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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樸

(明朝户部尚書)

鎖定
古樸(?—1428年),字文質,號素軒,河南陳州(今河南省周口市淮陽區)人,明朝大臣。
洪武年間,選為太學生,授工部主事,長期任職於兵部,歷任兵部主事、兵部武選司員外郎、兵部郎中、兵部右侍郎。明成祖時,遷户部左侍郎,輔助夏原吉。明仁宗即位後,任南京通政使,累任户部尚書。
宣德三年(1428年),卒於任上。
文質
素軒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河南陳州
逝世日期
1428年
主要成就
官至户部尚書
本    名
古樸

古樸人物生平

洪武年間,以太學生身份,清理郡縣田賦圖籍,還隸五軍斷事理刑。自陳家貧,願得祿養母,得到明太祖嘉獎,任工部主事,授承仕郎。母親去世,官府給舟歸葬。服闋,改任兵部司馬部主事,歷任武選司員外郎,授奉議大夫,累遷郎中
建文三年(1401年),擢兵部右侍郎,授嘉議大夫 [6] 
明成祖即位,改任户部左侍郎,授通議大夫 [3] 
永樂二年(1404年),古樸奏:“先奉詔令江西、湖廣及蘇、松諸府輸糧北京,今聞並患水潦,轉運艱難,而北京諸郡歲幸豐。宜發鈔命有司增價收糴,減南方運。”從之。
永樂四年(1406年),朝廷營建北京,奉命採木於江西,以體恤民眾,得到褒揚。 [4] 
永樂七年(1409年),明成祖北巡時,太子朱高熾監國。召還古樸,輔佐夏原吉管理户部事宜。
明仁宗即位後,改任南京通政使 [5]  次年,出任户部尚書,授資善大夫,出督畿內田賦。師逵病重後,命古樸代替職位。 [9-10] 
宣德三年(1428年)二月十八日,卒於官,明宣宗進士康琰賜祭。 [1-2] 

古樸軼事典故

最初,户部主事劉良行為不檢,古樸考績下良,而劉良乞中貴人上考。古樸認為不可,説:“貪侈之人,幸未覺露,不改行,終當敗,最考不可”。劉良誣陷古樸,古樸被捕。明成祖發現古樸是被冤枉後,無罪釋放。他日,吏部奏予劉良誥命。明仁宗説:此人素無行,且嘗誣大臣,不可與之。後來,劉良果然以受賄事敗。 [1]  [7] 

古樸史料記載

《明太宗實錄》卷十。 [8] 
《明宣宗實錄》卷十四。 [10] 
明史》卷一百五十列傳第三十八。 [1]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八。 [2] 

古樸親屬成員

子:古本 [2] 

古樸人物評價

《明史》:在朝三十餘年,自郎署尚書,確然有守,不通幹請,與右都御史向寶,俱以清介著稱。 [1]  [7] 
楊士奇:有廉靜之操。 [2]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3-04]
  • 2.    國朝獻徵錄 卷二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3-04]
  • 3.    《明史·卷一百五十·列傳第三十八》:成祖即位,召掌户部事,以古樸為侍郎佐之。
  • 4.    《明史·卷八十二·志第五十八·食貨六》:採木之役,自成祖繕治北京宮殿始。永樂四年遣尚書宋禮如四川,侍郎古樸如江西,師逵、金純如湖廣,副都御史劉觀如浙江,僉都御史史仲成如山西。
  • 5.    《明史·卷一百五十·列傳第三十八》:仁宗嗣位,與趙羾、古樸皆改官南京,而逵進户部尚書,兼掌吏部。
  • 6.    《明史·卷一百五十·列傳第三十八》:古樸,字文質,陳州人。洪武中以太學生清理郡縣田賦圖籍,還隸五軍斷事理刑。自陳家貧,願得祿養母。帝嘉之,除工部主事。母歿,官給舟歸葬。服闋,改兵部,累遷郎中。建文三年擢兵部侍郎。
  • 7.    《明史·卷一百五十·列傳第三十八》:初,户部主事劉良不檢,乞中貴人求上考。樸不可。良遂誣奏樸罪,樸就逮。成祖察其誣,得釋。他日,吏部奏予良誥。仁宗曰:「此人素無行,且嘗誣大臣,不可與。」良後果以贓敗。樸在朝三十餘年,自郎署至尚書,確然有守,不通乾請,與右都御史向寶,俱以清介稱。
  • 8.    《明太宗實錄·卷十下》:(洪武三十五年秋七月)改吏部右侍郎蹇義為本部左侍郎,升郎中陳洽為右侍郎,改户部右侍郎夏原吉為左侍郎,兵部右侍郎古樸為户部右侍郎。
  • 9.    《明史·卷一百五十·列傳第三十八》:仁宗即位,改南京通政使。明年,就拜户部尚書,出督畿內田賦。師逵病,命樸代之。宣德三年二月,卒於官。
  • 10.    《明宣宗實錄·卷十四》:壬午,召户部尚書古樸還。樸先督賦於直隸諸郡,至是以户部尚書師逵有疾,遂召樸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