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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繼可

鎖定
姚繼可(1534~1608),字光父,號又軒,河南襄城人,祖籍山西,明朝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卒贈太子少保
本    名
姚繼可
光父
又軒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河南襄城
出生日期
1534年8月3日
逝世日期
1608年6月21日
主要成就
官至工部尚書

姚繼可人物生平

姚繼可料事如神

七歲,即知向學邑令田公見而奇之。幼童時,補諸生,有聲。
嘉靖四十三年(1564)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初授南陵令,治之一年而民服。一日,同官失金,姚繼可呼衙役某上前説:“金,爾盜也。”衙役不服氣,於是姚繼可令人持其衣至家索金,頃刻而至,僚屬問其原故,姚繼可笑説:“吾先見他所執刀柄有土,他的足踐然,已心疑之。忽聞失金,料必踐此出入也。”訊之,果然如姚繼可所料,遂有“神君”之號。
隆慶二年(1568),以政績最佳,徵選授四川道御史。次年,實授,奉命巡按直隸宣大,提督學校。姚繼可以興賢育才、振綱肅紀為首務,陳言邊務,指斥和戎之陋鄙,違背了當權者的意思。疏雖未行,而得到時論的贊同。外遷四川按察僉事,分巡重慶等處。地號衝煩,苗夷雜處,姚繼可至,修器械,繕城堭,剔蠹除奸,連桀驁不馴的播州酋長也服服帖帖。

姚繼可平定邊陲

萬曆四年(1576),擢陝西參議,分守慶陽。地當極邊,兵食兩絀,姚繼可治兵蓄糧,屹然為西北保障,遂遷陝西按察副使,兵備定邊等處。邊關告警,姚繼可急命郡邑衞所修築簡練,夙夜靡寧,警塵遂息。閲邊奏薦,升俸一級。平涼等處f發生饑荒,百姓凋敝,驕宗悍卒易為亂。姚繼可調停聯屬之,竟無譁變。閲邊再奏薦,又升俸一級,隨擢山西按察使刑名紀綱重振。擢湖廣布政使,攝左布政使事。尋擢陝西左布政使,會計井然,毫無點染。關中疾病橫行,邑里肅條,加上北方遊牧民族侵擾,故糧餉徵發不斷。姚繼可拮据應辦,軍民兩利。
入覲,即拜都察院副都御史寧夏巡撫。寧夏與北方遊牧民族接壤,姚繼可恩威並用,制馭有方,即使哱劉(哱拜)等人心懷逆志,不敢得逞。撦酋西牧,行經寧夏,戒其部眾,不敢輕犯,且遣頭目武天祥等前來乞貢,姚繼可之威德可知矣。姚繼可猶恐虜情叵測,疏陳防守事宜,悉荷嘉納。
萬曆六年(1578),以內艱歸,服除,以原官起任陝西巡撫。此時,哱劉在寧夏叛亂,廷臣紛紛推薦姚繼可。姚繼可奉詔平叛,在途中聽説督臣被逮,逆黨勾結遊牧民族深入,掠城堡,戕運軍,絕我糧道,於是星馳入關,提兵至河州,以精兵遏其鋒,死士搗其穴,虜遁,糧餉始得。至靈州,數萬飢餓的兵卒投降,而逆黨就戮,當為首功。及克城後,疏上善後事宜數千言,明神宗覽之大悦説:“所奏甚合機宜,都依擬行。各邊虜情雖異,事體原無不同,兵部通行,與他俱要從長計處,毋得沿習舊套,牽制誤事。”其後,松套等虜果然歸順。此時西夏方平,虜眾初附,姚繼可夜以繼日調停善後,長子死而不暇恤。

姚繼可任職工部

萬曆二十一年(1593),升工部右侍郎,上疏請告,不許。此時大工不斷髮生,姚繼可蒞任後,即奉勑提督工程,兩宮鼎建,殫精竭慮,次子死而又不暇恤。
萬曆二十二年(1594),再次懇求恩賜乞身,同意告歸,歸葬二子。
萬曆二十六年(1598),復起前官,仍奉勑提督工程。逾歲,大工告成,蒙恩嘉賚,滿考稱最,賜金幣,蔭一子。工部尚書久缺,會推姚繼可名字居末,明神宗特旨簡擢,姚繼可具疏請辭不允。姚繼可責任愈重,事機愈煩,明樓改造、黃河歲修、都城繕築、輿梁補建,工役煩沓,值水衡缺費,姚繼可悉力計畫,委曲劻勷。等到各項工程成功後,精竭神耗,兩目蒙矣,屢疏乞休,具蒙温旨勉留。
萬曆三十三年(1605),致仕,賜乘傳歸裏,歸則杜門謝客。二年多後,卒,明神宗為之軫悼,贈太子少保,再蔭一子。 [1] 

姚繼可親屬成員

六世祖:姚子寬,佔籍襄城。
五世祖:姚讓
高祖父:姚禮
曾祖父:姚偉
祖父:姚澤
父:姚汝皋,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曾任兵部職方主事、貴州左參議,因上諫巡幸大禮議,被廷杖,有古直臣風,壽終從祀鄉祠 [1] 

姚繼可人物評價

沈鯉:為人真誠疏爽,風骨稜稜,貌樸詞侃,不為纖趨。自少至老,動止準繩,無失尺寸,世俗聲色貨利,一無所嗜。其才廓落恢弘,而出以慎密。然不知有械事也,練習朝典,洞曉物情,凡所調度,鹹中機宜。當官守法,務在鉏抑強梗,惠利小弱,而不為瑣細科條傷於苛急。居常踆踆簡默,及當大議大謀,眾莫敢發,公獨守經據古,鑿鑿指畫,率以片言,取決生平,去就取予嚴於一介。至臧否人物,常依寬大,恥為刻深,蓋老成正直君子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