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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

(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黨委原委員、基礎建設辦公室原主任)

鎖定
劉強,男,漢族,中國國籍,1973年9月生,四川江安人,在職大學學歷。1993年7月參加工作,201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1年11月,劉強被開除黨籍、公職。 [1-2] 
中文名
劉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江安
出生日期
1973年9月

劉強人物履歷

1993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內江鐵路醫院工作;
1998年12月至2003年8月,任內江鐵路醫院醫師;
2003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內江鐵路康怡經濟貿易公司經理;
2006年10月至2008年8月,任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總務設備科副科長;
2008年8月至2016年3月,任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設備科科長;
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人事科科長;
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黨委委員、人事科科長;
2019年5月,任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黨委委員、基礎建設辦公室主任。 [1] 

劉強人物事件

劉強監察調查

2021年10月,劉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內江市東興區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劉強依法雙開

2021年11月,經查,劉強身為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利用與其關係密切的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醫療設備銷售過程中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
劉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和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內江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強開除黨籍處分;由內江市紀委監委駐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給予劉強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和行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