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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規範

鎖定
所謂學術規範,是指學術共同體內形成的進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範,或者根據學術發展規律制定的有關學術活動的基本準則。它涉及學術研究的全過程,學術活動的各方面:包括學術研究規範、學術評審規範、學術批評規範、學術管理規範;也有學者對學術規範做出了橫向概括,認為包括它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學術研究中的具體規則,如文獻的合理使用規則,引證標註規則,立論闡述的邏輯規則等,二是高層次的規範,如學術制度規範、學風規範等。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層面:內容層面的規範,價值方面的規範,技術操作層面的規範。
中文名
學術規範
形    成
進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範
根    據
學術發展規律
制    定
有關學術活動的基本準則

學術規範違反的懲罰

學位評定委員會是各學位授予單位負責處理學位授予工作中舞弊作偽行為的評決機構。學位授予單位在處理舞弊作偽行為時,要遵循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根據舞弊作偽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對相關人員做如下處理。
(一)對於學位申請者或學位獲得者,可分別做出暫緩學位授予、不授予學位或撤銷學位授予的處理;
(二)對於指導教師,可做出暫停招生、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嚴重敗壞學術道德的,由學位授予單位依據國家有關學術不端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三)對於參與舞弊作偽行為的相關人員,由學位授予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處理結果應報省級學位委員會(軍隊系統報軍隊學位委員會)備案,並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學術規範違反的案例

全國多所高校違反學術規範而相繼捲入學術造假事件。從造假事件的披露來源地學術打假網站來看,國內存在類似事件的高校絕不僅僅只有這些,關於學術腐敗、項目造假、論文抄襲等的舉報和揭露不勝枚舉。 [1]  典型的案例有:

學術規範2009年3月

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藥學院院長李連達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不再續聘。
●雲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被指論文抄襲、一稿多投。李慶生主動申請對自己的相關論文進行鑑定,結果為“過度引用不當”。
●浙江大學副教授賀海波被爆剽竊論文。浙大共核查了賀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關人員涉嫌學術道德問題的論文20篇,其中賀海波涉及論文9篇。事發後,賀海波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浙大將其開除出教師隊伍。

學術規範2009年4月

海南大學年僅38歲的大學教授、博導、學科帶頭人王鳳陽,剛被任命為海南大學農學院副院長,就被捲入“學術造假”的漩渦。

學術規範2009年5月

東北財經大學2007年某篇碩士學位論文,與南京財經大學2006年一篇碩士學位論文驚人相似,兩篇論文整體框架完全一樣,除了把地點“江蘇”兩字替換成“山東”,被網友稱為“史上最牛碩士論文抄襲事件”。

學術規範2009年6月

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核心期刊發表的《何謂“理論”?》一文被爆涉嫌抄襲。隨後遼寧大學校方表示,該論文第一署名人陸傑榮對此事並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師範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外國哲學專業2006級在讀博士生楊倫承認是自己抄襲,然後才拿給之前的老師陸傑榮署名。

學術規範2009年8月

武漢理工大學64歲的武漢理工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2009年院士候選人周祖德及其學生謝鳴一篇抄襲論文收錄在“第二屆全國智能製造學術會議”第一版論文集中,後被查出抄襲後,會議又推出“正式版”,刪除了該文。

學術規範2009年9月

廣州中醫藥大學校長徐志偉被賴文教授和吳麗麗副教授聯名舉報其博士學位論文抄襲。其博士學位論文竟然在沒有標明引用的情況下,將早一年畢業的敖海清博士的學位論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連數頁粘貼過來,直接把這些論述、分析和數據作為自己的博士學位論文內容,雷同文字數高達40%以上

學術規範2010年3月

李連生,原西安交通大學特聘教授。他在2010年3月21日被西安交通大學認定存在“嚴重學術不端行為”,被取消教授職務,並解除教師聘用合同。
●2010年3月號的《文藝研究》上,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王彬彬發表長文《汪暉<反抗絕望——魯迅及其文學世界>的學風問題》,指證清華大學中文系教授汪暉的博士論文存在抄襲。

學術規範2010年7月

●2010年7月1日,素有打假鬥士之稱的方舟子,連續在其微博上發文,舉證質疑唐駿在他所寫的書《我的成功可以複製》當中所説的論文、學歷,以及數項發明專利,還有他海外創業經歷,都涉嫌造假。一時之間,關於唐駿是否造假這樣的疑問也引發了社會廣泛的關注。
●2010年7月8日,網名為Isaiah的人士先後發表六篇文章指證著名學者朱學勤1992年的博士論文《道德理想國的覆滅——從盧梭到羅伯斯庇爾》涉嫌抄襲。後集結題為《朱學勤:學術界的又一個汪暉?》在網絡上迅速傳播。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