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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輸法
鎖定
- 中文名
- 均輸法
- 概 述
- 均輸法”是宋代王安石的新法
- 均輸法特徵
- 理解“均輸法”,最要緊是八個
- 均輸法的頒行
- 王安石於熙寧二年(1069年)
均輸法均輸法的頒行
均輸法,它的最早出現,在漢武帝時期。由桑弘羊所提出;此法在近期宋史裏頻頻出現,每次都和王安石掛鈎,被反對派罵得狗血淋頭。均輸法都是漢武帝與匈奴掐架掐得最狠,搞得軍費飛騰,國庫見底時搞的國家緊急狀態法令,漢時前後一共搞了兩次,國內矛盾激烈程度比宋只高不低,但的確幫助漢武帝度過了難關。
均輸法均輸法詳解
均輸法均輸法特徵
理解“均輸法”,最要緊是八個大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
一、不是固定不變地向各地征斂實物賦税,而主要是在災荒歉收物價高漲的地區折徵錢幣,用錢幣到豐收的地區賤價購買上供物資,此即“徙貴就賤”。
二、如果有多個地區同時豐收物賤,就到距離較近、交通便利的地區購買,此即“用近易遠”。
於是,均輸法就可以達到“江湖有米則可糴於真,二浙有米則可糴於揚,宿亳有米則可糴於泗,坐視六路之豐歉,間有不登之處,則以錢折斛,發運使得以斡運之。不獨無歲額不足之憂,因以寬民力。萬一運渠旱乾,則近有汴口倉庾”這樣的效果。
與均輸法配套的措施有二:
其一,擴大發運司的職權,撥給發運司專項資金,用於採購,賦予“從便變易蓄買”的權力,並增闢官吏。
其二,建立京師所需與發運司上供的信息溝通體制,讓發運司預先知曉京師庫藏狀況,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安排糴買、税斂、上供。
均輸法“均”與“輸”
均輸法之“均”是改革死板的實物征斂制度,根據年景收成的變化,折錢與購買相結合,依靠市場,舍遠求近,通過購買獲得上供物資。
“徙貴就賤,用近易遠”,既是其根本原則,又是其具體辦法。總的目的是協調供需關係,提高財政收支的效率,撙節購買、運輸等開支,減輕農民負擔,打擊商人“擅輕重斂散之權”操縱市場的兼併行為,即所謂“便轉輸、省勞費、去重斂、寬農民”。
通觀制置三司條例司奏言全文,可以看出其議論的內容,雖然涵蓋諸路上供的所有物品,但重點則是京師所仰的東南六路的糧食。
改革的出發點,是解決糧食供應問題。改革的途徑,是擴大購買。
均輸法之“輸”並不是運輸,實乃輸納、供應之謂。
宋神宗所言:“《禹貢》納粟納秸,此即均輸之意”,點明瞭均輸法的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