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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擇仁

鎖定
吳擇仁(1055—1120) [1]  ,字智夫,興國軍永興上遷里人(今屬湖北省通山縣)人,以父任為開封雍丘主簿。宋徽宗建中靖國初年,因京畿多盜,以擇仁知太康縣,羣盜相戒不敢入境;後被擢升為熙河路判官,隨招討使王厚領兵深入河西走廊,攻克蘭廓城柵十三座,加龍圖;後又進集賢殿修撰,為京畿轉運使,多有善政,終徽猷閣直學士。 [2] 
本    名
吳擇仁
所處時代
宋朝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日期
1055年
逝世日期
1120年
性    別

吳擇仁人物簡介

興國軍永興縣崇儒鄉雙遷裏(今湖北通山縣洪港鎮一帶)人。是有“鐵御史”之稱的北宋龍圖閣直學士吳中復的從孫,和南宋抗金名將吳玠吳璘是堂兄弟關係。初為開封雍丘縣主簿。哲宗元祐中,因治金水河堤入朝奏事,為宰相範純仁所賞識。歷任太康縣令、熙河路轉運判官、京畿都轉運使、户部侍郎兼開封知府,加龍圖閣直學士。後因事貶為顯謨閣直學士,熙州知州,不久因讒言被免職,一年後任徽猷閣待制,升渭州知州。吳擇仁為官勤勉有為,徽宗建中靖國初年,京郊發生災荒,民飢而為“盜”者甚多,朝廷調他為泰康縣令。他到任後,設法安撫,患乃平。中貴人譚稹家奴犯法,他依法處理;遭稹誣陷。後朝廷派員察究,無任何罪狀,徽宗親自召見。時值宋朝將進攻吐蕃,於是任他為副使。從招討使王厚出征,克蘭、廓城柵十三處,以功進升為京畿路(開封附近)都轉運使。鄭州城壞後,他受命重修;有人向徽宗説:新城雜以沙土,反不如舊城堅固。徽宗派人取城上土塊檢驗,堅硬異常。卒年66歲,《宋史》有吳擇仁的傳記。 [1] 

吳擇仁人物經歷

元祐中,金水河堤壞,十六縣皆選屬庀役,得詣朝堂白事。宰相範純仁獨異之,曰:“簿領中乃有是人邪?”建中靖國初,畿內飢,多盜,以擇仁知太康縣。始至,召令賊曹曰:“民竊而盜,非天性也,我以靜鎮之。若亡命椎埋故犯,我一切誅之,毋得貸。”羣盜相戒不入境。中貴人譚稹奴犯法,按致於理。稹羞恚造譖,宋徽宗召户部郎中宋喬年往鞫。喬年,伉吏也,疾驅至。候者惶遽入白,擇仁著衣冠坐廡下。喬年慮囚適隱,剔抉帑瘐出入,不能得毫毛罪,乃歸傳舍。擇仁上謁,喬年迎笑曰:“所以來,為察君罪,顧乃得一奇士,吾今薦君矣。”居數日,召詣闕。
方有事青唐,擢熙河路轉運判官,即以直秘閣為副使,從招討使王厚領兵深入,克蘭、廓城柵十三。加龍圖,進集賢殿修撰,為京畿都轉運使。鄭州城惡,受命更築之。或讒於帝曰:“新城雜以沙土,反不如故,且速圮。”帝怒,密遣取塊城上,緘以來,令衞卒三投之,堅緻如削鐵,讒不能售。遂拜户部侍郎兼知開封府。故事,尹以三日聽訟,右曹吏十輩列庭下,自佔姓名,一人云“某人送某獄,某人當杖,某人去”,而尹無所可否。有竇鑑者,以捕盜寵,官諸司使,服金帶。擇仁視事,狃舊態來前,叱而械諸獄,一府大驚。賣珠人居民貨久不返,度事急,匿宦官楊戩第,擇仁跡取之,竄於遠。
戩中以事,出為顯謨閣直學士、知熙州,從永興軍。走馬承受藍從熙言其擅改茶法,奪職,免。再閲歲,以徽猷閣待制領江、淮發運,還直學士、知渭州。以病提舉崇福宮,起知青州,不克拜,卒,年六十六。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