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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韶
(隋朝魏國公)
鎖定
王韶(526-594年),字子相,太原晉陽(今山西省太原市)人。北周到隋朝時期大臣,王諒的兒子。
[14]
- 全 名
- 王韶
- 字
- 子相
- 所處時代
- 北周一隋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太原晉陽
- 出生日期
- 526年
- 逝世日期
- 593年
- 主要成就
- 講道楊廣、征討南陳、統一全國
- 本 名
- 王韶
- 追 贈
- 司徒、尚書令 十州刺史 魏國公
- 官 職
- 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行台右僕射
- 爵 位
- 晉陽縣公—昌樂縣公—項城郡公
王韶人物生平
王韶小時即很方正文雅,頗好奇節,認識他的人,都感到很驚異。
王韶北周時期
北周武帝攻佔晉州後,想班師回朝,王韶進諫説:“北齊失掉綱紀,到如今已有幾代了。老天爺獎勵周朝,一戰而扼其咽喉。加上他齊國國主昏庸於上,百姓懼怕於下,取亂侮亡,正在今天。您正想放了他們而回去,以臣下我的糊塗想法,這很難理解,請陛下滅掉齊國。”北周武帝十分高興,賜他縑採一百匹。
[2]
平定北齊後,他因有功升任開府,封為晉陽縣公,食邑五百户。又賜他奴婢馬匹數以萬計。任內史中大夫。
[3]
北周宣帝即位,拜授他為豐州刺史,改封為昌樂縣公。
王韶隋朝時期
隋高祖受禪後,晉爵為項城郡公,食邑二千户。轉任靈州刺史,升任大將軍。
[4]
晉王楊廣鎮守幷州時,授他行台右僕射,賜縑採五百匹。王韶生性剛烈正直,晉王很怕他,每每有事都找他諮詢,不至於違反法度。王韶曾奉命出使視察長城,期間晉王就挖池塘,起假山。王韶回來後,把晉王逼在屋裏,予以進諫,晉王道歉,這才作罷。隋高祖聽到此事,歎賞不已,賜他黃金百兩和後宮的四個美女。
[5]
在平定陳國的戰爭中,王韶以本官身份,兼任元帥府司馬,率部取道河陽,與大軍會合。到了壽陽,參與處理軍機要務,一無凝滯。攻克金陵後,王韶留下鎮守。晉王楊廣班師回朝,留下王韶在石頭城鎮守,把後事委託給他。
[6]
一年多後,王韶調回京師,隋高祖對公卿們説:“晉王以幼稚無知,出鎮藩國,如今能平定吳越,安撫江南,這都是王子相的功勞啊!”於是,王韶升任柱國,賜奴婢三百口,綿絹五千段。
[7]
開皇十一年(公元591年),隋文帝巡幸幷州,因他稱職,特別加以慰勞勉勵。此後,皇帝對王韶説:“從我到此,你鬍鬚鬢髮就漸漸白了,該不是憂勞所致吧?國家柱石的希望,就只在你身上了,努力吧!”王韶辭謝説:“我近來衰老了,很是不知道怎麼做官。”隋文帝説:“這是什麼意思?不解,你只是不用心罷了。”王韶回答説:“我往日在昏庸王朝的末世,尚且用心,何況幸逢聖明的王朝,怎敢不盡心竭力?只是神化十分精微,不是我這樣蠢的人所能趕上的。加上我如今六十六歲了,太陽已經到了桑榆之間,與往日相比,忘事又很多。我怎敢自我寬慰?只怕衰老了,有損朝廷的綱紀罷了。”皇帝慰勞他之後,打發他出去了。
[8]
王韶軼事典故
皇帝又讓有關部門為他修府第,説:“死了的人,要府第幹什麼?這只不過是用來表達我的深情罷了。”又説:“子相受我重託,十多年了,始終不渝。他的官爵還不高,就捨棄我而先死了嗎?”説着流下淚來。又命把王韶密封的奏章有幾十張紙,傳給羣臣看。皇帝説:“他直言匡正,使我受益很多。我常常披覽,末曾放手。”
[12]
王韶歷史評價
王韶家族成員
祖父:王諧,原州刺史。
兒子:王士隆,字師,千牛備身將軍,右僕射,耿國公。
[15]
參見《隋左光祿大夫耿公墓誌銘》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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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韶幼而方雅,頗好奇節,有識者異之。在周累以軍功官至車騎大將軍、議同三司。復轉軍正。
- 2.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武帝既拔晉州,意欲班師,韶諫曰:“齊失紀綱,於茲累世,天獎王室,一戰而扼其喉。加以主昏於上,民懼於下,取亂侮亡,正在今日。方欲釋之而去,以臣愚固,深所未解,願陛下圖之。”帝大悦,賜縑一百匹。
- 3.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及平齊國,以功進位開府,封晉陽縣公,邑五百户,賜口馬雜畜以萬計。遷內史中大夫。
- 4.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宣帝即位,拜豐州刺史,改封昌樂縣公。高祖受禪,進爵項城郡公,邑二千户。轉靈州刺史,加位大將軍。
- 5.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晉王廣之鎮幷州也,除行台右僕射,賜彩五百匹。韶性剛直,王甚憚之,每事諮詢,不致違於法度。韶嘗奉使檢行長城,其後王穿池起三山,韶既還,自鎖而諫,王謝而罷之。高祖聞而嘉嘆,賜金百兩,並後宮四人。
- 6.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平陳之役,以本官為元帥府司馬,帥師趣河陽,與大軍會。既至壽陽,與高熲支度軍機,無所壅滯。及克金陵,韶即鎮焉。晉王廣班師,留韶於石頭防遏,委以後事。
- 7.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幾歲餘,徵還,高祖謂公卿曰:“晉王以幼稚出籓,遂能克平吳、越,綏靜江湖,子相之力也。”於是進位柱國,賜奴婢三百口,綿絹五千段。
- 8.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開皇十一年,上幸幷州,以其稱職,特加勞勉。其後,上謂韶曰:“自朕至此,公須鬢漸白,無乃憂勞所致?柱石之望,唯在於公,努力勉之!”韶辭謝曰:“臣比衰暮,殊不解作官人。”高祖曰:“是何意也?不解者,是未用心耳。”韶對曰:“臣昔在昏季,猶且用心,況逢明聖,敢不罄竭!但神化精微,非駑蹇所逮。加以今年六十有六,桑榆雲晚,比於疇昔,昏忘又多。豈敢自寬,以速身累,恐以衰暮,虧紊朝綱耳。”上勞而遣之。
- 9.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秦王俊為幷州總管,仍為長史。歲餘,馳驛入京,勞敝而卒,時年六十八。
- 10.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開皇十一年,上幸幷州,以其稱職,特加勞勉。其後,上謂韶曰:“自朕至此,公須鬢漸白,無乃憂勞所致?柱石之望,唯在於公,努力勉之!”韶辭謝曰:“臣比衰暮,殊不解作官人。”高祖曰:“是何意也?不解者,是未用心耳。”韶對曰:“臣昔在昏季,猶且用心,況逢明聖,敢不罄竭!但神化精微,非駑蹇所逮。加以今年六十有六,桑榆雲晚,比於疇昔,昏忘又多。豈敢自寬,以速身累,恐以衰暮,虧紊朝綱耳。”上勞而遣之。
- 11.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帝甚傷惜之,謂秦王使者曰:「語爾王,我前令子相緩來,如何乃遣馳驛?殺我子相,豈不由汝!」言甚悽愴。
- 12.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使有司為立宅,曰:「往者何用宅為?但以表我深心耳!」又曰:「子相受我委寄,十有餘年,終始不易。寵章未極,舍我而死乎!」發言流涕。因命取子相封事數十紙,傳示羣臣曰:「其直言匡正,裨益甚多,吾每披尋,未嘗釋手。」
- 13. 北史卷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8-03]
- 14.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王韶,字子相,自雲太原晉陽人也,世居京兆。祖諧,原州刺史。父諒,早卒。
- 15.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子士隆嗣。大業世,頗見親重,位備身將軍,改封耿國公。..署尚書右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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