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劉平

(湖南寧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鎖定
劉平,男,漢族,1970年10月22日出生,湖南寧鄉人,大學文化。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寧鄉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18年5月6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2018年8月14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 
中文名
劉平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0年10月
出生地
湖南寧鄉
性    別

劉平人物履歷

歷任寧鄉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督察室主任(兼);
寧鄉縣大屯營鄉黨委書記
寧鄉縣城郊鄉黨委書記;
寧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寧鄉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2017年12月任 寧鄉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劉平人物事件

劉平違紀被查

2018年5月6日,湖南寧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劉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劉平依法雙開

2018年8月14日,根據中央第八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長沙市紀委、市監委對寧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劉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平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並婚外生子;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套取公款違規開支,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劉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道德底線淪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相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對其涉嫌犯罪的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其涉嫌犯罪取得的財物隨案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