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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秀

鎖定
來秀(?-1911年11月20日),姓聶格里,字樂三,滿洲鑲藍旗人。初為翻譯生,考取刑部筆帖式,任軍機章京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出任福建汀州知府宣統三年(1911年),福建響應武昌起義,同年農曆九月三十日(11月20日),汀州府署掛白旗歸順,來秀於絕望中自殺。 [1] 
樂三 [1] 
聶格里氏 [1] 
所處時代
清朝 [1] 
民族族羣
滿族 [1] 
逝世日期
1911年11月20日
最高官職
知府 [1] 
本    名
來秀
性    別

來秀人物生平

來秀早年任職刑部

來秀,字樂三,姓聶格里氏,滿洲鑲藍旗人。他曾由翻譯生考取刑部筆帖式,在刑部做官,屢次解決了疑難的案件,後來來秀充任了軍機章京 [1] 

來秀出任汀州知府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來秀被任命為汀州府的知府。官員們商議將汀州的鹽價上漲,來秀堅決相爭方才作罷。 [1] 

來秀福建響應起義

宣統三年(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後,各省紛紛響應。福建響應的文告尚未到來,但消息已在汀州盛傳。總兵崧煜年老而昏庸,謀劃着出逃。農曆九月廿八日(11月18日)夜,軍事會議召集,來秀慷慨赴會,崧煜則乘機剃了鬍鬚,從西門逃走,而來秀不知道。 [2] 

來秀來秀服藥自盡

福建響應後,閩浙總督松壽殉國,整個省份陷入了無人主持的狀態。來秀任官以來多施行仁政,但士紳們為他滿人的身份感到擔憂,紛紛請求他避居於汕頭,然而來秀大義,立志不移而不答應。 [1] 
崧煜出逃後,汀州城中秩序大亂,居民點着蠟燭出城,直至天明也未絕。府署衞士也逃。來秀從鎮署返回,感慨道:“大勢已去。” [3] 
農曆九月三十日(11月20日),郡城懸掛起了白旗。來秀明白事情無法挽回,他整理衣冠,穿着朝服坐在大堂之上,面朝北方,望闕九叩頭完畢,將印璽交給同知高企辛,舉起槍想自殺。來秀手顫抖而不能命中,命令差役槍擊,差役不忍心。來秀催促他趕快,差役就大哭起來。來秀説:“為什麼哭呢?我奉命守土,如今我是該死的。但願我死,而人民免於傷害,就算上天的賜福吧。”此時武舉人程鵬在旁,來秀命令他去買阿芙蓉膏。程鵬不忍心,買了假的阿芙蓉膏給他,和高梁燒酒服下。來秀喝醉了還沒死,很快便知道是假的,要求要真的阿芙蓉膏。服下後,來秀靜靜地躺在牀上,閉着口不能説話,過了很久氣息還不中斷。 [1]  [4] 
舉人張選青出任資政院議員,剛從北京回來,家裏的人跑去告訴他這些事。張選青到,對來秀説:“您彌留的原因,是否出於對家人的牽掛?保護他們的責任,我和士人們共同承擔。”來秀哭泣,張選青也哭泣。張選青出來後,來秀氣息仍不中斷。家裏人取火柴煎汁灌他喝,然後來秀去世了。 [5] 

來秀來秀去世後

農曆十月一日(11月21日),汀州城宣佈獨立。來秀為清朝殉節,人們為他開追悼會,保護他的家人。當時還沒有通電報,又過了三天,省裏的政令到了,仍然任用來秀來守汀州。議論的人認為,來秀早已立志殉節,省裏的政令如果提前到了,來秀也不會接受。 [6] 
第二年,來秀之子奉着來秀的靈柩回北方。 [6] 

來秀人物評價

辛亥革命中,閩浙總督松壽福州將軍樸壽都是滿人,都不肯依附革命黨人而死,而來秀則更從容地殉節。當時有人寫了《辛壬春秋》,記載來秀將死時,把金錢給師爺錢氏,將妻子兒女託付給他。等到來秀死後,錢氏帶着金錢逃跑。來秀的妻子兒女貧窮捱餓,搬遷而不能回家。來秀的老友山陰人章子肯見到他們,偷偷地流淚,為他們湊錢以保護他的妻子兒女回北方,人們稱他為義俠。 [7] 
民國十七年(1928年)秋,丘復到長汀, 廣泛地尋查訪求長汀人,長汀人説來秀有一個師爺叫錢墨舫,在來秀去世後就離開了,沒有聽説過着金錢私自逃跑。來秀在夜晚從鎮署返回,知道大勢已去,決定殉節,應該沒有空閒來將金錢和兒女託付給人。長汀人敬重來秀的忠節,為他開追悼會,丘復曾見過很多的哀輓詩文及聯語。張選青辜負了長汀人的眾望,沒有盡到保護來秀家人的責任,否則來秀的家人不至於貧窮捱餓。 [7] 
辛壬春秋》記載,來秀的家人離開汀州後,據説在返回北方的途中被搶劫。改朝換代的初期盜匪橫行,並不奇怪。然而,野史中的許多傳聞都是不真實的。 [7] 
參考資料
  • 1.    《清史稿》卷四百九十六 列傳二百八十三:“來秀,字樂三,姓聶格里氏,滿洲鑲藍旗人。由翻譯生考取筆帖式,歷官刑部,屢決疑獄。充軍機章京。光緒三十三年,出知汀州府。大吏議加汀鹽價,力爭罷。武昌事起,福建響應,總督松壽殉難,全省無主。來秀在官多惠政,士紳憂來秀滿洲,為人指目,謁請護避汕頭,來秀以大義自矢,不之允。九月三十日,郡城驟懸白旗。來秀知事不可回,朝服坐大堂,北向叩頭,仰藥死。”
  • 2.    《念廬文存》卷五 傳(四)清殉節汀州知府來公傳:“公名來秀,字樂三……閩垣獨立文告未至,消息盛傳於汀,汀邵鎮總兵崧煜耄而庸,謀逃去。九月二十八夜,召集軍事會議,公慷慨赴會,崧乘閒剃鬚,自西門遁,而公不知也。”
  • 3.    《念廬文存》卷五 傳(四)清殉節汀州知府來公傳:“城中秩序大亂,居民炳燭出城,徹旦不絕。府署衞士亦逃。公自鎮署返,嘆曰:‘大事去矣。’”
  • 4.    《念廬文存》 卷五 傳(四)清殉節汀州知府來公傳:“肅衣冠,望闕九叩首訖,以印授同知高企辛,舉鎗自決。手顫不能命中,令役擊之,役不忍,促之急,則大哭。公曰:“胡哭為?吾奉命守土,死吾分也。但願吾死,而吾民得免傷夷,則如天之福耳。”值武舉程鵬在側,命買阿芙蓉膏,鵬又不忍,購偽膏進,和高梁燒酒服之。醉而不殊,旋覺其偽,責以真膏。既服,僵卧在牀,舌噤不能言,久之氣息弗絕。”
  • 5.    《念廬文存》 卷五 傳(四)清殉節汀州知府來公傳:“邑舉人張選青任資政院議員,甫自京歸,家人走告之。選青至,語公曰:‘忍一刻便千秋矣。公所以彌留不決者,其為眷屬乎?保護之責,青與邦人士當力任之。’公泣,選青亦泣。選青出,氣息仍弗絕。家人取火柴煎汁灌之,遂卒。”
  • 6.    《念廬文存》卷五 傳(四)清殉節汀州知府來公傳:“明日為十月朔,汀城宣告獨立。感公殉忠清室,開會追悼,護其眷屬。時電報未通,又三日,省令始至,仍以公守汀。論者謂,公志早決,省令前至,公亦不受也。明年,公之子奉匶北歸。”
  • 7.    丘復《念廬文存》 卷五 傳(四)清殉節汀州知府來公傳:“辛亥之役,閩浙總督松壽、福州將軍樸壽皆滿人,皆不肯附和而死,而公就義尤從容焉。時人著《辛壬春秋》,載公將死,以金畀幕友錢姓,託其孥。及公死,錢挾金逃。公之妻、子窮餓,轉徙不能歸。舊友山陰章子肯見之,潛然出涕,為醵資,護其妻、子北歸,人稱義俠雲。十七年秋,予至長汀,博訪汀人士,言公幕友有錢墨舫者,公卒乃去,未聞挾金私逃。公當夜返自鎮署,知大事已去,決赴義,何暇寄金託孥?汀人重公忠節,開會追悼,哀輓詩文聯語至夥,予及見之。張資政負汀物望,以保護眷屬自任,何至窮餓?《辛壬春秋》所言,其或離汀以後事,與聞眷屬北歸,中途被劫,當鼎革伊始,萑苻遍地,固無怪然。抑野史傳聞,諸多失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