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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平

(建湖縣鹽業有限公司原財務科長)

鎖定
劉平,建湖縣鹽業有限公司原財務科長。
2021年5月17日,劉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 
中文名
劉平
職    務
建湖縣鹽業有限公司原財務科長

劉平人物履歷

建湖縣鹽業有限公司原財務科長。

劉平人物事件

2021年9月,建湖縣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有建湖縣鹽業有限公司副經理吳萬清、時任財務科長劉平、經理助理居偉違規報支煙酒費問題。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縣鹽業公司先後在縣城龍珠酒樓、華瑞酒家安排了6次工作餐,相關人員違規使用煙酒產生費用計513元。2019年7月,上述6次就餐(含煙酒)費用,經過經理助理居偉、時任財務科長劉平、副經理吳萬清等人簽字審核,在單位賬上予以報支。縣鹽業公司在工作餐中違規安排煙酒,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21年5月17日,劉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