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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分配利潤
鎖定
- 中文名
- 可供分配利潤
- 外文名
- Distributable profits
- 步 驟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提 取
- 任意盈餘公積
可供分配利潤名詞簡介
可供分配利潤=當年實現的淨利潤+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年初未彌補虧損)+其他轉入
可供分配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已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注】:在計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的基數時,不應包括企業年初未分配利潤。
①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潤為正數,即歷年累積盈利
提取的盈餘公積=淨利潤×盈餘公積提取比例
②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潤為負數,即歷年累積虧損
提取的盈餘公積=(淨利潤-年初未彌補虧損)×盈餘公積提取比例
(2)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公司制企業可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盈餘公積經批准可用於彌補虧損、轉增資本、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等
經過上述分配後:
期末未分配利潤
=可供分配利潤-提取的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年初未分配利潤+當期實現的淨利潤+其他轉入-提取的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可供分配利潤企業利潤
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等於淨利潤加年初未分配利潤加盈餘公積補虧加其他調整因素後的金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可供分配的利潤減計提盈餘公積等税後計提金額後為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減去應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餘公積、應付普通股利、轉增實收資本等項目後為年末未分配利潤。
可供分配利潤利潤分配
利潤分配表的基本格式,如下表所示:
項目 |
一、淨利潤 |
加:年初未分配利潤 |
其他轉入 |
二、可供分配的利潤 |
減: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提取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 |
提供儲備基金 |
提供企業發展基金 |
利潤轉作投資 |
補充流動資本 |
三、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
減:應付優先股股利 |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
應付普通股股利 |
轉作資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四、未分配利潤 |
表格説明:
1、“淨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實現的淨利潤。如為淨虧損,以“—”號填列。本項目的數字應與“利潤表”“本年累計數”欄的“淨利潤”項目一致。對於該項目新制度與股份制反映的內容一致。
9、“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項目,反映企業提取的任意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表一般有表首、正表兩部分。其中,表首説明報表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報表編號、貨幣名稱、計量單位等;正表是利潤分配表的主體具體説明利潤分配表的各項內容,每項內容通常還區分為“當年實際”和“上年實際”兩欄分別填列。
在我國,利潤分配表的“當年實際”欄,根據當年“當年利潤”及“利潤分配”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上年實際”欄根據上年“利潤分配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潤,分配表與當年度利潤分配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一致,則按編報當年的口徑對上年度報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實際“欄內。
我國利潤分配的順序
第一步,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將當年淨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併,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正數(即當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後續分配。
第二步,計提法定盈餘公積金。按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後的當年淨利潤計提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盈餘公積金的基數,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潤,也不一定是當年的税後利潤。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時,才能按當年税後利潤計算應提取數。這種"補虧"是按賬面數字進行的,與所得税法的虧損後轉無關,關鍵在於不能用資本發放股利,也不能在沒有累計盈餘的情況下提取盈餘公積金。
第三步,計提公益金。即按上述步驟以同樣的基數計提公益金。
第四步,計提任意盈餘公積金。
第五步,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用公式表示為: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可分配的利潤-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