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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

鎖定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在吉林省的地方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吉林省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由委員、候補委員組成,每屆任期五年。 [25]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由景俊海胡玉亭吳海英(女)、胡家福蔡東張恩惠韓福春李偉史文斌曹路寶李明偉王秋實席栓柱等13位同志組成。 [1]  [28]  [31] 
現任吉林省委書記為景俊海同志,省委副書記為胡玉亭吳海英同志。 [23]  [29] 
中文名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
成立時間
1945年11月
辦公地址
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新發路577號
別    名
中共吉林省委
別    名
吉林省委
書    記
景俊海
副書記
胡玉亭吳海英
秘書長
李偉
上級機關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主要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通過召開全會的方式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規範性文件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羣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25]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機構歷史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的省級地方組織,簡稱中共吉林省委。1945年11月,中共中央東北局決定建立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工作委員會,隸屬東北局。駐地長春,後移駐永吉縣岔路河鎮。1946年1月,東北局在吉林省工委基礎上組建中共吉遼省委。駐地由永吉先後移駐磐石、吉林、敦化。1946年7月東北局決定撤銷中共吉遼省委,組建中共吉林省委。先後移駐敦化、延吉、吉林,1954年9月以後駐長春。
先後有張啓龍林楓陳正人劉錫五李夢齡吳德李砥平趙林王淮湘(文革期間)、王恩茂強曉初高狄何竹康張德江王雲坤王珉孫政才王儒林巴音朝魯景俊海任中共吉林省工委、中共吉遼省委、中共吉林省委書記第一書記或主持省委工作。 [17]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工作原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羣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25]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省委領導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書記

景俊海:第二十屆中央委員,吉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 [2-3]  [22]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副書記

胡玉亭:第二十屆中央委員,吉林省委副書記,省人民政府省長、黨組書記; [24] 
吳海英:吉林省委副書記、省委教育工委書記。 [29]  [37]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其他常委

胡家福:吉林省委常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書記; [20] 
蔡東:吉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21] 
張恩惠:吉林省委常委、長春市委書記,長春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27]  [32] 
韓福春:吉林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省政協黨組副書記; [34] 
李偉: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 [18] 
史文斌:吉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33]  [35] 
曹路寶:吉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30] 
李明偉: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19] 
王秋實:吉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校長(院長); [28]  [38] 
席栓柱:吉林省委常委、省軍區黨委副書記、少將司令員。 [1]  [36]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任免信息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第十二屆

2022年6月22日,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景俊海為省委書記,韓俊劉偉為省委副書記,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胡家福吳海英(女)、張忠張志軍蔡東張恩惠阿東(回族)、李偉李明偉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第十一屆

2020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決定:景俊海同志任吉林省委書記,巴音朝魯同志不再擔任吉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韓俊同志任吉林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4] 
2017年5月29日,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巴音朝魯(蒙古族)為吉林省委書記,劉國中高廣濱為省委副書記,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張安順莊嚴王君正林武姜治瑩陶治國王曉萍(女)、王凱李景浩(朝鮮族)。 [5-6]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第十屆

2014年8月31日,中共中央決定:巴音朝魯同志任吉林省委書記;王儒林同志不再擔任吉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7] 
2012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決定:王儒林同志任吉林省委書記,巴音朝魯同志任吉林省委常委、副書記。 [8] 
2012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決定:孫政才同志兼任重慶市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兼任吉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9-10] 
2012年5月6日,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孫政才為吉林省委書記,王儒林竺延風為省委副書記,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黃燕明馬俊清高廣濱金振吉(朝鮮族)、房俐(女)、陳倫張安順陳偉根陳紅海莊嚴 [11]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第九屆

2009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決定:孫政才同志任吉林省委委員、常委、書記;王珉同志任遼寧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吉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12] 
2007年5月18日,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王珉為吉林省委書記,韓長賦王儒林為省委副書記,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李斌(女)、鄧凱李申學王松鶴馬俊清李法泉高廣濱徐建一荀鳳棲 [13]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第八屆

2006年12月3日,中共中央決定:王珉同志任吉林省委書記,王雲坤同志不再擔任吉林省委書記、常委職務,韓長賦同志任吉林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14] 
2002年5月18日,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八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王雲坤為吉林省委書記,洪虎王國發林炎志吳廣才全哲洙(朝鮮族)為省委副書記,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唐憲強杜學芳(女)、王儒林初平田學仁聶文權鄧凱 [15]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第七屆

1998年9月16日,中共中央決定:張德江同志任浙江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吉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王雲坤同志任吉林省委書記。 [16]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省委機構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機構改革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吉林省機構改革方案》:機構改革後,吉林省共設置黨政機構60個。其中,黨委機構17個(含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3個(副廳級1個)、工作機關管理的機關(規格為副廳級)3個。 [26]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委員會機構設置

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
  • 工作機關
  • 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掛省檔案局牌子)
  • 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掛省公務員局牌子)
  • 中共吉林省委宣傳部(掛省新聞出版局、省電影局、省政府新聞辦公室、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 中共吉林省委政策研究室
  • 中共吉林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掛省僑務辦公室牌子)
  • 中共吉林省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委辦公廳)
  • 中共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政策研究室)
  • 中共吉林省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政策研究室)
  • 中共吉林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掛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牌子)
  • 中共吉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中共吉林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掛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牌子,規格委副廳級)
  • 中共吉林省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 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信訪局
  • 中共吉林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
  • 中共吉林省委老幹部局
  • 工作機關管理機關(3個,副廳級)
  • 中共吉林省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省國家保密局)
  • 中共吉林省委機要局(省密碼管理局)
  • 中共吉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2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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