。歲餘,復拜刑部尚書,尋轉禮部尚書。
  • 16.    《隋書·卷三·帝紀第三》:丁酉,以刑部尚書宇文弼為禮部尚書。
  • 17.    《隋書·卷三·帝紀第三》:丙子,殺光祿大夫賀若弼、禮部尚書宇文弼、太常卿高熲。
  • 18.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帝頗忌之。時帝漸好聲色,尤勤遠略,弼謂高熲曰:“昔周天元好聲色而國亡,以今方之,不亦甚乎?”又言:“長城之役,幸非急務。”有人奏之,竟坐誅死,時年六十二,天下冤之。
  • 19.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所著辭賦二十餘萬言,為《尚書》、《孝經注》行於時。
  • 20.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弼既以才能著稱,歷職顯要,聲望甚重,物議時談,多見推許………
  • 21.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12-04]
  • 22.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12-04]
  • 23.    《隋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二十一》:(宇文弼)有子儉、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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