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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韶

(隋朝魏國公)

鎖定
王韶(526-594年),字子相,太原晉陽(今山西省太原市)人。北周到隋朝時期大臣,王諒的兒子。 [14] 
北周時期,多次建立軍功, [1]  參與滅亡北齊, [2]  官至內史中大夫、豐州刺史, [3]  冊封昌樂縣公。 [4]  隋朝建立後,晉封頓丘郡公,拜大將軍、靈州刺史, [4]  輔佐晉王楊廣 [5]  參謀隋滅陳之戰 [6] 柱國 [7]  秦王楊俊治理幷州時,出任長史 [8-10] 
開皇十四年,去世,時年六十八,贈上柱國 [13]  諡號為敬。隋煬帝即位後,累贈使持節、司徒公、尚書令、靈州豳州等十州刺史、魏國公,謐號為明。
全    名
王韶
子相
所處時代
北周一隋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太原晉陽
出生日期
526年
逝世日期
593年
主要成就
講道楊廣、征討南陳、統一全國
本    名
王韶
追    贈
司徒、尚書令 十州刺史 魏國公
官    職
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行台右僕射
爵    位
晉陽縣公—昌樂縣公—項城郡公

王韶人物生平

王韶小時即很方正文雅,頗好奇節,認識他的人,都感到很驚異。

王韶北周時期

北周,起家新豐縣令。累次建立軍功而被提升,官至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後轉任軍正。 [1] 
北周武帝攻佔晉州後,想班師回朝,王韶進諫説:“北齊失掉綱紀,到如今已有幾代了。老天爺獎勵周朝,一戰而扼其咽喉。加上他齊國國主昏庸於上,百姓懼怕於下,取亂侮亡,正在今天。您正想放了他們而回去,以臣下我的糊塗想法,這很難理解,請陛下滅掉齊國。”北周武帝十分高興,賜他縑採一百匹。 [2] 
平定北齊後,他因有功升任開府,封為晉陽縣公,食邑五百户。又賜他奴婢馬匹數以萬計。任內史中大夫。 [3] 
北周宣帝即位,拜授他為豐州刺史,改封為昌樂縣公。

王韶隋朝時期

隋高祖受禪後,晉爵為項城郡公,食邑二千户。轉任靈州刺史,升任大將軍。 [4]  晉王楊廣鎮守幷州時,授他行台右僕射,賜縑採五百匹。王韶生性剛烈正直,晉王很怕他,每每有事都找他諮詢,不至於違反法度。王韶曾奉命出使視察長城,期間晉王就挖池塘,起假山。王韶回來後,把晉王逼在屋裏,予以進諫,晉王道歉,這才作罷。隋高祖聽到此事,歎賞不已,賜他黃金百兩和後宮的四個美女。 [5] 
在平定陳國的戰爭中,王韶以本官身份,兼任元帥府司馬,率部取道河陽,與大軍會合。到了壽陽,參與處理軍機要務,一無凝滯。攻克金陵後,王韶留下鎮守。晉王楊廣班師回朝,留下王韶在石頭城鎮守,把後事委託給他。 [6] 
一年多後,王韶調回京師,隋高祖對公卿們説:“晉王以幼稚無知,出鎮藩國,如今能平定吳越,安撫江南,這都是王子相的功勞啊!”於是,王韶升任柱國,賜奴婢三百口,綿絹五千段。 [7] 
開皇十一年(公元591年),隋文帝巡幸幷州,因他稱職,特別加以慰勞勉勵。此後,皇帝對王韶説:“從我到此,你鬍鬚鬢髮就漸漸白了,該不是憂勞所致吧?國家柱石的希望,就只在你身上了,努力吧!”王韶辭謝説:“我近來衰老了,很是不知道怎麼做官。”隋文帝説:“這是什麼意思?不解,你只是不用心罷了。”王韶回答説:“我往日在昏庸王朝的末世,尚且用心,何況幸逢聖明的王朝,怎敢不盡心竭力?只是神化十分精微,不是我這樣蠢的人所能趕上的。加上我如今六十六歲了,太陽已經到了桑榆之間,與往日相比,忘事又很多。我怎敢自我寬慰?只怕衰老了,有損朝廷的綱紀罷了。”皇帝慰勞他之後,打發他出去了。 [8] 
秦王楊俊為幷州總管後,王韶仍然當長史。十三年多,他乘驛車回到京師,因勞累過度而去世,時年六十八歲。 [9]  隋煬帝即位後,追贈司徒、尚書令、靈州豳州等十州刺史、魏國公。 [10] 

王韶軼事典故

王韶死後,隋高祖很傷心,很嘆惜他,對秦王的使者説:“告訴你們王爺説:我先前讓子相慢慢地回來,為什麼讓他乘驛車急急趕來?殺我子相的,難道不是你嗎?”説話時感情很悽愴。 [11] 
皇帝又讓有關部門為他修府第,説:“死了的人,要府第幹什麼?這只不過是用來表達我的深情罷了。”又説:“子相受我重託,十多年了,始終不渝。他的官爵還不高,就捨棄我而先死了嗎?”説着流下淚來。又命把王韶密封的奏章有幾十張紙,傳給羣臣看。皇帝説:“他直言匡正,使我受益很多。我常常披覽,末曾放手。” [12] 

王韶歷史評價

隋文帝:晉王以幼稚出籓,遂能克平吳越,綏靜江湖,子相之力也。柱石之望,唯在於公。又曰:子相受我委寄,十有餘年,終始不易。寵章未極,舍我而死乎!其直言匡正,裨益甚多,吾每披尋,未嘗釋手。 [13] 
李延壽北史》:韶性剛直,與元巖以骨鯁知名,物議稱二人才具侔於高熲。論曰王韶、元巖任當彼相,並見嚴憚,莫敢為非,謇諤之風,有足稱矣。 [13] 

王韶家族成員

祖父:王諧,原州刺史。
父親:王諒(豫),北魏冠軍侯、原州刺史。 [14] 
兒子:王士隆,字師,千牛備身將軍,右僕射,耿國公。 [15] 
參見《隋左光祿大夫耿公墓誌銘》
參考資料
  • 1.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韶幼而方雅,頗好奇節,有識者異之。在周累以軍功官至車騎大將軍、議同三司。復轉軍正。
  • 2.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武帝既拔晉州,意欲班師,韶諫曰:“齊失紀綱,於茲累世,天獎王室,一戰而扼其喉。加以主昏於上,民懼於下,取亂侮亡,正在今日。方欲釋之而去,以臣愚固,深所未解,願陛下圖之。”帝大悦,賜縑一百匹。
  • 3.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及平齊國,以功進位開府,封晉陽縣公,邑五百户,賜口馬雜畜以萬計。遷內史中大夫。
  • 4.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宣帝即位,拜豐州刺史,改封昌樂縣公。高祖受禪,進爵項城郡公,邑二千户。轉靈州刺史,加位大將軍。
  • 5.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晉王廣之鎮幷州也,除行台右僕射,賜彩五百匹。韶性剛直,王甚憚之,每事諮詢,不致違於法度。韶嘗奉使檢行長城,其後王穿池起三山,韶既還,自鎖而諫,王謝而罷之。高祖聞而嘉嘆,賜金百兩,並後宮四人。
  • 6.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平陳之役,以本官為元帥府司馬,帥師趣河陽,與大軍會。既至壽陽,與高熲支度軍機,無所壅滯。及克金陵,韶即鎮焉。晉王廣班師,留韶於石頭防遏,委以後事。
  • 7.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幾歲餘,徵還,高祖謂公卿曰:“晉王以幼稚出籓,遂能克平吳、越,綏靜江湖,子相之力也。”於是進位柱國,賜奴婢三百口,綿絹五千段。
  • 8.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開皇十一年,上幸幷州,以其稱職,特加勞勉。其後,上謂韶曰:“自朕至此,公須鬢漸白,無乃憂勞所致?柱石之望,唯在於公,努力勉之!”韶辭謝曰:“臣比衰暮,殊不解作官人。”高祖曰:“是何意也?不解者,是未用心耳。”韶對曰:“臣昔在昏季,猶且用心,況逢明聖,敢不罄竭!但神化精微,非駑蹇所逮。加以今年六十有六,桑榆雲晚,比於疇昔,昏忘又多。豈敢自寬,以速身累,恐以衰暮,虧紊朝綱耳。”上勞而遣之。
  • 9.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秦王俊為幷州總管,仍為長史。歲餘,馳驛入京,勞敝而卒,時年六十八。
  • 10.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開皇十一年,上幸幷州,以其稱職,特加勞勉。其後,上謂韶曰:“自朕至此,公須鬢漸白,無乃憂勞所致?柱石之望,唯在於公,努力勉之!”韶辭謝曰:“臣比衰暮,殊不解作官人。”高祖曰:“是何意也?不解者,是未用心耳。”韶對曰:“臣昔在昏季,猶且用心,況逢明聖,敢不罄竭!但神化精微,非駑蹇所逮。加以今年六十有六,桑榆雲晚,比於疇昔,昏忘又多。豈敢自寬,以速身累,恐以衰暮,虧紊朝綱耳。”上勞而遣之。
  • 11.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帝甚傷惜之,謂秦王使者曰:「語爾王,我前令子相緩來,如何乃遣馳驛?殺我子相,豈不由汝!」言甚悽愴。
  • 12.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使有司為立宅,曰:「往者何用宅為?但以表我深心耳!」又曰:「子相受我委寄,十有餘年,終始不易。寵章未極,舍我而死乎!」發言流涕。因命取子相封事數十紙,傳示羣臣曰:「其直言匡正,裨益甚多,吾每披尋,未嘗釋手。」
  • 13.    北史卷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8-03]
  • 14.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王韶,字子相,自雲太原晉陽人也,世居京兆。祖諧,原州刺史。父諒,早卒。
  • 15.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子士隆嗣。大業世,頗見親重,位備身將軍,改封耿國公。..署尚書右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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