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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祚

鎖定
劉漢祚,漢軍正紅旗人,官至福建巡撫,因屢次被劾,告老致仕,卒於家。
本    名
劉漢祚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軍正紅旗
主要成就
官至福建巡撫
生員直隸河間知府。順治三年(1646),遷寧武兵備道順治五年(1648),遷江南左布政使。順治十三年(1656),巡按秦世楨以劉漢祚轉運軍需正已,率屬舉薦,擢福建巡撫
時海逆鄭成功襲陷閩安鎮,山賊紛起,劉漢祚入境疏奏地方雕敝情形及籌餉諸事。次浦城招撫山寇林雯、魏賜等,收其偽印、兵器。檄各路員弁,會剿海寇陳德容,破其黨蔡赤、潘桂等。十二月,招降偽都督李鳳等一百五十餘員。
順治十四年(1667),總督佟岱劾侍郎周亮工任閩藩時貪酷四十欵,下撫按勘訊刑鞫如佟岱指。詔亮工住閩質訊,會佟岱以他事解任,漢祚審得各欵皆虛,以案情重大,承審官同犯證解部定擬。亮工後得免死起用。於是御史張所志劾漢祚才庸年邁,避怨避勞,於重案依違兩端,請罷斥。漢祚亦具疏乞休,從之。御史許之漸續劾漢祚賍私等欵,在閩候質巡按範平訊無據,之漸以妄奏議處。漢祚年老休致,免議,後十餘年卒於家。
子劉光美由筆帖式任貴池縣知縣。康熙十九年(1680),擢監察御史。康熙二十七年(1688),遷內閣侍讀學士。康熙四十一年(1702)遷內閣學士。康熙四十二年(1703),擢安徽巡撫。康熙四十八年(1709),以匿災不報,降五級調用。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