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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政院

鎖定
資政院是清政府在預備立憲的過程中設置的中央諮議機構。1908年11月14日和15日,光緒、慈禧相繼去世,不到3歲的溥儀即位,由其生父載灃以攝政王身份執政,改元宣統。載灃執政後,宣佈繼續推行立憲,同時進一步加強皇室貴族權力,罷斥了權勢顯赫的袁世凱。1909年10月,召令各省成立諮議局,各省諮議局基本上為立憲派所控制。1910年10月,資政院正式成立,設總裁兩人。雖規定有“議決預算、決算、税法、公債,定法典及彈劾行政大臣之權”,但其決議之內容必須“具奏請旨裁奪”,經批准後方可施行。資政院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的具有議院性質的機構,但實為清政府的御用工具,清帝退位後解散。 [2] 
中文名
資政院
作    用
清末立憲運動的議會準備機構
院    址
北京西城區象來街
時間成立
1910年9月

目錄

資政院歷史沿革

資政院系官署名。清政府在預備立憲中所設置的中央資議機構,是中國第一次仿西方代議制設置的全國性議事機關。
光緒三十三年(1907)籌備設立,以為上下議院之基礎。次年擬定院章。設總裁2人,以王公大臣特旨簡充,綜理院務;副總裁2人,以三品以上大員著有才望學識者特旨簡充。宣統三年 (1911) 改總裁1人,副總裁1人。
資政院內置秘書廳,掌本院文牘、會計、記載議事錄及一切庶務。設秘書長1人,秩正四品,由總裁、副總裁遴保相當人員,請旨簡放,承總裁、副總裁之命,監督本廳一切事宜。設一、二、三等秘書官各4人,一等秩正五品,二等秩正六品,三等秩正七品,由總裁、副總裁遴員奏補,承秘書長之命,分掌各科事務。秘書廳下設四科: 機要科、議事科、速記科、庶務科。還附設圖書室一所,掌收藏一切書籍之事,設管理員1人,由秘書官兼充。此外,秘書廳還設有書記及速記生等員額,由秘書長酌量事務繁簡,報總裁、副總裁酌定。
資政院議員分欽選、民選兩種。初定130人,後改為200人。欽選100人,以宗室王公世爵、滿漢世爵、外藩世爵、宗室覺羅、各部院衙門七品以上官員、碩學通儒和納税多額者充任。民選100人,由各省諮議局推舉,該省督撫諮送。資政院會議,分常年會、臨時會兩種。前者每年1次,會期3個月。後者不定期,奏請特旨召集,會期1個月。
會議議決事件包括國家歲出入預決算、税法、公債、法規及修改 (憲法除外)、彈劾大臣及特旨交議等事項。議決後由正副總裁分別會同軍機大臣或各部行政大臣具奏請旨。對各省諮議局有諮詢權、有保護其不受督撫非法干涉之責。中央行政機關對其議決事件得要求複議,得到會陳述或旁聽。皇帝可以特旨令其休會或解散。
宣統二年 (1910) 九月、三年九月召開兩次常年會。選舉袁世凱為責任內閣總理大臣後終止活動。 [1] 
參考資料
  • 1.    何本方,嶽慶平,朱誠如主編:《中國宮廷文化大辭典》,雲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19頁。
  • 2.    王建國,王建軍編著:《中國歷史大事表》,寧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