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壬寅宮變

鎖定
壬寅宮變,發生在明朝嘉靖年間,是妃嬪和宮女們意圖殺死明世宗朱厚熜的一次事件。由於此事發生在嘉靖壬寅年,所以稱之為壬寅宮變。
由於明世宗多疑暴戾,喜怒無常,宮人常被責罰,杖斃者多達二百餘人。宮人們終於忍無可忍,在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發動了“壬寅宮變”。 [7]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王寧嬪等人的指使下 [10]  楊金英等十數名宮女乘明世宗熟睡之際,用黃綾布把世宗的脖子套住,然後用力拉扯,企圖殺死世宗。而後又因打了死結,縊不死世宗,遂又用釵、簪等物刺向皇帝。 [19]  在這時其中一個膽小的宮女因害怕,報告給方皇后。方皇后趕到,將宮女們制服。最終,涉事宮女全都被凌遲處死,而參與謀逆的曹端妃、王寧嬪也一併被斬首。 [11]  曹端妃是否被誣陷存在爭議。 [4] 
中文名
壬寅宮變
發生時間
1542年11月27日
發生地點
紫禁城
主要人物
朱厚熜
楊金英
王寧嬪
曹端妃

壬寅宮變事件起因

明世宗多疑暴戾,喜怒無常,宮人常被責罰。明宮詞》中記述:“世宗性卞,待宮人多不測,宮人懼。” [14]  意為世宗性格狂躁。《李朝中宗實錄》也有記載:“若有微過,(世宗)輒加箠楚,因此殞命者多至二百人。”可見當時宮人遭受的待遇非常殘酷。 [7] 
宮人們終於忍無可忍,在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發動了“壬寅宮變”。 [10] 

壬寅宮變事件過程

明世宗朱厚熜 明世宗朱厚熜
嘉靖二十一年十月十九日(1542年11月25日)點燈時分,王寧嬪在東稍間主動與曹端妃商量:“咱們下了手罷,強如死在他手裏!”。她準備在世宗再次來到端妃宮中時,將世宗刺殺。楊翠英、蘇川藥、楊玉香、邢翠蓮在旁聽説,楊玉香就往東稍間去拿了一條細料儀仗花繩解下,搓成一個繩子套。 [2] 
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1542年11月27日)夜晚,明世宗睡在了曹端妃的宮中。 [11]  世宗睡熟後,楊金英(系低級嬪御,常在、答應 [2]  趁機與蘇川藥、楊玉香、邢翠蓮、姚淑翠、楊翠英、關梅秀、劉妙蓮、陳菊花、王秀蘭等十多位宮女 [10]  共同實施行刺。楊金英將繩遞與蘇川藥,蘇川藥又遞與楊金花拴套兒,一齊下手,把世宗死死按住。姚叔皋(明實錄》作淑翠)掐着脖子。楊翠英説:‘掐着脖子,不要放鬆!’世宗從夢中驚醒,正要叫喊,卻被人用布團塞住了口。邢翠蓮將黃綾抹布遞與姚叔皋,蒙在面上。宮女們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套,把世宗的脖子套住,然後用手拉扯。邢翠蓮按着胸前,王槐香按着身上,蘇川藥拿着左手,關梅秀拿着右手,劉妙蓮、陳菊花按着兩腿,姚叔皋、關梅秀扯繩套兒。 [2] 
世宗拼命掙扎,她們便又打了一個結。但這個結不小心打成了死結,越拉越緊,卻就是勒不死世宗。 [11]  另外幾個宮女急了,拔下自己的釵簪,朝着世宗身上便是一頓亂刺。 [19]  世宗被多個宮女按住,動彈不得。眼見世宗勒不死,有人害怕了。於是一個名叫張金蓮的宮女跑出門,直奔方皇后的居所自首。皇后聽説一羣宮女謀殺皇帝,大吃一驚,連忙帶人趕往端妃宮中救駕。 [2] 
楊金英等人見勢不妙,只得拋下世宗,四處奔逃,最後全部被逮捕。 [2]  皇后一邊帶人解開套在世宗脖子上的繩索,一邊派人召來御醫。 [10] 

壬寅宮變事件結果

明世宗被勒受驚,氣息將絕,諸御醫畏懼獲罪,不敢用藥。惟獨太醫院使許紳冒着萬死,“調峻藥下之,辰時下藥,未時忽作聲,去紫血數升,申時遂能言。”事後,許紳被“賜齎甚厚”,但不久他便得了重病,心知難愈,對家人道:“曩者宮變,吾自分不效必殺身,因此驚悸,非藥石所能療也。” [3]  [15]  這位太醫院使是嚇死的,可見當時危急之狀。
方皇后命司禮監太監張佐、高忠等審訊被捕宮女,並將結果上報世宗,“言金英(即楊金英)與蘇川藥、楊玉香、邢翠蓮、姚淑翠、楊翠英、關梅秀、劉妙蓮、陳菊花、王秀蘭親行弒逆,寧嬪王氏首謀,端妃曹氏時雖不與,然始亦有謀。張金蓮事露方告,徐秋花、鄧金香、張春景、黃玉蓮皆同謀者。” [10] 
根據司禮監的上奏,世宗遂頒諭旨稱:“這羣逆宮婢楊金英等,並王氏各朋謀害弒朕於卧所,兇惡悖亂,好生悖逆天道,死有餘辜。你們即打問明白,不分首從,便都拏去,依律凌遲處死,銼屍梟首,示眾盡法。各該族屬,不限籍之同異,逐一查出,著錦衣衞拏送法司,依律處決,財產抄沒交官。” [4] 
於是刑部會同錦衣衞將楊金英等十六名宮女,以及端妃曹氏、寧嬪王氏綁赴市曹,凌遲處死;抄沒涉事宮女家產,還將絲花繩和黃綾抹布封收官庫。 [4]  [16] 
次月,明世宗在嚴嵩的建議下,遣朱希忠等人告謝宗廟,並敕告天下説自己已經康復,以安人心。 [27] 
由於這個事件發生在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是壬寅年,又在後宮發生,所以時人和後來的歷史學家稱之為“壬寅宮變”。

壬寅宮變事件影響

壬寅宮變是明世宗專橫暴躁,橫施淫威所造成的,對嘉靖朝政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表現為三個方面:第一,開啓了明世宗怠政的時期,世宗從此獨居西苑,潛心修道。 [18]  第二,這一事件後,明世宗認為自己倖免於難是修道心誠的原因,反倒從此更加崇信道教,專一奉道事玄。 [17]  第三,間接導致嚴嵩專權亂政的出現。壬寅宮變是嘉靖朝政由盛轉衰的轉折點。 [5] 

壬寅宮變事件評價

壬寅宮變古代

談遷:壬寅西宮之變,古未有也。東晉孝武,一見於貴妃張氏。而世宗何如主也?勢岌岌而無及矣!賴天之靈,逆而不克濟。史謂諸婢為謀已久。嗟乎!深閨燕閉,不過銜昭陽日影之怨;遽危社稷,言之不勝心悸。人主舉動,刑于寡妻,良有由哉! [26] 

壬寅宮變現代

劉玉:沒有子嗣, 被寵幸者又不能因寵幸而進封, 自然是怨聲載道。再加上世宗本人喜怒無常, 處罰手段殘忍, 宮人時刻驚懼在心, “命在旦夕間” , 故而反抗似乎也成了一種必然的選擇。這也是為什麼參與宮變的宮嬪“諸婢為謀已久” , 正是嘉靖朝後宮這種惡劣的環境才會應引發這種激烈的宮變, 這與其客觀環境是相符合的。 [29] 
柏樺:“壬寅宮變”的發起,由於該案審理不是依照正常的司法程序進行,與案件相關的人證供詞也沒有公佈於眾,所以人們不知道案發的具體原因,再加上宮廷事秘,統治者有意掩飾,則難免疑點百出,這就給各家的猜測提供了依據。司法程序的混亂,正是聚訟紛紜的關鍵所在。 [28] 

壬寅宮變事件爭議

由於事涉宮闈隱私,正史記載有限,後世的史學家們對此事眾説紛紜。關於此次宮變的性質,有以下幾種主流説法。
説法一:寧嬪、端妃夥同宮女謀逆
根據張合所載宮女口供,王寧嬪、曹端妃為主謀。 [2]  據《明世宗實錄》,世宗親口説王寧嬪曹端妃都參與了謀逆(“二逆御氏結宮婢楊金英等,大肆謀逆、戕害朕躬”) [27]  事發後二妃也和十六名宮女一同被棄市處死;世宗此後從未替二妃平反,實錄編纂者也未附註二妃被誣陷。 [10]  因此,可知在官史記載中是王寧嬪、曹端妃夥同宮女謀逆,被依法處死。
説法二:宮人為保全性命,自發起義
説法二其實是對説法一中謀逆動機的補充。根據《李朝中宗實錄》,嘉靖帝喜怒無常,殘害宮人。宮人只要犯了一點錯誤,就會被嚴酷懲罰,有兩百多名宮人被打死。於是,包括王寧嬪、楊金英在內的宮人們都對世宗都心懷怨懟,認為其生命安全受到了嚴重威脅,因此選擇殊死一搏,起義弒君 [7]  司禮監審問宮女的口供中,王寧嬪曾説“咱們下了手罷,強如死在他手裏!” [2]  [6]  可以印證這種説法。
此外,明世宗迷信道教,崇尚方術 [1]  為煉製丹藥“紅鉛”以求長生竟採集宮女們初潮的經血,無疑給宮女們的心理造成了很大傷害。 [8]  [12-13]  [25]  但依照相關史料出處,世宗採集宮女經血來煉製“紅鉛”分別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與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之事 [8]  ,遠晚於壬寅宮變之年;況且士大夫和明穆宗也服用過這樣的丹藥 [12]  ,並無類似禍端;最後,亦沒有史料指出煉製“紅鉛”與壬寅宮變存在直接因果關係
説法三:寧嬪與宮女謀逆,方皇后誣陷端妃為共犯
方皇后誣陷曹端妃參與謀逆的説法在明朝時便流傳甚廣,見於名山藏 [19] 國榷 [21] 國史唯疑 [20]  等一系列私史。後來清朝編纂《明史》時也採納了這種説法。 [11]  萬曆野獲編》在談及此事時對曹端妃是否清白持保留態度:“又寧嬪王氏,首謀弒逆,端妃曹氏,時雖不與,然始亦有謀,俱載《實錄》中。故老相傳,曹妃為上所嬖,孝烈妒而竄入之,實不與逆謀,然而宮禁事秘,莫能明也。“ [4] 
端妃蒙冤一説的主流版本是:壬寅宮變後,世宗由於脖頸受了重傷,不能説話或表態(“病悸不能言“)。方皇后因妒忌曹端妃得寵,便趁世宗不能説話,下令將曹端妃一起誅殺。當時,世宗知道了曹端妃的冤屈,卻救不了她,眼睜睜地看着愛妃喪命,從此非常怨恨方皇后。 [11]  一日,方皇后宮中起火,世宗故意不讓內監救火,使得方皇后被活活燒死。 [19] 
儘管故事曲折傳奇,但這種説法與正史多有矛盾,疑點重重。第一處矛盾在於,太醫許紳的墓誌銘及傳記都記載明世宗在宮變第二天便脱離危險 [10]  、可以説話了,萬曆野獲編》也記載世宗曾在案件審理期間下達口諭 [4]  ,因此世宗因為説不了話而救不了曹端妃的説法純屬無稽之談。 [3]  [15]  第二處矛盾在於,嘉靖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宮中起火,八日方皇后才去世,並不能證明方皇后是被燒死的。 [23-24]  第三,在《實錄》中世宗對方皇后情深意重,由於方皇后救駕之功,還非常感激她。方皇后死後,世宗非常悲痛,將其以元后之禮入葬,待遇優厚。 [22]  如此種種,都沒有怨恨方皇后的跡象。綜上所述,説法三可信度較低。

壬寅宮變後世紀念

明十三陵帝王宮蠟像館內,有一組宮女要勒死皇帝的場面,那正是壬寅宮變中的場景。 [9] 
參考資料
  • 1.    夢宛編著,大明王朝十六帝 圖文珍藏版,鄭州大學出版社,2016.06,第221頁
  • 2.    刺殺嘉靖帝過程詳見時人張合所著《宙載》。張合在當時做刑部主事,親見此案。這裏將刑部審訊口供的回奏原文抄錄如下,以資明經過真相: 司禮監張佐題為謀害事: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奉懿旨(方皇后的命令):“好生打着問!”得楊金英,系常在、答應(低級宮婢)供説:“本月十九日,有王、曹侍長(指王寧嬪、曹端妃)在東稍間點燈時分,商説:‘咱們下了手罷,強如死在手裏!’(“手”字前可能漏一個“他”字,指朱厚熜,錄供時或有意避諱)楊翠英、蘇川藥、楊玉香、邢翠蓮在旁聽説,是楊玉香就往東稍間去,將細料儀仗花繩解下,總搓一條。至二十二日卯時分,將繩遞與蘇川藥,蘇川藥又遞與楊金花拴套兒,一齊下手。姚叔皋(《明實錄》作淑翠)掐着脖子。楊翠英説:‘掐着脖子,不要放鬆!’邢翠蓮將黃綾抹布遞與姚叔皋,蒙在面上。邢翠蓮按着胸前,王槐香按着身上,蘇川藥拿着左手,關梅秀拿着右手,劉妙蓮、陳菊花按着兩腿,姚叔皋、關梅秀扯繩套兒。張金蓮見事不好,去請娘娘(方後)來。姚叔皋打了娘娘一拳。王秀蘭打聽(當作發)陳菊花吹燈。總牌陳芙蓉説:‘張金英叫芙蓉來點着燈。徐秋花、鄧金香、張春景、黃玉蓮把燈打滅了。’芙蓉就跑出叫管事牌子來,將各犯拿了。”
  • 3.    《明史·卷二百九十九·列傳第一百八十七》方伎:又有許紳者,京師人。嘉靖初,供事御藥房,受知於世宗,累遷太醫院使,歷加工部尚書,領院事。二十年,宮婢楊金英等謀逆,以帛縊帝,氣已絕。紳急調峻藥下之,辰時下藥,未時忽作聲,去紫血數升,遂能言,又數劑而愈。帝德紳,加太子太保、禮部尚書,賜齎甚厚。未幾,紳得疾,曰:“吾不起矣。曩者宮變,吾自分不效必殺身,因此驚悸,非藥石所能療也。”已而果卒,賜諡恭僖,官其一子,卹典有加。明世,醫者官最顯,止紳一人。
  • 4.    《萬曆野獲編·卷十八》: 【宮婢肆逆】嘉靖壬寅年,宮婢相結行弒,用繩繫上喉,翻布塞上口,以數人踞上腹絞之,已垂絕矣。幸諸婢不諳綰結之法,繩股緩不收,户外聞咯咯聲,孝烈皇后率眾入解之,立縛諸行弒者赴法。時上乍蘇,未省人事,一時處分,盡出孝烈,其中不無平日所憎,乘機濫入者。又寧嬪王氏,首謀弒逆,端妃曹氏,時雖不與,然始亦有謀,俱載《實錄》中。故老相傳,曹妃為上所嬖,孝烈妒而竄入之,實不與逆謀,然而宮禁事秘,莫能明也。今《實錄》所載姓名,稍異一二,偶得當時底案,錄其姓名,並刑部奉旨於後。曹端妃不列名於疏,想正法禁中矣。曹氏本端嬪,因生皇第一女,以十四年進封端妃。 是夜上寢於端妃所,宮婢張金蓮,報變於中宮。蓋先同謀,事露始告耳。 刑部等衙門奏,奉聖旨:“這羣逆宮婢楊金英等,並王氏,各朋,謀害殺朕於卧所,兇惡悖亂,好生悖逆天道,死有餘辜。你們既打問明白,不分首從,便都拿去,依律凌遲處死。剉屍梟首,示眾盡法。各該族屬,不限籍之同異,逐一查出,著錦衣衞拿送法司,依律處決,財產抄沒交官。艾芙蓉系姊攔阻,免究。欽此。欽遵。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二十日。”該司禮監張佐等,傳示:“臣等,恭赴迎和門,當奉發下前本,並謀害黃花繩一條,黃綾抹布二方。臣等隨即會同錦衣衞掌衞事、左都督陳寅等,當將重犯楊金英等,共十六名,拿綁去市曹,遵奉明旨,俱各依律凌遲處死,剉屍梟首示眾,題知訖,除將前項黃花繩、黃綾抹布,封收官庫,及備行錦衣衞,捉拿各犯親屬,至日依律問決,別行提問,請行。合將前項司禮監題奉欽依本一本,親齎送繳,謹具題知。
  • 5.    林延清,《"壬寅宮變"與嘉靖朝政的轉變》,《遼寧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 38(1):7-12。
  • 6.    王子林,《交泰殿之謎》,《紫禁城》, 2014(1)。
  • 7.    《李朝中宗實錄·卷九十九》:①蓋以皇帝雖寵宮人,若有微過,少不容恕,輒加捶楚,因此殞命者,多至二百餘人,蓄怨積苦,發此兇謀。②皇帝好道術,煉丹服食,性寢燥急,喜怒無常。宮人等不勝怨懼,同謀構亂雲。
  • 8.    《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一》:嘉靖中葉,上餌丹藥有驗。至壬子冬,命京師內外選女八歲至十四歲者三百人入宮,乙卯九月,又選十歲以下者一百六十人,蓋從陶仲文言,供煉藥用也。其法名先天丹鉛,雲久進之可以長生。王弇州《嘉靖宮詞》所云“靈犀一點未曾通”,又云“只緣身作延年藥”是也。
  • 9.    張永昌,《壬寅宮變 宮女獻身》,《泉州文學》, 2007(1)。
  • 10.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六十七》:嘉靖二十一年十月丁酉,宮婢楊金英等共謀大逆,伺上寢熟,以繩縊之,誤為死結,得不殊。有張金蓮者知事不就,走告皇后。後往救,獲免。 乃命太監張佐、高忠捕訊之。言:“金英與蘇川藥、楊玉香、邢翠蓮、姚淑翠、楊翠英、關梅秀、劉妙蓮、陳菊花、王秀蘭親行弒逆,寧嬪王氏首謀,端妃曹氏時雖不與,然始亦有謀。張金蓮事露,方告徐秋花、鄧金香、張春景、黃玉蓮,皆同謀者。”詔不分首從,悉磔之於市仍,銼屍梟示,並收斬其族屬十人,給付功臣家為奴,二十人財產籍入。諸以異姓收系者,審辨出之。 時諸婢為謀已久,聖躬幾危,賴天之靈,逆謀不成。當是時,中外震惶,次日始知上體康豫,羣心乃定。
  • 11.    《明史·卷一百一十四·列傳第二》后妃二:二十一年,宮婢楊金英等謀弒逆,帝賴後救得免,乃進後父泰和伯鋭爵為侯。初,曹妃有色,帝愛之,冊為端妃。是夕,帝宿端妃宮。金英等伺帝熟寢,以組縊帝項,誤為死結,得不絕。同事張金蓮知事不就,走告後。後馳至,解組,帝蘇。後命內監張佐等捕宮人雜治,言金英等弒逆,王寧嬪首謀。又曰:曹端妃雖不與,亦知謀。時帝病悸不能言,後傳帝命收端妃、寧嬪及金英等悉礫於市。並誅其族屬十餘人。然妃實不知也。久之,帝始知其冤。
  • 12.    《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一》:【進藥】嘉靖間,諸佞幸進方最多,其秘者不可知,相傳至今者,若邵、陶則用紅鉛取童女初行月事煉之如辰砂以進;若顧、盛則用秋石取童男小遺去頭尾煉之如解鹽以進。此二法盛行,士人亦多用之。然在世宗中年始餌此及他熱劑,以發陽氣,名曰長生,不過供秘戲耳。至穆宗以壯齡御宇,亦為內官所蠱,循用此等藥物,致損聖體,陽物晝不僕,遂不能視朝。
  • 13.    《萬曆野獲編·卷十八》:按壬寅年,方士邵元節甫死,陶仲文繼之。二人俱掛大宗伯銜,所進則紅鉛,並含真餅子,乃嬰兒初生口中血。醫家以為父母胎毒痘殤,多本於此,不知當時何以稱上藥?仲文死,盛端明、顧可學繼之,二人俱登甲科,亦拜禮部尚書,其所煉,又秋石諸物矣。至末年,而王金輩進燥熱之藥,至損聖躬。許紳而在,未必致此。
  • 14.    明宮詞  .國學導航網[引用日期2021-11-11]
  • 15.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八·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掌太醫院事諡恭僖許公紳墓誌銘(張文憲)》:嘉靖西苑宮人之變,聖躬甚危,得紳藥始蘇。餘嘗造問聖躬安否,紳曰:“此變禍不測,論官守非餘輩事。切念受聖主深恩,當以死報。只得用桃仁、紅花、大黃諸下血藥。藥進,餘自分不効必自盡。賴天之靈,辰時進藥,未時上忽作聲起,去紫血數升,申時遂能言。又三四劑平氣活血,聖躬遂安。天地廟社之靈也。以故加紳宮保。後數月,紳病。餘視之。曰:“餘必不復起。曩西苑用藥驚憂所致,至今神魂不寧,百藥不效。餘即死,主上□壽死,無憾矣。”竟以此病卒。上憐之,卹典甚厚。
  • 16.    《明史·卷一十七·本紀十七》世宗一:冬十月丁酉,宮人謀逆伏誅,磔端妃曹氏、寧嬪王氏於市。
  • 17.    《萬曆野獲編·卷二》:己亥幸承天還,途中火災,上僅以身免,因歸功神佑。壬寅宮婢之變,益以為事玄之效,陶仲文日重矣。
  • 18.    《明史·卷三百七·列傳第一百九十五·佞幸·陶仲文傳》:帝自二十年遭宮婢變,移居西內,日求長生,郊廟不親,朝講盡廢,君臣不相接,獨仲文得時見;見輒賜坐,稱之為師而不名。
  • 19.    《名山藏·卷之三十》:二十一年十月,帝之所幸曹妃及寧嬪王氏侍寢。寢熟,宮婢楊金英、張金蓮等十餘人以組縊帝項,釵股刺其囊組,誤為死結,不殊。金英恐走,告後,後馳至解帝組,帝乃蘇,趨捕金英,訊之。辭首王寧嬪曰:曹妃雖不與,亦知謀。是時,帝病悸不能語,後以帝命收曹妃及金英等十餘人磔於市,並收斬其族屬十餘人。帝愈曰:曹妃我所愛,豈宜生此心,冤之,銜夏言焉。上德後之捄之,復進封父鋭為侯。久之,上念曹妃,終疑後。二十六年冬十一月,宮中火,中官請救後,上不應,後遂崩。
  • 20.    《國史唯疑》:(世宗)疑壬寅大變,內有枉者為厲。”(階曰:)“彼生而貴近,段受枉,能無為厲!”
  • 21.    《國榷·卷五十七》:丁酋,宮婢楊金英等謀大逆,乘上寐,組其頸,誤不可轉。有張金蓮知事不濟,走告皇后,後救解。命太監張佐、高忠捕訊金英等。雲金英與蘇川英、張玉香、邢翠蓮、姚淑翠、楊翠英、關梅秀、劉妙蓮、陳菊花、王秀蘭行逆,寧嬪與焉。端妃曹氏當夕,遂不免。事且泄,方告:“徐菊花、鄭金香、張春景、王玉蓮皆磔於市,並誅金蓮。”時上噤,心知端妃冤,不能救也。仍收斬各族屬十八人,罪隸二十人,籍財產。古者婦人無刑,不在朝市,而卒變。法司孰能執之。
  • 22.    《明世宗實錄·卷三百三十》:嘉靖二十六年十一月己未,皇后方氏崩。上即日發喪,諭禮部曰:“皇后比救朕危,奉天濟難。冀同膺洪眷,相朕始終;不意遽遊,痛切朕情。其以元后禮喪之。” 丙申,禮部言:“中宮崩,故事,聞喪後二日成服,後三日有西角門奉慰禮。”上曰:“朕疾旬餘,又值後逝,卿等奉慰,欲勉出視,尚莫克支,其免行禮。”己,大學士夏言等表慰。上報曰:“卿等奏慰,具悉忠愛。後相朕扶危,贊治佐化,助奉玄修,功劾誠敬,可遽忘耶?方痛朕心,聞奏勉抑。其各安心贊政。庶不致繁擾朕躬。”
  • 23.    《國榷》:十一月戊寅朔。壬午,夜,宮中火。……乙未,皇后方氏崩。上痛其拯難,喪禮如元后。
  • 24.    《名山藏·卷二十五》:十一月醮太高玄殿,十二日壬午,宮中火。夜,出楊爵圓明閣,陽雷軒成。乙未,方皇后崩。上以榻寢故,痛後甚,葬以元后禮。
  • 25.    《本草綱目·人部卷五十二》:今有方士邪術鼓弄愚人,以法取童女初行經水服食,謂之失天紅鉛,巧立名色,多方配合,謂參同契之金華,悟真篇之首經,皆此物也。愚人信之,吞嚥穢滓,以為秘方,往往發出丹疹,殊可嘆惡。
  • 26.    《國榷·卷五十七》:談遷曰:壬寅西宮之變,古未有也。東晉孝武,一見於貴妃張氏。而世宗何如主也?勢岌岌而無及矣!賴天之靈,逆而不克濟。史謂諸婢為謀已久。嗟乎!深閨燕閉,不過銜昭陽日影之怨;遽危社稷,言之不勝心悸。人主舉動,刑于寡妻,良有由哉!
  • 27.    《明世宗實錄·卷二百六十八》:嘉靖二十一年十一月丁未朔。上以宮闈之變,遣文武大臣成國公朱希忠等告謝天地、宗廟、社稷及應祀神祗。先是,掌禮部事大學士嚴嵩等奏言:“羣逆肆謀,變出非常,賴天地、祖宗之靈陰佑默相及百神呵護,聖躬獲安,此實宗社無疆之休、臣民莫大之幸也,禮宜諏日告謝。且事出倉卒,人心驚惑,今雖甫平,猶恐傳聞未定。更乞渙發綸音,以宣慰中外。” 上覽奏曰:“卿言甚善。羣婢大肆逆謀,實變出非常。仰荷天地、祖宗、皇考妣、百神佑護,以致朕躬安寧。宜即擇吉,遣官祭告祗謝,及降敕中外,以安人心。” 戊申,敕諭中外曰:“朕誕膺天眷,臨御大寶二十一年,於茲夙夜兢兢、欽若上帝、祗奉廟謨,罔敢怠遑。故凡八柄之操、五刑之用,皆稽謀自天、考訓於祖,恩宥罔偏於近御,刑賞大同於宮府。凡以成平明之治洽於變之風,以期無負天與祖宗付託之重。雖每自防微,豈期是年十月二十一日,變生榻寢,二逆御氏結宮婢楊金英等,大肆謀逆、戕害朕躬。仰荷天地、祖宗、皇考妣洪庇,百神護佑,假手中宮力捄,朕躬獲臻寧吉。即將逆犯依律凌遲處死,各該族屬盡夷。已遣官祭告、天地、宗廟、社稷及應祀神祇,恭行謝典。恐中外傳疑未的、尚懷隱憂,手足腹心、保愛胥戚,茲特降敕撫慰爾等。夫朕以沖弱,遇茲危篤,卒獲康寧;然非天地、神人陰佑默相,以保我國家萬萬載靈長之祚,何以有此?爾等宜念此眷恩、深加慶幸,安心官守、共迓皇釐,睹茲祈天永命之休,共饗久安長治之盛。爾等其欽承之哉!”
  • 28.    柏樺.明代“壬寅宮變”釋疑與司法程序[J].故宮學刊,2008,5(01):21-30.
  • 29.    劉玉,姚敏.明世宗后妃掃描[J].黑龍江史志,2013(19):89-90.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