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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平
(建湖縣鹽業有限公司原財務科長)
鎖定
- 中文名
- 劉平
- 職 務
- 建湖縣鹽業有限公司原財務科長
劉平人物履歷
建湖縣鹽業有限公司原財務科長。
劉平人物事件
2021年9月,建湖縣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有建湖縣鹽業有限公司副經理吳萬清、時任財務科長劉平、經理助理居偉違規報支煙酒費問題。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縣鹽業公司先後在縣城龍珠酒樓、華瑞酒家安排了6次工作餐,相關人員違規使用煙酒產生費用計513元。2019年7月,上述6次就餐(含煙酒)費用,經過經理助理居偉、時任財務科長劉平、副經理吳萬清等人簽字審核,在單位賬上予以報支。縣鹽業公司在工作餐中違規安排煙酒,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21年5月17日,劉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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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湖縣紀委監委關於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違紀|劉平|呂立新 .網易[引用日期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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