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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外匯買賣
鎖定
代客外匯買賣分類
1.即期外匯買賣
2.遠期外匯買賣
遠期外匯買賣是指買賣雙方先簽定合同,合同中規定買賣外匯的數量、匯率、幣種和交割日期,到交割日按合同規定進行交割的外匯交易。約定的期限一般為1年以內,1—3個月的遠期交易最為常見。遠期外匯交易中所使用的匯率稱為遠期匯率,遠期匯率是以即期匯率為基礎,通過加減遠期與即期匯率的差額來確定的,如果遠期匯率高於即期匯率稱為升水,如果遠期匯率低於即期匯率稱為貼水。升貼水額是由兩種貨幣之間的利率差所決定的。
3.擇期外匯買賣
擇期外匯買賣是指遠期外匯的購買者(或出賣者)在合約有效期內的任何一天,有權要求銀行實行交割的一種外匯業務。
4.掉期外匯買賣
5.期權外匯買賣
期權外匯買賣是指遠期外匯的買方(或賣方)與對方簽訂購買(或出賣)遠期外匯合約,並支付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後,在合約的有效期內,或在規定的到期日,有權按合約規定的協定價格履行合約,進行實際的貨幣交割,也可根據市場情況有權不再履行合約。這種擁有履行或不履行購買(或出賣)遠期合約選擇權的外匯業務,稱為外匯期權業務。
以上幾種代客外匯買賣的具體操作如下:銀行辦理以上幾種外匯買賣業務要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批准,而且除經總行授權可與境外銀行直接開展外匯買賣業務(係指境外平盤)外,其餘分行的代客外匯買賣平盤業務必須通過總行辦理。可買賣的幣種包括美元、港元、德國馬克、日元、英鎊、瑞士法郎、法國法郎、比利時法郎、荷蘭盾、奧地利先令、澳大利亞元、加拿大元、意大利里拉、瑞典克朗、丹麥克朗、新加坡元、新西蘭元、歐元等可自由兑換貨幣。
分行代客外匯買賣要求客户遞交《代客外匯買賣申請書》,申請書中寫明買賣幣種、匯率、外匯買賣的種類、期限、起息日等,並要求加蓋公司法人章。對中資企業的客户要求提交商貿合同,不允許做投機交易;對三資企業和銀行同業不需要提交商貿合同,只需要提交委託書即可。如果通過總行已經成交,要給客户成交通知。
代客外匯買賣意義
代客外匯買賣業務的意義在於:
1、可避免匯價風險,使持有一種外匯而需支付另一種外匯的客户,在支付日能夠持有足夠的支付數額,解除後顧之憂;
4、有利於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節約外匯支出。河南中行的代客外匯買賣業務種類範圍包括即期外匯買賣、遠期外匯買賣、調期外匯買賣、擇期外匯買賣和期權外匯買賣5種,貨幣包括美元、英鎊、馬克、日元、瑞士法朗、法國法朗、比利時法朗、荷蘭盾、澳大利亞元、意大利里拉、港幣、加拿大元等多種可自由兑換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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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外匯買賣基本要求
(三)按期交割。遠期外匯交易一經成交,便不可撤銷,必須按期辦理交割手續。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推遲交割者,應於交割日前規定的幾個工作日提出修改申請書,經雙方協商同意,重新確定新的交割日期。由此產生的一切額外支出,均由修改申請人負擔。
(四)代客外匯買賣的收費。代客外匯買賣業務收費的方式,可按國際外匯市場慣用的做法,採取買賣差價方式,或另收手續費。無論採用何種方式,都不能超過成交額的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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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外匯買賣風險提示
根據外匯管理相關規定,買賣外匯應在銀行等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進行。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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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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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代客外匯買賣 .MBA智庫[引用日期2020-06-28]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