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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
鎖定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交易中心),為中國人民銀行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辦理外匯交易的資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幣同業拆借及債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務;提供網上票據報價系統;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開展經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業務。
2024年4月10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聯合推出銀行間債券市場通用回購交易清算業務,併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通用回購交易清算業務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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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
- 總 部
- 上海
- 簡 稱
- 交易中心
- 職 能
- 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心介紹
交易中心是國家外匯體制改革的產物,成立於1994年4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展市場的戰略部署,交易中心貫徹“多種技術手段,多種交易方式,滿足不同層次市場需要”的業務工作方針,於1994年4月推出外匯交易系統,1996年1月啓用人民幣信用拆借系統,1997年6月開辦銀行間債券交易業務,1999年9月推出交易信息系統,2000年6月開通“中國貨幣”網站,2001年7月試辦本幣聲訊中介業務,2001年10月創辦《中國貨幣市場》雜誌,2002年6月開辦外幣拆借中介業務,2003年6月開通“中國票據”網,推出中國票據報價系統,2005年5月上線銀行間外幣買賣業務,2005年6月開通銀行間債券遠期交易,2005年8月推出人民幣/外幣遠期交易。以電子交易和聲訊經紀等多種方式,為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拆借市場、債券市場和票據市場,提供交易、清算、信息和監管等服務,在保證人民幣匯率穩定、傳導央行貨幣政策、服務金融機構和監管市場運行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展歷史
2024年4月10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聯合推出銀行間債券市場通用回購交易清算業務,併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通用回購交易清算業務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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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交易服務
人民幣/外幣即期交易
交易方式
銀行間外匯市場採用電子競價交易系統和詢價交易系統組織交易。競價交易系統在會員自主報價的基礎上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詢價交易系統為會員根據“雙邊授信、雙邊清算”原則直接進行交易幣種、匯率和金額等交易要素磋商提供技術便利。會員可自主決定採取詢價交易或競價交易方式。
交易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北京時間)交易時間:9:30-17: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交易品種
匯價形成
2006年1月4日起,人民幣兑美元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由此前根據銀行間外匯市場以報價撮合方式產生的收盤價確定的方式改進為: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所有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並將全部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兑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餘做市商報價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兑美元匯率中間價,權重由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
清算方式
人民幣/外幣即期競價系統實行“集中、雙向、差額”的清算原則,由交易中心在清算日集中為會員辦理人民幣、外幣資金清算。清算速度為T+2。人民幣資金清算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外幣資金清算通過境外清算系統辦理。詢價系統由交易雙方根據系統生成的成交單自行辦理資金清算。清算速度根據雙方約定可以為T+2,T+1或T+0。
外幣/外幣即期交易
交易方式
外幣買賣業務實行做市商報價驅動的交易模式,由做市商報出各貨幣對的買/賣報價,交易系統從中選取最優的買/賣報價,在市場實時發佈,同時將最優的做市商報價與會員銀行的交易請求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匹配,並將成交信息實時反饋給交易雙方。會員銀行以點擊報價(One click)、訂單報價(Limit order)或RFQ詢價等方式成交。
交易主體
經監管部門批准可經營外幣買賣業務的金融機構。分為做市商和會員銀行兩類。
交易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北京時間)7:00-19:0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交易幣種
清算方式
交易中心按“集中、差額”原則進行外幣買賣的資金清算。“集中”是指做市商、會員銀行以交易中心為清算對手,達成交易後的資金清算均與交易中心辦理;“差額”是指做市商、會員銀行按同一幣種同一起息日交易金額的淨差額與交易中心進行資金清算,清算速度為T+2。
人民幣/外幣遠期交易
交易方式
清算方式
交易雙方採取“雙邊清算”原則,既可採取到期日本金全額交割的方式,也可採取在到期日根據約定的遠期交易價格與到期日即期交易價格差額交割的方式。為防範違約風險,保證遠期外匯交易合同的履行,會員可按交易對手的信用狀況協商設定保證金,保證金可由交易中心代為集中保管。
交易主體
交易中心會員,並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業務資格。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銀行間遠期外匯市場參與主體實行法人備案管理。
交易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北京時間)9:30-17: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人民幣同業拆借
運行方式
交易品種
交易雙方可在一年範圍內自行商定拆借期限。交易中心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6個月、9個月、1年共十一個品種計算和公佈加權平均利率,即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CHIBOR)。
交易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北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成員構成
清算辦法
由成交雙方根據成交通知單,按規定的日期全額辦理資金清算,自擔風險。資金清算速度為T+0或T+1。
人民幣債券交易
交易品種
交易期限
質押式回購的期限為1天到1年,交易系統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6個月、9個月、1年共十一個品種統計公佈質押式回購的成交量和成交價;買斷式回購的期限為1天到91天,交易系統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共七個品種統計公佈買斷式回購的成交量和成交價;債券遠期交易的期限為1天到365天,交易系統按1天、7天、14天、21天、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6個月、9個月、1年共十一個品種統計公佈債券遠期的成交量和成交價。
交易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北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成員構成
自2002年4月起,債券市場準入實行備案制,具有債券交易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農村信用聯社、城市信用社等存款類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均可加入市場進行交易。
清算辦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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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業拆借中心和上海清算所聯合推出銀行間債券市場通用回購交易清算業務 .界面新聞.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