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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軍區
鎖定
- 中文名
- 大軍區
- 級 別
- 軍隊一級組織
- 劃 分
- 國家的行政區域、地理位置等
大軍區設立背景
新中國成立後,根據軍事鬥爭和軍隊建設的需要,人民解放軍的大軍區進行了多次調整,大體上分為三個時期:建國初期的六大軍區時期;1955年至1985年的十二大軍區逐步調整為十大軍區時期;1985年至2016年的七大軍區時期。
大軍區歷史沿革
大軍區1955年
1955年2月11日,國務院和國防部根據中共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設置情況,根據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對全國戰略區的重新劃分,決定將全國的六大軍區,即東北軍區、華北軍區、西北軍區、華東軍區、中南軍區和西南軍區,改劃為12個大軍區。這12個大軍區大部分是以所在區的大城市命名的,計有瀋陽軍區、北京軍區、濟南軍區、南京軍區、廣州軍區、武漢軍區、成都軍區、昆明軍區、蘭州軍區、新疆軍區、內蒙古軍區、西藏軍區。各軍區於5月1日前按新的區劃正式辦公。1956年又增設福州軍區。這樣,全國共13個大軍區。
大軍區1985年
1985年6月,中央軍委擴大會議通過《軍隊體制改革,精簡整編方案》,在裁軍一百萬的同時,決定將11個大軍區合併為瀋陽、北京、濟南、南京、廣州、成都、蘭州七大軍區。
大軍區社會評價
現行的軍區劃分體制,適應了當前軍隊現代化和國防形勢的要求,整合了資源,提高了效率。每個軍區都負責一個戰略方向的作戰任務,又能夠互相支援,互相依託,能夠應對當前複雜多變的國防形勢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