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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糾紛裁判思路與裁判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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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糾紛裁判思路與裁判規則》是2017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肖峯。
中文名
婚姻家庭糾紛裁判思路與裁判規則
作    者
肖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7年3月
頁    數
743 頁
定    價
128 元
開    本
16 開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519700317

婚姻家庭糾紛裁判思路與裁判規則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部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相關法律實務問題的司法觀點集成和辦案操作指南。本書體系上囊括了當前人民法院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的全部案由,內容上涵蓋了婚姻家庭糾紛熱點、難點案件的裁判思路剖析,法律依據彙總,前沿理論集成,同類案件參考,法律風險提示等等,是實現法官辦理案件的金鑰匙,是律師從事代理的直通車,當事人參與訴訟的必備錦囊。

婚姻家庭糾紛裁判思路與裁判規則作者簡介

肖峯,男,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博士,zui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yi庭高級法官。2007年博士畢業考入zui高人民法院,一直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迄今已審理各類民商事案件數百件,多篇裁判文書被評選為zui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或優秀裁判文書。參與起草了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補充規定、民訴法司法解釋、民事訴訟法律文書樣式等司法解釋。還參與了zui高人民法院出版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司法解釋、勞動爭議司法解釋四、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司法解釋、旅遊糾紛司法解釋、網絡侵權司法解釋、物權法司法解釋一、消費者公益訴訟司法解釋”等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書籍的寫作工作,並公開發表專業文章數十篇。
田源,男,中國政法大學“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訴訟法學博士,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二級法官,兼任山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導師、山東省菏澤市法官培訓學院教師等職。從事民商事、刑事審判十餘年,榮獲國家ji獎勵20餘項,省部級獎勵40餘項,發表法學論文70餘篇。研究成果曾蟬聯中央政法委主辦首屆、第二屆執法公信力論壇徵文一等獎,曾榮獲中國誠信與法治保障論壇徵文二等獎;第七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徵文二等獎,第九屆中國法學家論壇徵文二等獎等。主編《侵權賠償糾紛裁判規則與裁判思路》《醫療糾紛處理圖解錦囊》等法學著作。 [1] 

婚姻家庭糾紛裁判思路與裁判規則圖書目錄

第一章婚約財產糾紛
一、彩禮範圍如何界定
二、婚約財產糾紛雙方當事人如何確定
三、未辦理結婚登記但確已共同生活彩禮應否返還
四、已辦理結婚登記但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彩禮應否返還
五、《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中“生活困難”如何理解
第二章離婚糾紛
一、離婚糾紛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二、哪些情形下一方不得提起離婚訴訟
三、對方偽造身份信息辦理結婚登記,提供真實信息一方能否提出離婚
四、“事實婚姻”如何認定
五、精神病人如何離婚
六、離婚糾紛中如何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七、如何認定婚姻家庭糾紛中的“家庭暴力”
八、夫妻間關於忠實義務的協議效力如何認定
九、以對方侵害“生育權”為由起訴離婚能否獲得支持
十、離婚糾紛中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如何確定
十一、離婚糾紛中子女撫養費如何計付
十二、離婚後能否單方變更子女姓名
十三、離婚糾紛中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十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能否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十五、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購置的不動產,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如何分割
十六、一方父母出資購置的不動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十七、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離婚時能否分割
十八、夫妻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達成的關於財產分割的協議,離婚時是否有效
十九、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有財產是否有效
二十、離婚時發現子女並非親生,能否要求對方返還撫育費
二十一、離婚時哪些情形下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損害賠償
二十二、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第三章離婚後財產糾紛
一、離婚協議約定將夫妻共有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後贈與房產更正登記之前一方是否有權撤銷
二、離婚後能否以顯失公平為由變更或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三、離婚後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四、離婚後發現有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應如何處理
第四章離婚後損害責任糾紛
一、離婚後發現對方婚內出軌能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婚內遭受家暴,離婚後主張賠償能否獲支持
三、發現子女“非親生”能否向對方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第五章婚姻無效糾紛
一、哪些情形下婚姻無效
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如何確定
三、婚姻無效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如何處理
第六章撤銷婚姻糾紛
一、可撤銷婚姻的法定情形
二、撤銷婚姻是否有時間限制
三、如何認定受脅迫的婚姻
四、可撤銷婚姻與無效婚姻的區分
第七章夫妻財產約定糾紛
一、夫妻雙方約定由一方承擔債務的,債權人能否要求雙方共同承擔
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能否分割共有財產
三、第三人是否知情對離婚一方債務是否存在影響
四、實行約定財產製是否可規避離婚時的補償
五、工商登記中載明的夫妻投資能否認定為夫妻對財產歸屬的約定
六、離婚協議處置了婚前父母給買的房產,協議的效力如何
第八章同居關係糾紛
第一部分同居關係析產糾紛
一、同居關係解除後,如何分割不動產
二、同居關係解除後,不動產外其他財產如何分割
三、同居關係解除後,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的生活借貸如何償還
四、同居關係解除後,一方承諾給對方的青春損失費能否兑現
第二部分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
一、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如何確定
二、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如何承擔
三、法律層面,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是否存在差異
第九章撫養糾紛
第一部分撫養費糾紛
一、離婚後一方如何要求增加撫養費數額
二、人工授精方式出生的子女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三、已成年但尚在校就讀的子女能否要求父母繼續支付撫養費
四、婚姻存續期間能否要求不盡撫養義務的一方支付撫養費
第二部分變更撫養關係糾紛
一、離婚後雙方均不願撫養子女時如何處理
二、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要考慮何種因素
三、離婚後一方強行帶走孩子是否構成民事侵權
第十章扶養糾紛
一、兄弟姐妹之間是否負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二、夫妻之間扶養與解除婚姻之間的關係
三、夫妻雙方之間是否負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四、夫妻扶養義務與子女贍養義務重合時如何處理
第十一章監護權
一、繼父母、繼子女之間形成何種監護關係
二、監護人能否處理被監護人財產
三、監護人委託他人監護是否還應承擔監護責任
四、監護權在何種情況下會被取消
第十二章探望權糾紛
一、探望權利主體能否改變探望時間
二、離婚訴訟中未涉及探望權再起訴能否支持
三、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是否享有探望非婚生子女的權利
四、如何行使中止對方探望的權利
五、放棄探望權的離婚協議是否有效
六、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享有探望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權利
第十三章收養權糾紛
一、現行《收養法》實施前的收養行為如何認定
二、收養關係成立需要哪些條件
三、收養關係在什麼情況下會被解除
四、收養關係解除後收養人是否可以要求補償
五、送養人能否解除收養關係
第十四章贍養權糾紛
一、父母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向子女要求支付贍養費
二、多數贍養人如何確定各自的贍養義務
三、非婚生子女是否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四、被贍養人能否變更贍養關係
五、子女簽訂的分別贍養父母協議是否有效
六、孫子女、外孫子女對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無贍養義務
七、贍養協議中免除一方贍養義務的約定是否有效
八、父母要求子女定期回家看看能否得到支持
第十五章分家析產糾紛
一、在何種情況下可以提出分家析產
二、分家析產的各人份額如何確定
三、拆遷房屋中安置房、補償款能否析產
四、分家析產協議是否有效
五、出嫁女是否享有原宅基地財產份額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分家析產
七、違法房屋能否要求分家析產
八、房產拆遷時尚未出生能否分得拆遷利益
九、所有權登記在他人名下能否主張分家析產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