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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鎖定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工作部門。
中文名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性    質
教育工作部門
隸    屬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所在地
呼和浩特
現任局長
王文梅 [2]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性文件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組織執行國家、自治區制定的中等、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民辦基礎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課程教材。指導中小學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實施素質教育,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體系。
(四)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教材建設,組織審定地方教材和開展職業指導工作。統籌民辦中等職業教育、職工教育、農民教育、社區教育、終身教育、老年教育等各類成人教育。
(五)統籌和指導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擬訂民族教育發展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監督實施。規劃並指導民族教育教學工作、教材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教育系統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
(六)負責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發佈教育督導報告。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使用管理政策。監測教育經費使用情況,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工作。
(八)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和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學校統一戰線和羣團組織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與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各級各類學校幹部。
(九)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人才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中小學校長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職稱評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教師招聘工作,指導全市教師崗位聘任管理。負責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組織實施教師培訓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十)負責各類中等、初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各類中等、初等教育招生計劃。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申訴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開展學生創業創新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統籌推進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及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合作交流。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工作的規範化建設。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五)按照本部門權責清單履行相關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責分工。
1.與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有關職責分工。市教育局承擔教育相關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負責教育相關事項的審批工作。
2.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配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3]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現任領導

局長:王文梅 [1-2]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黨委辦公室
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做好黨務工作;搞好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負責做好羣團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材料的起草、綜合調研、機要保密、安全保衞、文秘檔案、督查、信息、信訪等工作;組織研究教育事業發展戰賂和規劃;推進教育體制改革,開展教育政策研究;負責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申報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考核、評優、獎懲、評選特級教師等工作;負責人才交流、人員調配、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負責幹部統計工作。
財務科
會同相關部門協調管理教育專項經費和其他教育經費;研究制定教育經費籌措辦法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基建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的計劃、規劃、審計、統計分析等工作;指導學校後勤體制改革和中小學勤工儉學、校辦產業等工作。
民族教育科
協調管理全市民族教育工作,編制民族教育發展規劃;負責民族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族學校高中畢業證書管理及驗印工作,指導民族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推進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
基礎教育科
負責全市基礎教育、民族基礎教育、重點推動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和德育工作;制訂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及評估標準,規範教材管理;負責局屬學校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高中畢業證書管理及驗印工作;指導中小學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和教科研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中等教育、職業教育、民族職業教育、中等及以下成人教育工作;負責職業、成人學校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畢業證書及專業技術證書管理驗證工作;指導全市中等專業學校的體制改革工作,統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教育、中等及以下成人教育工作。
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
宏觀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衞生和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各類學校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教材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和學生軍訓工作。
督導室
負責制訂教育督導工作制度、辦法和綜合評估標準,以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為依據,對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各旗、縣、區“兩基”的實施和鞏固提高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
政策法規科
負責研究制訂呼市教育法制建設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呼市教育局綜合性教育法規、規章草案及有關文件;指導全市教育法制建設工作;宏觀指導全市教育綜合治理工作,抓好各直屬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
師資培訓與語言文字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在職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制訂教育學院、教師進修學校教學基本文件和評估標準;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呼市地區漢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應用情況;指導教育系統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團委
綜合管理局屬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組織開展青少年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社會實踐等活動;組織團員、青年參加業餘黨校、團校、軍校活動,積極培訓團隊幹部、學生幹部等。
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圍繞上級紀檢、監察中心工作,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認真履行兩種職能,充分發揮監督職能,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接待羣眾來信來訪,制止中小學亂收費現象等。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辦公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東街市黨政辦公大樓1167室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