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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漢語文字)
鎖定
分文字源流
“分”字的甲骨文寫作圖1,甲骨文字形,中間是一把“刀”;兩邊的兩豎組成“八”字,表示一個物體被刀分成兩半。金文字形與甲骨文一樣。秦篆字形與甲骨文、金文相同,只是符號化了。漢隸字形進一步演化成楷書的“分”字。從甲骨文字形來看,“分”最初之義就是用刀把物體分開成幾個部分。從甲骨文到金文,乃至小篆,“分”字的形體幾乎無變化,只是對其構形分析有會意、形聲之分歧,馬敍倫先生就認為“分”字應該是從刀、八聲。馬先生的説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八”字古音為幫母質部,“分”字古音為幫母文部,二字雙聲,韻為陽入對轉,古音相同或相近,“分”應當是會意兼形聲字。林義光《文源》説:“八、分雙聲對轉,實本同字。”高鴻縉《中國字例》進一步申述其意:“林説是也。八之意本為分,取假象分背之形,指事字,動詞,後世(殷代已然)借用為數目八九之八。久而不返,乃加刀為意符(言刀所以分也)作分,以還其原。殷以來兩字分行,鮮知其本為一字矣。”諸位古文字學家的意思,就是“八”與“分”是一組古今字,“八”是古字,而“分”是後起的今字,是在古字“八”的基礎上增加形符“刀”而構成的形聲字。
[11]
“分”承擔了“八”字“分開”“分割”的本義,又衍生髮展出許多引申義。“分開”的結果會形成新的部分、支系,這些部分被叫做“分”(讀音為fèn),又寫作“份”。如:“股分”(今寫作“股份”)“部分”(或寫作“部份”)。這些分出的部分又可以給不同的人擁有,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又引申出“分配、給予”的意思。例如“分紅”的“分”以及“這是分下來的任務”中的“分”。東西合在一起的時候往往會產生混淆,如果分開了會更加清楚,因此“分”的本義又可以引申出分解、分辨、區別的意思,例如“分析”的“分”就是分別、區別的意思。
“分”在現代漢語中比較常見的還有節氣詞“春分、秋分”。春天、秋天的一半叫“春分、秋分”,這個“分”也是“分割”的意思,是將春秋季節分割為兩段。此外還有人民幣的單位“分”,以及數學運算單位“分母、分子”、“百分之”等,是來自“部分”的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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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詳細釋義
讀音 | 詞性 | 釋義 | 英譯 | 例句 | 例詞 |
---|---|---|---|---|---|
fēn | 動詞 | 使整體事物變成幾部分或使連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跟“合”相對)。 | divide; separate; part;leave | 《易‧繫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羣分,吉凶生矣。” 《孫子‧謀攻》:“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 《漢書‧地理志上》:“陵夷至於戰國,天下分而為七。” | 分裂;分散;分離; 難捨難分;一分為二 |
指破裂。 | 《素問‧五常政大論》:“其動瘍湧,分潰癰腫。”王冰注:“分,裂也。” | ||||
辨別;區別。 | distinguish | 《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 峻青《滄海日出》:“這廣闊無垠的天空和這廣闊無垠的大海,完全被粉紅色的霞光溶合在一起了,分不清它們的界限。” | |||
發給;散發。 | distribute; assign; allot; assign | 《左傳‧昭公十四年》:“分貧振窮,長孤幼,養老疾,收介特,救災患,宥孤寡。” 魯迅《且介亭雜文二集‧論諷刺》:“人大抵願意有名,活的時候做自傳,死了想有人分訃文,做行實,甚而至於還‘宣付國史館立傳。’” 李龍雲《有這樣一個小院》:“其實,像小海他們那樣分到‘五建’當個建築工人也不錯。” | 分配;分發 | ||
翻。 | 錢霖《哨遍》套曲:“一斗粟與親眷分了顏面,二斤麻把相知結下寇讎。” | ||||
形容詞 | 分明;清楚。 | 漢·劉向《列女傳‧齊女徐吾》:“徐吾自列,辭語甚分,卒得容入,終無後言。” 《隋書‧經籍志二》:“唯《周易》、《紀年》最為分了。” | |||
分設的;部分的。 | branch | 分會;分局;分公司 | |||
一半。 | 酈道元《水經注·江水(三峽)》:“自非亭午夜分,不見曦月。” 梁啓超《澳亞歸舟雜興》:“日出見鷗知島近,宵分聞雨感秋深。” | ||||
遍。 | 《左傳‧哀公元年》:“親巡孤寡,而共其乏困。在軍,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 ||||
同“紛”。紛亂的樣子。 | disorderly | ||||
名詞 | 分數;評定成績或勝負時所記的數字。 | score | 得分;扣分;總分 | ||
指數學中的分數。 | fraction | 約分;通分 | |||
即“八分”。書法字體的一種。 | 元·偈傒斯《贈吳主一》詩:“二碑分法古所藏,隸多分少須精詳。” | ||||
古代指春分、秋分。 | Equinox | 《左傳‧昭公十七年》:“日過分而未至。” | |||
姓氏用字。 | |||||
量詞 | 計時單位,一小時的六十分之一。 | minute | |||
市制長度單位,一寸的十分之一。 | |||||
市制重量或質量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 | |||||
minute | |||||
minute | |||||
市制地積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 | |||||
利率單位,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計算,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計算。 | |||||
十分之一(用於某些計量單位或抽象事物)。 | one tenth | 分米;分升 | |||
價值等於某貨幣單位百分之一的單位。 | cent | 美分 | |||
表示數學中的分數。 | 五分之一 | ||||
評定成績的標誌。 | 這場球賽雙方只差幾分。 | ||||
副詞 | 分頭,各自。 | respectively; separately | 《漢書‧王莽傳下》:“莽又多遣大夫謁者分教民煮草木為酪。” | ||
fèn | 名詞 | 工作、職責、權限等的範圍。 | 《荀子‧王霸》:“相者,論列百官之長,要百事之聽,以飾朝廷臣下百吏之分。” 《淮南子‧本經訓》:“古者天子一畿,諸侯一國,各守其分,不得相侵。” | 分內;本分;過分;恰如其分 | |
指構成事物的各種不同的物質或因素。 | component | 水分;養分;肥分 | |||
整體或全數中的一部分。 | component; part | 《百喻經‧二子分財喻》:“二子隨教,於其死後分作二分。” 清·周樹槐《宋景公論》:“宋景公之時,熒惑守心。心,宋分也。公憂之。” | |||
名譽;情誼。 | 三國魏·曹植《王仲宣誄》:“吾與夫子,義貫丹青,好和琴瑟,分過友生。” 唐·李綽《尚書故實》:“此人詬責之曰:‘與人有分,不恤其孤,可乎?’” | ||||
身份。 | status | 《荀子·王制》:“分均則不偏,執(勢)齊則不壹,眾齊則不使。” 《禮記·禮運》:“故禮達而分定。 | |||
緣分;命運;機遇。 | lot | 《百喻經‧渴見水喻》:“譬如外道,僻取其理,以己不能具持佛戒,遂便不受,致使將來無得道分,流轉生死。” | 福分 | ||
資質。 | endowments | 晉·袁宏《後漢紀‧靈帝紀》:“古之為士,將以兼政,可則進,不可則止。量分受官,分極則身退矣。” | 才分;天分 | ||
地分;地域。 | 唐·賈島《晚晴見終南諸峯》詩:“秦分積多峯,連巴勢不窮。” | ||||
部曲,隊伍。 | 《禮記‧樂記》:“分夾而進,事蚤濟也。”鄭玄注:“分,猶部曲也。” | ||||
動詞 | 甘願;滿意。 | content | 三國魏‧曹植《上責躬應詔詩表》:“自分黃耇,永無執珪之望。” 南朝宋·劉義慶《世説新語‧文學》:“於法開始與支公爭名,後精漸歸支,意甚不分,遂遁跡剡下。” | ||
意料;料想。 | anticipate | 晉·袁宏《後漢紀‧順帝紀》:“嬰雖為大賊起於狂暴,自分必及禍。” 唐·張漸《朗月行》:“去歲草始榮,與君新相知;今年花未落,誰分生別離。” | |||
該;應當。 | 唐·元稹《酬樂天見憶》:“與君皆直戇,須分老泥沙。” | ||||
量詞 | 舊同“份”,用於搭配成組的東西。 | 《水滸傳》第五三回:“那分面卻熱,老兒低着頭,伏桌兒吃。” 《醒世恆言‧兩縣令競義婚孤女》:“自明日為始,我教當直的每日另買一分肉菜供給他兩口。” |
(表格信息來源:《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字典》)
分近義辨析
分—份
“分”“份”音近形似,都可以表示整體的一部分,一般來説,“分”的具體內涵比較抽象,而“份”的具體內涵比較具體。
從用字規範的角度上説,應該用“份”的大致有五種情況:一是用作量詞,如一份禮物、兩份文件、這份材料、那份報紙;二是用在省、縣、年、月後面,表示劃分的單元,如省份、縣份、年份、月份;三是指整體中的一部分,如股份、份額,送禮的“份子”;四是單獨使用,意為程度、地步,如“事情鬧到了這份上”;五是個別約定俗成的用法,如“身份”。
應該繼續用“分”的,大致也有三種情況:一是指成分,即構成事物的因素,可以是自然形態的,如鹽分、水分、養分,也可以是人文形態的,如情分、緣分、福分;二是指地位、職責、權利的範圍和限度,如分內、分外、安分守己、恰如其分;三是用於“分子”一詞,指屬於一定階段、階層、集團或具有某種特徵的人,如知識分子、骨幹分子。
[11-12]
分古籍訓釋
分説文解字
【卷二】【八部】甫文切(fēn)
分説文解字注
別也。從八刀。會意。
分廣韻
府文切,平文幫 ‖ 分聲文1部(fēn)
分,賦也。施也。與也。《説文》:“別也。”府文切。六。
扶問切,去問竝 ‖ 分聲文1部(fèn)
分康熙字典
【子集下】【刀部】分;康熙筆畫:4;部外筆畫:2
(fēn)《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並音餴。《説文》:別也。從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曆志》:一黍之廣為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注: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注:匪讀為分。
(fèn)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並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fèn)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fěn)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注: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分字形書法
分字形對比
分書寫提示
“八”寬“刀”窄,“八”罩住“刀”。“八”,頂部撇低捺高,撇尖過橫中線,捺從豎中線左側起筆,捺腳在橫中線。“刀”,㇆(橫折鈎)的橫段在橫中線下側,豎鈎段左拐,鈎底在豎中線;撇筆從豎中線左側起筆,撇尖與“八”的撇尖垂直對齊
[5]
分書法欣賞
分音韻集成
分中上古音
時代 | 聲韻系統名稱 | 韻部 | 聲母 | 韻母 |
---|---|---|---|---|
先秦 | 高本漢系統 | p | i̯wən | |
王力系統 | 文 | p | ǐwən | |
董同龢系統 | 文 | p | juə̆n | |
周法高系統 | 文 | p | jwən | |
李方桂系統 | 文 | p | jən | |
西漢 | 真 | |||
東漢 | 真 | |||
魏 | 真 | jən | ||
晉 | 文 | jən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文欣 | jwen | |
北魏後期北齊 | 文欣 | jwen | ||
齊梁陳北周隋 | 文 | jwen | ||
隋唐 | 擬音/高本漢系統 | p | i̯uən | |
擬音/王力系統 | p | ǐuən | ||
擬音/董同龢系統 | p | juən | ||
擬音/周法高系統 | p | iuən | ||
擬音/李方桂系統 | p | juən | ||
擬音/陳新雄系統 | pf | ǐuən |
分韻書集成
韻書 | 字頭 | 小韻 | 韻攝 | 聲調 | 韻目 | 聲母 | 聲類 | 開合 | 等第 | 清濁 | 反切 | 擬音 |
---|---|---|---|---|---|---|---|---|---|---|---|---|
廣韻 | 分 | 分 | 臻 | 平聲 | 上平二十文 | 非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府文切/方文切 | pjuən | |
分 | 臻 | 去聲 | 二十三問 | 奉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濁 | 扶問切 | bʰjuən | |||
集韻 | 臻 | 平聲 | 文 | 非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方文切 | pfiuən | |||
臻 | 平聲 | 文 | 奉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濁 | 符分切 | bviuən | ||||
臻 | 去聲 | 問 | 非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方問切 | pfiuən | ||||
臻 | 去聲 | 問 | 奉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濁 | 符問切 | bviuən | ||||
山 | 去聲 | 襉 | 並 | 開口呼 | 二等 | 全濁 | 皮莧切 | bæn | ||||
禮部韻略 | 平聲 | 文 | 方文切 | |||||||||
去聲 | 問 | 扶問切 | ||||||||||
增韻 | 平聲 | 文 | 敷文切 | |||||||||
上聲 | 吻 | 府吻切 | ||||||||||
去聲 | 問 | 扶問切 | ||||||||||
中原音韻 | 分 | 陰平 | 真文 | 非 | 開口呼 | 全清 | fuən | |||||
忿 | 去聲 | 真文 | 非 | 開口呼 | 全清 | fuən | ||||||
中州音韻 | 平聲 | 真文 | 敷奔切 | |||||||||
去聲 | 真文 | 葉分去聲 | ||||||||||
洪武正韻 | 芬 | 平聲 | 八真 | 非 | 方 | 全清 | 敷文切 | fən | ||||
粉 | 上聲 | 八軫 | 非 | 方 | 全清 | 府吻切 | fən | |||||
分 | 去聲 | 八震 | 奉 | 奉 | 全濁 | 房問切 | vən | |||||
分韻撮要 | 勳 | 陰平 | 第八賓稟嬪𤲃 | 非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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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分 .漢典[引用日期2020-08-04]
- 2. 國務院關於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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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平水韻 十二文 .搜韻網[引用日期2021-08-03]
- 5. 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 編.新華寫字字典 第2版[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11:91
- 6. [東漢]許慎 原著;湯可敬 撰.説文解字今釋[M].長沙:嶽麓書社,1997.07:159
- 7. 《説文解字 最新整理全註譯本》編委會編. 説文解字 最新整理全注全譯本 第1卷[M]. 北京:中國書店, 2010.1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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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整理. 康熙字典 標點整理本[M].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8.08:63
- 10. 鄭春蘭編著.精彩漢字[M].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2018.06:132-133
- 11. 蔣德平著.漢字中的歷法之美[M].上海:文匯出版社,2017.12:93-99
- 12. 劉志基,鵬宇著.字辨百題[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18.08:61-62
- 13. 分的音韻方言 .漢典[引用日期2021-08-09]
- 14. 分的上古音 .漢典[引用日期2021-08-09]
- 15. 分的中古音 .漢典[引用日期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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