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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規模
鎖定
- 中文名
- 投資規模
- 含 義
- 有關單位在固定資產再生產活動中
- 羣 體
- 一個國家或一個部門等
- 聯 繫
- 互相影響,相輔相成
投資規模基本含義
投資規模年度投資規模
是指一年內一個國家或一個部門、一個地區、一個單位投入到固定資產再生產方面的資金總量,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年內實際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反映了一年內投入在固定資產再生產上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數量。年度投資規模應與當年的國力相適應。
投資規模在建投資規模
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部門、一個地區、一個單位當年施工的建設項目全部建成交付使用所需的投資額,包括以前年度已完成的投資以及本年度和以後年度繼續建設所需要的投資,反映了一定年份全國實際鋪開的建設戰線的長短。在建投資規模應與一定時期的國力相適應。
投資規模相互關係
投資規模區別
統計口徑不同;反映的供求關係不同;影響因素不同;對國民經濟的影響不同;調節的難度不同;適當與否的評價指標不同;兩者變動的方向和變化幅度不同。
投資規模聯繫
年度投資規模是在建投資規模的基礎;在建投資規模又會影響年度投資規模。
投資規模影響因素
經濟發展情況
經濟體制
國家人力、物力、財力的承受能力
投資規模變動規律
1、年度投資規模的衡量及變動規律
投資率=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當年國內生產總值 投資增長彈性係數(投資貢獻率)=投資增長/GDP增長 (2)年度投資規模的變動規律:概括地講,年度投資規模具有波動增長的規律,從短期來看錶現為波動性,從長期來看錶現為增長性。
2、在建投資規模的衡量及變動規律
(1)在建投資規模的衡量:在建投資規模反映和決定在一定時期的投資需求狀況,在建投資規模決定的投資總需求的擴張會導致投資規模膨脹。
在建投資規模的衡量指標主要有:
投資比率=在建投資規模/GNP,正常年份0.9-1之間比較合適; 建設週期=在建投資規模/年度投資規模,正常年份3.1-3.7之間比較合適;資金佔用率=在建項目累計完成投資/在建投資規模,正常條件在60-67%比較合適; 新增規模擴大率=新開工項目投資總額/在建項目當年投資額,正常為40%。 (2)在建投資規模的變動規律:在建投資規模具有相對穩定增長的規律,這是與在建投資規模的構成有關的,在建投資規模等於年度投資規模乘以建設週期,年度投資規模和建設週期的變化決定了在建投資規模的變化。
投資規模確定原則
1、根據需要與可能確定投資規模,量力而行的原則。
要根據社會供求狀況確定投資規模; 要根據經濟發展的要求確定投資規模; 要根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程度的需要確定投資規模。
2、根據先消費後投資的順序確定投資規模。
3、瞻前顧後、留有餘地的原則。
投資規模確定方法
年度投資規模的確定方法
(1)國民經濟積累率法。該方法是計算投資資金的各源泉的數額,然後加總,得出年度投資規模。公式為:
公式為:年度投資規模=計劃年度GDP測算數×投資率。式中,投資率=年度固定資產投資/GDP×100%。
公式為:計劃年度投資規模=基年年度投資規模×(1+合理增長率)。(式中,年度投資規模增長率=年度投資增加額/基年度投資總額×100%)。
在建投資規模的確定方法
(1)建設週期法。建設週期是一定時期內所有在建項目全部建成投產所需要的時間。建設週期分為實際建設週期和合理建設週期兩種。
該方法首先要確定合理的建設週期,然後找出合理的年度投資規模,兩者相乘即可。 公式為:
在建總規模=年度投資規模×合理建設週期。式中,年度投資規模是指一定時期的平均的適度年度投資規模,而不是某一特殊年份的投資規模。
在建投資總規模=基年的在建投資規模×(1+在建投資規模的合理增長率)。
投資規模調控
歷史回顧
投資規模調控一直是我國投資調控中的重點,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投資規模調控的重點,主要是抑制投資規模膨脹。
中國經濟運行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投資增長過快,盲目投資和能力擴張勢頭加劇; 煤電油運緊張狀況加劇,資源約束矛盾仍很突出; 生產資料價格持續上漲,通貨膨脹壓力加大;投資需求膨脹壓力仍然較大,在建項目和新建項目過多,投資擴張的衝動還很強烈。 原因這些問題,也採取相應措施。比如,發改委提出2005年要採取果斷措施,堅決控制固定資產投資的過度膨脹和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過快增長,防止某些行業無序建設、過度擴張出現反彈。繼續有效地運用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土地政策,把好土地審批和信貸投放兩個閘門。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認真清理在建項目,對違規企業和項目依法予以處理。積極落實已經確定的各項調控政策,嚴格控制鋼鐵、水泥、電解鋁、電石、焦炭等行業的投資反彈。
適度投資規模的判別標準
1、合理投資規模的數量標準
積累增長率=國民收入增長率,積累速度與國民收入相適應; 積累增長率<國民收入增長率,積累速度較慢; 積累增長率>國民收入增長率,積累速度較快。 (2)投資增長率與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率比較:
投資增長率=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率,投資增長與經濟增長一致; 投資增長率<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率,投資增長較慢; 投資增長率>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率,投資增長較快。 (3)投資品供給與投資品需求平衡關係比較:
投資品供給增長率=投資品需求增長率,投資需求增長適度; 投資品供給增長>投資品需求增長率,投資需求增長相對不足; 投資品供給增長率<投資品需求增長率,投資需求增長相對過高。 (4)積累率水平:積累率是一定時期積累基金佔國民收入的比例,積累基金是國民收入中用於社會擴大再生產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的價值。
積累率<25%,低積累水平; 25%≤積累率≤30%,合理積累水平; 積累率>30%,高積累水平。 (5)投資率水平:
投資率<25%,低投資率水平; 25%≤投資率≤30%,合理投資率水平; 投資率>30%,高投資率水平。 2、適度投資規模的理論標準
(1)有利於社會總供求的平衡。追求社會總供求的平衡是投資規模調控的最重要目標。
(2)投資增長率等於或者略大於GDP增長率。
(3)投資與消費比例關係協調。
(4)財政、信貸、外匯和物資基本平衡。
(5)投資效益能夠不斷提高。
(6)積累增長率等於國民收入的增長率。
(7)消費和投資增長相協調。
我國投資規模調控的方法
1、建立健全市場約束機制
(2)進一步加大政企分離的力度,為企業的投資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3)深化商業銀行改革。
2、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1)必須從以鋪攤子為主轉變為對現有企業的技術改造、改組和擴張上來,努力增加更新改造在固定資產投資中的比重,增強企業自我發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