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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

(長春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科長)

鎖定
劉強 [1]  ,中國國籍,現任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偵查一科科長。
中文名
劉強
國    籍
中國
職    務
長春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科長
主要成就
共立案查處貪污賄賂大要案件26件,查處處級以上幹部35人

劉強人物經歷

15年來,他憑着對檢察事業的執着追求與熱愛,用熱血和青春踐行着對黨和人民的忠誠,捍衞了法律的正義和尊嚴,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他先後多次被評為市直機關優秀公務員,榮獲個人二等功兩次,三等功3次;2010年被省院評為全省反貪系統優秀偵查員,並被錄入到全省反貪偵查人才庫。

劉強人物事蹟

查辦多起大案要案
作為反貪局的一名偵查科長、案件主辦人,2005年以來,劉強共立案查處貪污賄賂大要案件26件,查處處級以上幹部35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近千萬元。尤其是2005年,他查辦吉林省電力物資總公司原總經理張某某案件時,不侷限於張某某案件本身,而是注重發現新的犯罪線索,一舉偵破了楊某某受賄、私分國有資產案,劉某某挪用公款案,王某某貪污、受賄、私分國有資產等3件特大案件,還被院裏傳為佳話。
2006年,劉強參加了中紀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的上海專案,負責了上海市委原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孫路一涉嫌受賄案件的查處工作。2007年,他作為長春市檢察院反貪局唯 一辦案人員參加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案件兩項主要事實的查處工作。在辦理陳良宇案件過程中,他又接受了查辦原上海申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王維工涉嫌受賄案件的任務,並負責其收受近千萬元特大受賄事實的查處工作。
心細如絲辦鐵案
劉強 劉強 [1]
“幹反貪工作就意味着要付出更多,只有把案子拿下來,才能體會到辦案的樂趣。”他是這樣説,也是這樣做的。
2004年年底,他在辦理吉林省電力物資總公司原總經理張某某案件時,該案受賄金額巨大,共有10筆受賄事實,每一筆事實相當於一個獨立的案件,且行賄人絕大多數在外地,時間緊、工作量非常大。為了辦好這一案件,他先後赴北京、天津、廣東、南京黑龍江等地調查取證。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7月近8個月的辦案時間裏,他沒休息過一個節假日,個人累計出差辦案100余天。終於經過他不懈的努力,將該案件10筆受賄事實的行賄人和相關證人全部找到,並獲取了大量確實、充分的證據,使贓款全部被追繳。
在辦理綠園區領導幹部王某某受賄案時,他打破傳統的“舉報主導偵查”的反貪辦案模式,跳出“初查撒網摸淨”傳統模式,主動利用各種信息和情報資料去獲取案件線索。通過查辦國土資源局原土地利用處處長鍾某某受賄案發現王某某受賄案件線索,又通過西部新城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劉某受賄案,準確地從劉某受賄案中查出王某某收受開發商趙某某人民幣10萬元及兩根金條的犯罪事實。在掌握了犯罪事實的基礎上,劉強在詢問中對王某某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使其深受感動,逐漸交代了自己的問題。
從不計較個人得失
劉強長期工作在反貪一線,在工作中兢兢業業,服從大局,從未因個人原因影響辦案工作。2007年2月,劉強的舅舅檢查出患有白血病,劉強本來已經訂好機票決定陪舅舅到天津血液病醫院做進一步檢查並準備做骨髓移植手術。可就在出發前,他接到了赴上海辦案的通知。幾經猶豫和鬥爭,劉強最終選擇退掉機票,告別舅舅,到上海專案組報到。參加上海專案組辦案,一去就是兩年,這期間劉強的愛人調動了工作、女兒上了小學、自己的家和父母家相繼搬家,劉強都只能把這些重擔交給妻子。
工作上的苦,細細咀嚼還能嚥下,當攻下一個個大要案時,雖苦猶甜;生活上的苦,有妻兒的理解支持,還能扛着。最讓他感到難受的,是周圍人的不理解。劉強很清楚,工作成績越大,得罪的人就越多。在辦理某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顧某某受賄案時,犯罪嫌疑人的親屬為了求得寬大處理,帶着5000元錢親自找上門,希望他能網開一面,被他嚴詞拒絕。犯罪嫌疑人的親屬不死心,再次拿着厚厚一沓購物卡來到他辦公室,放到抽屜裏就走,他斷然拒絕了對方的要求,並按有關規定將禮品上交院裏,向單位説明情況,無愧於一個檢察官的神聖職責。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