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壟斷型企業
鎖定
- 中文名
- 壟斷型企業
- 要 素
- 很高的進出壁壘
- 產業組織理論
- TheoryofIndustrialOrganization
- 衡量標準
- SCP框架
壟斷型企業企業介紹
經濟學家普遍認為壟斷對於市場效率的作用是消極的,這主要源於行業中由於在壟斷條件下,廠商能夠從自身收益最大化(MR=MC)出發,以高於邊際成本的價格(P>MC)在市場上進行銷售,使市場均衡銷售量降低,從而偏離了帕累托最優狀態,使市場效率降低。
壟斷型企業相關內容
在上世紀出現的產業組織理論(The Theory ofIndustrial Organization)中,對產業內部企業之間的關係作了一系列分析,而壟斷理論的研究也是產業組織理論中非常重要的一環。產業組織理論的先驅,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在其1890年問世的《經濟學原理》中首次提出了除勞動、資本、地租之外的第四要素——組織,其中就觸及了產業組織中的壟斷問題。
20世紀30年代初的西方經濟危機更加迫切地促使新經濟理論的誕生,英國劍橋大學經濟學家瓊·羅賓遜和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張伯倫幾乎同時推出了研究壟斷問題的專著,修正了古典經濟學中自由競爭市場的條件,對壟斷與競爭的關係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從而奠定了產業組織理論的基礎。
到1959年貝恩出版《產業組織》為止,哈佛學派已經形成了系統的產業組織理論,即S—C—P範式(市場結構一市場行為一市場績效),也是一個靜態(基礎)一動態(行為)一靜態(結果)的過程。在SCP模式下,市場的壟斷程度是決定市場結構的基礎,從而影響着市場行為的走向和市場績效的高低。
壟斷型企業衡量標準
單個企業壟斷程度指標
1.勒納指數(Lemer Index)的計算公式為:IL=(P—MC)/P其中P為價格,MC為邊際成本。勒納指數實際上反映了價格與邊際成本的偏離程度,I 越大,説明價格與邊際成本的偏離(高於)程度越高,壟斷程度越大。
2.貝恩指數(Bain Index)的計算公式為:IB=(P—AC)/P
市場壟斷程度指標
衡量市場壟斷程度的指標主要有集中度(Concentration Ratio,CRn)、洛倫茲曲線和基尼係數、赫芬達爾指數(Herfindahl Index)、交叉彈性(Cross Elasticity)等。這些指數均以行業內最大的若干家廠商為計算對象,指數越大,市場壟斷程度越大(交叉彈性除外)。
集中度以市場中最大的4家或8家廠商所佔的市場份額來計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場的壟斷程度,但是由於它在數據採集的可行性和其他因素考慮上的不足,其應用受到一定侷限性。赫芬達爾指數等於各個企業市場佔有率的平方和。其採樣範圍涵蓋了整個行業的所有企業,因此具有更大的廣泛性,能夠更好地反映市場集中度。與其他指數不同,交叉彈性指數反映的是兩種相關產品之間的替代性和互補性,替代性越大,則競爭性越強。供給交叉價格彈性=(X廠商提供的X產品數量變動%)/(Y產品的價格變動%)
壟斷型企業形成原因實質
壟斷企業包括公用企業和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企業。公用企業是指涉及公用事業的經營者,包括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郵政、電訊、交通運輸等行業的經營者。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企業是指按照專門法律設立或者從事經營,在市場上具有獨佔地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壟斷企業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五種:
(3)經營策略正確,經良性發展逐步兼併擴張而形成的大企業;
(5)基於某些商品的特殊性,為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公共利益,由國家指定經營的企業,如郵政、食鹽、煙草、化學危險品專賣業。
由於上述原因,使壟斷企業在特定市場上缺乏有效競爭,壟斷企業的產品(含服務,下同)處於稀缺狀態,特定用户由於缺乏選擇而對企業產生依賴,企業對用户居於支配地位。可見,壟斷企業具有優勢地位需要兩個基本條件,一是用户對產品有需求。沒有需求,用户不會與壟斷企業產生交易關係;二是壟斷企業的產品具有唯一性。沒有唯一性,用户就可能不選擇壟斷企業的產品。因此,壟斷企業優勢地位的實質就是壟斷產品滿足用户需求的唯一性。如,2001年上半年,某省移動通信公司在組織模擬手機用户退出模擬移動通信網活動的過程中,強迫模擬手機用户轉入該公司的數字移動通信網,否則不予補償,就是憑藉該公司唯一提供模擬移動通信服務的優勢,達到排擠其他經營者,控制市場份額的目的。
壟斷型企業優勢地位
壟斷企業的優勢地位也不是絕對的、一成不變的,在一定條件下也會消滅,所以又具有相對性。一般説來,壟斷企業的優勢地位的消滅分為絕對消滅和相對消滅。 絕對消滅是指壟斷企業完全喪失其優勢地位。其他經營者參與同類產品的競爭,推出與壟斷產品相同的產品,用户有了選擇,壟斷產品在市場上失去了、 唯一性,從而使壟斷企業喪失了優勢。如某煙花公司是專營專賣企業,由於周圍農村土製煙花爆竹的侵入,使該公司喪失了優勢地位。相對消滅是指壟斷企業沒有完全喪失其優勢地位,但其優勢地位受到削弱。其他經營者推出與壟斷企業的產品有替補性的產品,雖然沒有使壟斷產品喪失唯一性,但卻削弱了壟斷企業的優勢地位,使壟斷企業不能隨意提高不合理條件,也即是説,壟斷企業仍然能提出不合理條件,但是不合理條件的程度受到了限制。在這種情況下,不合理條件存在一個臨界點,這個臨界點一方面由用户的購買力決定,另一方面是由替補產品到達壟斷市場的費用決定。如果壟斷企業的不合理條件超過這個臨界,用户就會退出市場或轉向替補產品。如手機和傳呼機是具有相互替補性的產品,如果手機通信服務商過高地提出不合理條件,手機用户就可能放棄手機轉而使用傳呼機。
壟斷型企業行政壟斷區別
行政部門限制競爭,即行政壟斷,是指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經營者的商品或者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或者限制本地商品輸出的行為。行政權力是國家憲法,法律賦予國家行政機關執行法律規範,實施行政管理活動的權力,因而具有單方意志性、控制性和極強的支配力。行政機關一旦超越職權行使權力,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或者限制商品流通則就形成了行政壟斷。這種壟斷是依靠政府的行政權力形成的,並依靠行政組織和行政手段進行推動和動作的,有着非同尋常的背景和來頭,能夠使被指定的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可以排擠競爭對手,形成市場勢力。
行政部門限制競爭的危害,首先是形成障礙性壟斷,排擠其他經營者的競爭,阻礙商品的自由流動。其次是被指定的經營者由於行政機關的指定而處於非法的“獨佔”狀態,從而能夠實施壟斷企業濫用優勢地位時所實施的各種手段,如剝削性壟斷、強迫交易或搭售、歧視、絕拒交易。
壟斷企業限制競爭與行政部門限制競爭由於在實施的主體、限制競爭的後果等方面存在差異,一般情況下二者容易區別。但是當行政部門指定的經營者是壟斷企業時,由於壟斷企業具有雙重身份,二者則容易混淆。如某鎮食品站是依法定點屠宰單位,由於周邊鄉鎮的生豬屠宰費用低廉,該鎮豬肉經營户紛紛從周邊鄉鎮購進豬肉,致使該鎮食品站經營狀況下滑。為了改善狀況,食品站牽頭,聯合公安、税務、檢疫等部門組成檢查組,強制該鎮豬肉經營户從本鎮食品站購進豬肉,對於從周邊鄉鎮購進豬肉的經營户給予罰款。在這起案件中,食品站具有豬肉專營資格,又具有限制豬肉經營户從周邊鄉鎮購進豬肉的行為,似乎應該構成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濫用優勢地位限制競爭行為。
壟斷型企業應用
但是,通過分析發現,由於周邊鄉鎮的競爭,該食品站根本就沒有獨佔優勢,因而也就無法濫用優勢地位。在本案中,起關鍵作用的是聯合檢查組中的行政部門,沒有行政部門的參與,食品站無法阻止豬肉經營户從周邊鄉鎮購進豬肉。由此可見,壟斷企業限制競爭與行政部門限制競爭區別的關鍵在於二者的支配力不同。壟斷企業的支配力來源於用户對壟斷產品的特有需求,沒有用户需求,壟斷企業毫無支配力可言。因而,壟斷企業的支配力是間接的、被動的。行政部門的支配力是國家行政權力,具有強制性、主動性、單方意志性。行政部門在濫用權力時可以勿需考慮行政相對方的需求,甚至在行政相對方沒有需求的情況下,仍可強迫行政相對方購買,比如公安、交通等部門強迫駕駛員訂閲雜誌。可見,與壟斷企業的支配力相比,行政部門的支配力要強的多。在行政部門指定經營者是壟斷企業的情況下,行政相對方(用户)往往是基於行政部門的支配力才選擇壟斷企業的產品,而不一定是基於對壟斷企業產品的需求,所以這種情況應定性為行政部門限制競爭。
壟斷型企業表現和後果
壟斷企業濫用優勢地位通常有5種表現: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7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zoujunchuan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