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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戰部隊

鎖定
野戰部隊:在廣大地區執行機動作戰任務的部隊。通常指陸軍野戰機動部隊。一般在全國或戰略區範圍內擔負殲敵重兵集團的作戰任務。
中文名
野戰部隊
外文名
Field forces
隸    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專    指
海陸空集團軍、作戰部隊
職    責
防守預備
部隊介紹
現代野戰部隊有健全的指揮、保障系統,火力、突擊力、機動力強,合成化程度高,能在不同天候、地形條件下實施常規或核條件下作戰,殲滅或抗擊敵方正規軍或非正規軍,奪取、扼守各種重要目標或有意義的地區。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就有擔負機動作戰任務的中國工農紅軍第4軍、第1軍團等野戰部隊。抗日戰爭時期的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和新編第四軍的主力部隊均擔負野戰部隊的作戰任務,其規模從5萬餘人發展到130餘萬人。解放戰爭初期,在各戰略區先後組建野戰部隊,執行機動作戰任務。隨着各戰區聯成一片,逐步統編為西北、中原、華東、東北和華北等野戰軍。1949年初,除華北野戰軍外,分別改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戰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陸軍的軍、集團軍均為野戰部隊。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