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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妻

鎖定
同妻是指男同性戀者進入異性婚姻後法律關係上的妻子,是同性戀羣體背後更為隱秘的數量龐大的弱勢羣體。2005年,有學者估算,中國同妻的數量至少在1600萬以上 [1]  ;2012年,有學者認為,更保守估計的數字是在1000萬以上 [2] 
同妻常會遭遇心理創傷、家庭暴力性傳播感染的威脅以及會遇到法律空白所導致的維權困境 [2-3]  。中國的法律法規與政策文件中對於婚姻關係有各類規定,也有多個條款提到不同性別應享有同等權利、禁止基於性別的歧視,維護女性權益。
中文名
同妻
外文名
gay men's wives

同妻定義

同妻,指的是男同性戀者進入異性戀婚姻後法律關係上的妻子 [1]  。雖然同妻可能是在知曉自己的伴侶是同性戀的情況下自願成為同妻,也可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迫成為了同妻,但一般語境下所討論的同妻指的是那些被欺騙、被矇蔽,從而被迫成為同妻的女性 [2]  。同妻羣體遍及世界各地,中國社會中的同妻羣體較為典型,這主要是由於中國傳統的婚戀觀念等社會文化根源及同性婚姻不合法等社會制度原因造成的 [1]  。國外也不乏男同性戀者進入同直婚姻(指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的婚姻)。

同妻形成原因

形成原因可以從三個角度來看,分別是男同性戀者個體角度、男同性戀者社會角度以及異性戀女性者角度。在男同性戀者個體角度中包含三方面內容,分別是自我認同困境、掩飾性傾向和情感需要;在男同性戀者社會角度中包含五方面內容,分別是婚戀觀念、渴望傳宗接代的生育焦慮、獨生子女政策、同性婚姻不合法及社會保障缺失;在異性戀女性角度中包含兩方面內容,分別是性教育的缺失及閃婚文化。以上十種原因是同妻羣體的主要形成原因。

同妻男同性戀者個體角度

首先,中國社會總體上並不接納和包容同性戀文化,性教育也存在相當程度的缺失。因此,對於自己的性傾向,很多同性戀者在婚前並沒有明確、充足的自我認同,常存在認同缺失或認同偏差的情況。在面對與主流文化相左的性傾向時,他們急於進入異性戀婚姻以對抗自己的焦慮、困惑和不安,進而擺脱自我認同困境 [1]  [4] 
其次,對於那些對自己同性戀身份有着較為充分認知的男同性戀者而言,選擇進入異性戀婚姻可以幫助其掩飾性傾向,並且化解來自父母親友的逼婚壓力。對這些走入異性戀婚姻家庭的男同性戀者而言,即使之後選擇離婚且不再婚,也會獲得理解,同樣減少了父母親友逼婚的壓力 [1]  [4] 
再次,由於同性戀被主流文化所排斥,且有現實條件限制,因此同性戀者發展長期同性戀情的可能性和成功率較低,他們對於晚年生活可能面臨的孤獨感感到恐慌,因此,進入異性戀婚姻能夠獲得情感的陪伴和生活的扶持。另外,異性戀婚姻還能夠滿足部分男同性戀者對父子人倫親情的渴望 [1] 

同妻男同性戀者社會角度

從個體層面講,幾乎所有男同性戀者都不情願與異性戀女性結婚,根本原因在於他們對與異性戀愛、結婚完全沒有興趣,然而很多男同性戀者最終還是會進入異性戀婚姻,這是因為個體的背後存在社會文化、制度的壓力 [5] 
首先,這種壓力來自“成家立業”“男大當婚”的社會主流婚戀觀念。在社會壓力和父母推波助瀾的“逼婚”之下,男同性戀者為了化解壓力只得與異性結婚 [1]  。並且,在社會婚戀觀念中普遍存在着自封建社會歷史時期便長期存在的男尊女卑不平等的觀念,在這種觀念之下,男同性戀者選擇與異性結婚更多是站在男性的角度思考,謀求個人名譽和家庭利益,並未站在女性的立場思考同直婚姻可能給同妻帶來的傷害 [6] 
其次,壓力來自傳宗接代的觀念。中國受到儒家文化幾千年的影響,因此傳宗接代以及以養老送終為代表的孝道文化都使得與異性結婚、生子成為成年男性不得不完成的社會責任。他們不能違背父母的期盼和要求,必須完成“香火”的延續 [4] 
再次,壓力來自婚姻制度的缺失。中國雖已將“同性戀”去病化及去罪化,但至今沒有專門的法律承認和保護同性戀者的權益,同性戀者無法在現有的婚姻制度內組建合法的婚姻家庭。因此,進入婚姻家庭的唯一渠道就是與異性結婚。
另外,壓力來自於獨生子女政策。中國曾長時間施行獨生子女計劃生育政策,據調查,作為獨生子女的同性戀者進入同直婚姻的比例要遠高於有兄弟或姐妹的同性戀者,這是因為非獨生子女家庭中父母關注的焦點以及傳宗接代的任務可以轉移給其他子女。因此,作為獨生子女的男同性戀者大多會進入同直婚姻。
最後,壓力來自於社會保障的不足。目前,中國社會整體的社會保障不足,尤其是養老制度並不足夠健全,因此家庭養老仍然是最主流的養老方式。男同性戀者對抗老無所依、老無所養的方式便是進入同直婚姻,從而獲得家庭的保障 [1] 

同妻異性戀女性角度

絕大多數異性戀女性在成為同妻後,表示在婚前並沒有考慮過,且不知曉丈夫的性傾向,因此才被欺騙。這種情況的出現,一是由於性教育的普及不平衡,對於同性戀文化和知識的普及程度低,部分女性甚至不知曉同性戀的概念,不懂得在婚前瞭解或甄別未婚夫的性傾向,在婚後得知丈夫的同性戀性傾向後,還抱着“矯正”的錯誤心態。其次,社會中存在的閃婚文化也致使男女雙方缺少相互瞭解、磨合的過程,因此異性戀女性難以在短時間內知曉未婚夫的性傾向,最終成為同妻 [1] 

同妻困境狀況

同妻婚姻家庭困境

同妻的婚姻生活無愛、少性,有學者調查發現,43%的同妻與性伴侶沒有親吻的經歷,四分之三的同妻遭遇過性冷淡,三分之一的同妻表示,每年性生活“寥寥無幾” [7]  。因為同性戀丈夫對同異性組建的婚姻家庭毫無興趣,因此同妻在婚姻家庭中時刻面臨着妻子權利的缺失,同妻與丈夫之間的關係宛如“合租者”,鮮有情感交流。有時,同妻甚至淪為生育機器,只在傳宗接代時被丈夫所需要 [1] 
在遭遇家庭矛盾時,同妻往往是單兵作戰,鮮有同盟者,無論是丈夫還是婆家,在遇到爭議時大多站在男同性戀丈夫的陣營 [1] 

同妻生理健康困境

同妻是中國目前艾滋病病毒的高危易感人羣之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同性之間的性接觸傳播成為艾滋病病毒傳播的重要方式之一,而大多數男同性戀者又會進入異性戀婚姻,因此同妻羣體面臨艾滋病的威脅較大,她們是潛在的受害者。2016年,由中南大學同妻問題研究課題組召開的“中國同妻艾滋病易感性、生存質量及其權益保障研討會”通過了《關於中國同妻健康與權益保障的共識與建議》,這份文件指出,男同性戀者與其配偶發生性行為時常缺少安全措施,因此出現很多同妻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法律訴訟 [1] 
同妻在生活中還容易遭受身體暴力。這是因為男同性戀者與其異性戀妻子之間長期缺乏溝通,且長期過着無性的生活,因此更容易產生抱怨、猜疑,由此引發暴力衝突 [7] 

同妻心理健康困境

大部分同妻都面臨着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如嚴重的抑鬱症狀、自殺意念甚至是自殺行為 [7] 
同妻在職場當中常自我邊緣化。同妻的特殊身份可能引發不斷的自我懷疑,進而影響工作,這常會產生情緒問題,進而引發心理危機。此外,出於種種原因,同妻難以同朋友聊有關丈夫、孩子乃至性生活的話題,容易對社交產生恐懼和抗拒心理,進而產生心理問題 [1] 
同妻作為異性戀女性,常有性方面的生理需求。但其性需求難以從同性戀丈夫身上得到滿足,所以同妻或長期壓抑自己,或出軌尋找婚外情,這些都會對她們的情緒產生不良影響,造成心理壓力。在進入同直婚姻後,同妻對待男性、生活乃至社會的態度都發生明顯的負面變化,容易面臨心理亞健康的困境 [1] 
男同性戀丈夫對同妻缺乏“性慾”,因此,冷暴力在同妻的婚姻生活中十分常見。由於同妻身處邊緣的位置,她們寧可默默承受冷暴力,也不願意敞開心扉找人訴説、解決問題。這使她們長期處於緊張、恐懼和高壓之下,可能導致嚴重的心理問題 [2] 
也有部分同妻最終會直面自己同妻的身份,用離婚來結束這段畸形的關係。然而,離婚並不是同妻痛苦的盡頭,離婚後的生活可能會使同妻產生新的不適應感,如對孩子、感情的不捨。同妻此前所遭受的痛苦不會戛然而止,而是長時間地對同妻的生活造成負面影響 [2] 

同妻法律困境

同妻在名存實亡的與男同性戀者的婚姻中容易遭受生理和心理上的雙重暴力,且面臨較高的發生性傳播感染的風險 [3]  。然而,我國法律目前為止既無與同性戀有關的條款,也無與同妻有關的條款,因此同妻想依靠法律來維護自身權益比較困難 [7]  。具體而言,同妻面臨的法律困境可以分為五個方面。
第一,協議離婚制度對於同妻鮮有現實意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的規定,協議離婚需遵循“自願”的原則,然而,一方面男同性戀丈夫既然強迫同妻選擇進入同直婚姻,便很難自願接受離婚,男方的父母也常會百般阻撓同妻離婚;另一方面,出於對婚後經濟壓力等問題的現實考量,同妻常在是否選擇離婚上搖擺不定,存在一定的心理壓力 [6] 
第二,判決離婚存在制度性障礙。訴訟離婚常是同妻選擇結束婚姻的方式,但我國現行法律尚不接受以“同性戀性傾向”作為起訴離婚的理由,法院對於離婚訴訟,在調解無效後,只有確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下才可做出離婚判決。除了最後一條“其他導致婚姻破裂的情形”作為法官在審判時根據具體案件進行判斷的兜底條款,法律規定的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較難適用於同妻羣體 [6] 
第三,以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起訴缺乏法律依據。我國現行《民法典》認定無效婚姻關係包含重婚、不適合結婚疾病在內的四條規定,然而都不適用於同妻來解除婚姻關係 [6] 
第四,損害賠償請求權基礎缺位。這指的是《民法典》對離婚損害賠償限制在五種情形之內,分別是“重婚”“同居”“實施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和“其他重大過錯”。雖然同妻可能會遇到“家暴”“虐待、遺棄”的情況,但這些情況對同妻的權益保障而言不具針對性;而且,從以往的離婚判決來看,“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也未必適用於同妻羣體。因此,一般而言,同妻所面臨的處境並不在這五種情形內,因此無法依據以上條款要求損害賠償。不過,若是訂立了“夫妻忠誠協議”的同妻,可以根據約定來獲得經濟賠償 [6]  。雖然在部分案例中,對於簽訂“忠誠協議”的案例,法官常會承認其效力 [3]  ,但是,此“忠誠協議”並未上升到法律規範的層次,在判決時存在諸多不確定性 [6] 
第五,離婚訴訟取證難度大。這表現在部分同妻離婚訴訟案件會以“證據不足”為由被駁回訴訟請求。這是因為同性戀的同性關係常比較隱蔽,在“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定下,同妻無法獲得足夠有效的證據證明其丈夫“出軌” [6] 

同妻解決途徑

同妻社會宏觀層面

社會宏觀層面需要對同性戀增進理解和接納。同妻歸根到底是同性戀的衍生羣體,這意味着,解決同妻問題需要同性戀羣體拒絕走進同直婚姻,這就需要社會尊重同性戀羣體的性傾向,保障他們的婚戀自主權。同妻羣體的存在,是進入同直婚姻的男同性戀者造成的,然而男同性戀羣體也有其自身的苦衷和不幸。雙方不幸的根源最終都要歸結為社會的傳統道德文化觀念和異性戀霸權主義 [3] 

同妻父母家庭層面

父母家庭層面需要對同性戀孩子接納並支持。很多同性戀者進入同直婚姻都是在父母的逼迫之下不得已作出的選擇。因此,當父母得知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時,應當珍惜孩子對自己的信任,盡最大努力接納並從情感上支持孩子。“作為同性戀孩子的父母,要知道孩子是同性戀沒有錯,鼓勵孩子接納自己,坦然接受自己的性傾向” [8] 

同妻社會救助層面

社會層面需要發展社會力量幫助同妻度過難關。例如成立維護同妻權益的實體機構,為尋求幫助的同妻提供支持;呼籲社會及婦聯加大對同妻的關注程度,建立與同妻交流的機構或平台;同妻也應團結在一起且行動起來,一同建立起勇敢面對不幸婚姻的心態,並主動向外界尋求幫助 [3] 

同妻法律層面

國家應當完善婚姻法律制度,保障同妻的合法權益。在具體的法律條款上,可以將“性傾向衝突”納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適用情形;可以將“同妻”情形納入可撤銷婚姻類型;重新界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外延,將“同性同居”納入“同居”範圍之內;需要完善舉證責任制度,鑑於同妻屬於弱勢羣體,舉證責任難度大,因此可以採取“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由男同性戀丈夫承擔舉證的責任 [6] 

同妻相關知識

同妻同性戀去病化

1990年,第43屆世界衞生大會批准了《國際疾病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10)的第十次修訂 [9]  ,不再將同性戀列為精神疾病。2018年6月,世界衞生組織發佈《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ICD-11)》(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11th Revision),刪除了所有與性傾向相關的診斷編碼 [10] 
2018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通知,要求“2019年3月1日起,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全面使用《ICD-11》中文版進行疾病分類和編碼。” [11]  這也就是説,“同性戀不是精神疾病”這一觀點已經得到了我國官方衞生部門的認可。
一些男同性戀者可能由於各種原因(如為了緩解來自家庭的催婚壓力)針對異性戀女性進行“騙婚”,這種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有違道德,對同妻羣體造成了巨大傷害,但男同性戀羣體本身不應單純因自己的性傾向而受到外界的無端歧視和譴責。

同妻國際承諾

在2018年6月18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38屆會議上,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國際組的負責人蔣端公使表示:“中方反對一切形式的歧視和暴力,包括基於性取向的歧視、暴力和不容允現象。” [12] 
中國代表團在日後再次重申了這一發言內容。在2020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4屆會議上,在與防止基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暴力和歧視問題獨立專家互動對話時,中國代表團發言道:“中方反對一切形式的歧視和暴力,包括基於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暴力和不容忍現象 [13] 

同妻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文件

中國的憲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涉及到與性別平等相關的內容,這些法律共同保障了中國公民不分性別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各方面均享有平等的合法權益 [14] 

同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在序言部分,確立了憲法是我國根本法的地位,指出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並要求“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因此,憲法關於公民(包括性少數公民)享有平等權益的規定也應當在各地方、各領域貫徹。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15] 

同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六十條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範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6] 

同妻《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15修正)

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第三十七條
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學校和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女子在入學、升學、就業、授予學位、派出留學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17] 

同妻《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條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種族、性別、户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等受到歧視。
第四十條
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校、幼兒園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18] 

同妻與同妻相關的常見疑問

常見疑問1:同妻處於悲慘境遇的唯一原因是騙婚的男同性戀?
答:誠然,同妻中的大多數都是被男同性戀丈夫所欺騙和矇蔽的,這造成了她們悲慘的境遇 [2]  。然而,這些對自己性傾向有着充分認知的男同性戀採取“騙婚”的方式進入同直婚姻只是造成同妻悲慘處境的原因之一,它屬於男同性戀個體層面的原因。在個體層面中,因為性教育的缺失,有些男同性戀對自己的同性戀身份存在認知缺失或偏差的情況,他們主觀上並非試圖“騙婚”。此外,在個體層面之外,還存在社會層面的諸多原因,例如同性戀者無法在現有的婚姻制度中組建同性的婚姻、家庭關係 [1]  ;長期存在的“男尊女卑”的文化導致女性被視為傳宗接代的工具,男性較少從她們的立場考量後果等 [6]  。歸根結底,同妻的不幸最終是由社會的傳統道德和異性戀霸權造成的,同性戀者的性傾向和婚姻自主權並未得到社會和制度的尊重及保障 [3] 
常見疑問2:如果發現愛人是同性戀,是否應該寄希望於愛人轉變性傾向?
答:離婚並不是所有同妻的選擇,有些同妻對男同性戀丈夫依然存在感情,希望憑藉自己無微不至的關懷、勸説甚至是打出家庭子女的親情牌試圖讓男同性戀丈夫改變自己的性傾向。然而這些做法對扭轉性傾向而言都難以獲得期待的效果,抱有這樣的期待,常會使同妻的種種努力落得一場空 [1] 
常見疑問3:是否所有同妻的婚姻家庭生活都只有灰色和痛苦?
答:同妻的婚姻家庭生活雖然大多會遭遇身心靈的創傷和痛苦 [2]  ,但並非所有的同妻家庭都只剩下灰色和痛苦。有些同妻與男同性戀丈夫採取了對雙方而言妥當的處理方式,本着為家庭、為孩子、為對方着想的原則維持婚姻家庭關係。因為幸福對不同人而言有着不同的內涵,異性戀男女組建的婚姻家庭不一定絕對幸福,同妻與男同性戀組建的家庭也不一定絕對不幸。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調查發現,採取維持和諧婚姻關係的同妻家庭一般都同時滿足了三個條件,一是男同性戀丈夫的“同性戀情結與表現”並不突出;二是同妻需要有包容和諒解的心態;三是男同性戀丈夫需要始終堅持着對家庭的忠誠與責任。這意味着,只有極少數同妻的婚姻家庭生活能夠維持和諧關係 [1] 
常見疑問4:離婚是同妻痛苦的終點嗎?
答:離婚不是同妻痛苦的終點,離婚只是一種法律性的標誌,離婚後財產可以分割,但是長久以來的陪伴所產生的感情則難以切割,這種感情可能是對伴侶的不捨,也可能是對子女家庭的不捨,這種情感創傷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慢慢撫平。此外,同妻在婚姻中常常會產生抑鬱等心理健康問題,離婚並不能立刻使她們重建健康的心理,這既需要時間慢慢走出陰影,也需要社會組織及專業機構給予她們及時的心理援助 [1]  [6] 

同妻相關影片

同妻《誰先愛上他的》(中國台灣 2018)

影片信息
導演:徐譽庭/許智彥編劇:徐譽庭/呂蒔媛主演:邱澤/謝盈萱/陳如山/黃聖球/周洺甫
類型:劇情/喜劇/同性製片國家/地區:中國台灣語言:漢語普通話上映日期:2018-11-02(中國台灣)/2018-04-22(烏迪內遠東電影節)
片長:100分鐘
又名:Dear EX
IMDb鏈接:tt8443704
劇情簡介
宋正遠因為癌症去世了,留下了老婆劉三蓮獨自拉扯着兒子宋呈希。讓劉三蓮無法原諒的是,宋正遠人生的最後一段旅程是和一個名叫高裕傑的男人一起度過的。高裕傑是宋正遠從前的戀人,只不過最終宋正遠選擇了結婚生子去過正常人的生活,而高裕傑則對他一直戀戀不忘。更讓劉三蓮無法忍受的是,宋正遠竟然將自己的保險金全部留給了高裕傑,不僅如此,自己叛逆的兒子竟然也選擇了拋棄自己,賴在高裕傑的家裏不肯走,這個男人到底是有什麼魔力?!在宋呈希的眼中,高裕傑是一個吊兒郎當的男人,他沉默着凝視着這個男人,彷彿想要從他的身上看到另一個熟悉的身影 [19] 
社會影響
《誰先愛上他的》是2018年金馬獎上的最大黑馬,不僅獲得了8項提名,還獲得了最佳女主角,最佳剪輯,最佳原創電影歌曲三個獎項。
2019年5月24日,中國台灣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妻《再見,南屏晚鐘》(中國大陸 2019)

影片信息
導演:相梓
編劇:相梓
主演:南吉/娜仁花/吳任遠/托馬斯·菲凱/張馨月
類型:劇情/同性/家庭製片
國家/地區:中國大陸/西班牙
語言:漢語普通話/英語
上映日期:2019-02-11(柏林電影節)
片長:107分鐘
又名:A Dog Barking at the Moon
IMDb鏈接:tt9674226
劇情簡介
《再見,南屏晚鐘》講述了在中國傳統“家庭”概念制約下的兩代人的故事。當妻子發現丈夫與另一個男人在一起,她的家庭避難所就成了禮教的束縛。
社會影響
《再見,南屏晚鐘》是少有的直面中國社會同妻人羣並講述她們生命故事的影片,獲得了第69屆柏林國際電影節泰迪熊獎最佳電影(提名)、泰迪熊獎評審團獎和第43屆香港國際電影節新秀電影競賽火鳥電影大獎(華語)(提名) [20] 

同妻同妻如何維權

總的來説,同妻羣體在我國數量龐大,但可見度不高。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以搜索關鍵詞的方式查找相關案例時,輸入“同妻”,檢索結果為0條;輸入“同性戀”,檢索結果為0條。受傳統文化的影響,法院在審理同妻的相關案件時,往往不願直接指明男方為同性戀者,而女方本人也通常不願承認自己的“同妻”身份。所以,即使是法院文書,對於同妻離婚原因的表述也相當隱晦,往往表述成夫妻雙方“未能建立真摯的夫妻感情”。

同妻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性婚姻合法化將對同妻問題的解決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實際上,同性戀不會因為國家不承認同性婚姻而就此消失。有些同性戀者因恐同現象而被外界歧視、排擠,這加劇了同性戀羣體與異性戀羣體的矛盾。
世界衞生組織和聯合國的有關組織一直致力於倡導性傾向平等。性傾向很難通過外力的干預而強加改變,無論何種性傾向,都不該被歧視。同性婚姻合法化可使同性戀者無需再壓抑自己的情感訴求,與其讓男同性戀者與異性戀女性結婚,造成同妻悲劇,不如讓他們與真正的愛人攜手走入同性婚姻 [21] 

同妻加強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之間的合作

龐大的同妻羣體以及同性戀騙婚所帶來的健康風險,不僅需要社會的關心關注,更需要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間的共同合作。這其中,政府具有重要的領導組織作用,在整合資源與創造良好輿論氛圍中有天然優勢。非政府組織則具有政府所不具備的靈活性與信息敏感性,在社會號召力方面也獨具一格,能夠隱秘私人地為同妻羣體提供良好的法律援助。社會組織在當下已經處於政府不可替代的地位,是溝通政府與公民的一座橋樑。通過利益表達和協調推動政府和公民合作,有助於社會管理中公共利益最大化 [22]  。因此,必須積極推動組建保護同妻的社會組織。

同妻女性自身提高警惕

女性當發現自己成為同妻時,應及時止損,調查取證。如果直截了當地和丈夫就同性戀的問題吵鬧,則會使對方警惕,增加取證難度。尤其是已生養子女的同妻更要積極取證,根據對方是同性戀騙婚等理由説服法官,將對方列為過錯方,依據保護無過錯方的法律原則,女方更有機會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另外,還應該向婦聯或律師諮詢,一方面傾訴解壓,另一方面更好地準備離婚。總之,同妻要保持理智思考,積極維權,切勿因擔心被歧視和嘲笑而忍氣吞聲、自暴自棄,從而失去生活的信心 [21] 
在具體的法律求助層面,同妻可以登錄當地的律師協會網站(如上海地區的同妻可登錄“上海律協網”),尋找擅長領域為“民法典”的律師尋求相應幫助。

同妻典型案例

中國大陸(內地)首屆“同妻”問題討論會(同妻會)在青島召開
2009年3月27~28日,中國大陸(內地)首屆“同妻”問題討論會(同妻會)在青島召開。與會者有來自遼寧、山東、江蘇、河南、陝西的9位男同性戀者的配偶和前配偶,年齡26歲到54歲,仍在婚或與同性戀者結婚一年後至十餘年後走出婚姻。她們受教育水平有很大不同,所在地包括縣級市和省會城市,職業包括無正式職業者和“白領”。與會者中還包括青島大學同性戀問題研究專家、“朋友”項目協調人張北川、其中一位同妻的丈夫、一位在戀愛過程中被男友傳染艾滋病病毒的青年女性,以及粉色空間負責人何小培博士。在討論會上,同妻介紹了各自的婚內經歷和不幸生活,與會專家則介紹了有關的學界認識。與會者一致認為,這次會議是中國同妻維權工作的一個開端。會議期間,所有同妻都進行了艾滋病病毒檢測。此次會議之後,與會同妻宣告,同妻成立了第一個自己的組織“同妻家園” [23] 
2015年12月11~13日,中國同妻艾滋病易感性、生存質量及其權益保障研討會在長沙召開 [2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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