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劉強

(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委原副書記、原區長)

鎖定
劉強,男,漢族,1969年11月生,湖南桃江人,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3月入黨。碩士研究生,理學學士。曾任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7年4月,劉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7] 
中文名
劉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桃江
出生日期
1969年11月
畢業院校
武漢大學

劉強人物履歷

1987.09 武漢大學高分子化學專業學習
1991.07 湖北省石化廳生產調度處幹部(期間:1991.11-1992.05湖北省委駐丹江口市浪沙鎮社教工作隊隊員,1994.01-1996.01湖北省委駐南漳縣小康工作隊隊員,1995.12-1997.11中國社會科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1996.07 湖北省石化廳生產調度處副主任科員
1999.07 湖北省石化廳生產調度處主任科員
2000.09 湖北楚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03.07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政府副區長(期間:2004.11-2005.03湖北省第四期中青年幹部出國培訓班培訓)
2010.07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
2011.10 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代區長 [1-2] 
2011.11 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3-4] 

劉強人物事件

劉強接受調查

2015年5月25日,據襄陽市襄陽市紀委網站消息:襄城區委副書記、區長劉強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5] 

劉強辭去職務

2015年7月8日,襄城區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接受劉強辭去襄城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 [6] 

劉強一審宣判

2017年4月21日,據襄陽市襄州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襄陽市襄州區人民法院對襄陽市襄城區原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劉強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認定被告人劉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人民幣20萬元;對被告人劉強受賄所得財物摺合人民幣66.2040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