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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連生

(青島科技大學機電工程學院博士生導師)

鎖定
李連生,男,1962年出生,青島科技大學機電工程學院博士生導師,青島科技大學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和機械工程博士學位授權點建設工作小組組員。 [2-3] 
李連生曾任西安交通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因學術造假,西安交通大學於2009年4月免去其流體機械及壓縮機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職務、12月免除其博士生導師資格;2010年3月21日,被西安交通大學取消教授職務,並解除其教師聘用合同 [4]  ;被西安交通大學解聘後,李連生曾在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任職,並擔任該院副總工程師兼壓縮機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副主任職務 [5-6]  ;2017年6月,調入青島科技大學
李連生從事新型壓縮機及製冷技術和流體機械工作過程及可靠性研究。
中文名
李連生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2年
畢業院校
西安交通大學

李連生人物經歷

李連生 李連生
1982年7月,李連生畢業於西安交通大學壓縮機及製冷技術專業。
1982年8月至1986年8月,任安陽鋼鐵公司動力廠技術員、助理工程師(1983年起任機修車間副主任)。
1989年6月,獲西安交通大學化工機械與設備專業碩士學位並留校任教。
1995年,獲西安交通大學制冷及低温工程專業博士學位並任職流體機械及壓縮機國家工程研究中心
1998年,破格晉升教授;1999年,被聘為博士生指導教師。
1999年9月—2000年11月,任英國城市大學訪問教授。
因學術造假,西安交通大學於2009年4月免去其流體機械及壓縮機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職務、12月免除其博士生導師資格;2010年3月21日,被西安交通大學取消教授職務,並解除其教師聘用合同。 [4] 
2010年5月,由西安交通大學調入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擔任副總工程師,在壓縮機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建設上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壓縮機相關技術研發、國際交流、傳幫帶人才培養等方面開展了有效的工作。 [1] 
2017年6月,調入青島科技大學
現任青島科技大學機電工程學院博士生導師,青島科技大學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和機械工程博士學位授權點建設工作小組組員。 [2-3] 

李連生主要成就

李連生科研成就

  • 科研綜述
李連生的研究領域為新型壓縮機及製冷技術和流體機械工作過程及可靠性。
  • 學術論著
論文
1.旋葉式壓縮機動力特性,《西安交通大學學報》1999年第7期
2.新型旋葉式汽車空調壓縮機受力分析,《西安交通大學學報》1998年第11期
3.渦旋型線對排氣孔口侵入及排氣流速的分析計算,《西安交通大學學報》1998年第7期
4.旋葉式壓縮機滑槽背壓對滑片運動的影響,《應用力學學報》1998年第3期
5.渦旋型線及其對壓縮機性能的影響,《國際製冷學報》1997年第5期
著作
《渦旋壓縮機》,機械工業出版社,1998年
  • 科研成果獎勵
科研獎勵
《高效節能旋葉式汽車空調壓縮機》,陝西省科委組織鑑定成果獎,1997年
《渦旋式製冷與空調壓縮機設計及製造技術》,陝西省科技進步獎,1995年
《旋轉式冰箱壓縮機》,陝西省優秀產學研成果一等獎,1996年
發明專利
《旋葉式壓縮機》,專利號ZL96236166.6,1998年授權
《渦旋式壓縮機》,專利號ZL94245752.8,1995年授權
《自適應性渦旋壓縮機》,專利號ZL94245751.X,1995年授權

李連生榮譽表彰

李連生獲陝西省優秀留學回國人員稱號,並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

李連生社會任職

曾任流體機械及壓縮機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流體工程學會常務理事、全國冷凍空調設備標委會技術委員、《流體機械》雜誌編委、西安交通大學能動學院學位委員會及博士研究生指導委員會委員。

李連生人物事件

  • 李連生造假案
2007年底,西安交通大學陳永江等6位教授實名舉報該校教師、國家工程中心副主任李連生,前副校長、國家工程中心主任束鵬程在申報“教育部科技進步一等獎”和“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時,誇大研究成果,把他人已解決的問題説成自己的發明。2009年5月,西安交通大學決定李連生“不再擔任”該校國家工程中心副主任行政職務。
2010年3月21日,西安交通大學黨政聯席會議作出決定:鑑於李連生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取消其教授職務,並解除其教師聘用合同。前一天,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以標題:沒有結果的“學術成果”,報道了上述六位教授艱難檢舉,校方多次阻止的事實。
2010年3月21日上午,西安交通大學舉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委員會和校黨政聯席會議,明確認定李連生存在“嚴重學術不端行為”,並作出決定,“取消其教授職務,並解除其教師聘用合同。”3年來,先是六教授舉報自己昔日的學生造假,後來該學生將老師告上法庭,並經歷多次庭審。直到2010年3月21日,一場學術浮躁生態背景下的荒誕劇才最終由學校“蓋棺論定”。
2011年2月10日科技部在通告中稱,經調查核實,2005年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獲獎項目“渦旋壓縮機設計製造關鍵技術研究及系列產品開發”的推薦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嚴重抄襲和經濟效益數據不實等問題。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第二十一條及《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審核同意,並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撤銷“渦旋壓縮機設計製造關鍵技術研究及系列產品開發”項目所獲2005年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收回獎勵證書,追回獎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