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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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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種軍銜等級,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度中最高的軍銜等級。
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次授銜,授予55位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上將軍銜,之後又增加兩位,總共57位,稱為開國上將 [1]  ,此時上將位於大將之下、中將之上。196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消軍銜制度,後於1988年恢復,有152位高級軍官警官被授予上將軍銜,此時的上將位於一級上將之下、中將之上。1994年取消一級上將後,上將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最高軍銜。
截至2014年7月,自1955年中國首次實行軍銜制和1988年恢復軍銜制以來,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已有208人獲上將軍銜警銜 [2] 
截至2019年8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共有26位現役上將。26位現役上將中,包括空軍上將5人,海軍上將4人,武警上將2人。其餘陸軍上將有15人,其中3人出身火箭軍,1人來自戰略支援部隊。按分佈看,軍委領導層及軍委機關8人,戰區7人,軍種10人,軍事院校1人 [15] 
2023年12月25日,中央軍委晉升上將軍銜儀式在北京八一大樓舉行。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晉銜儀式。該次晉升上將軍銜的軍官是:南部戰區政治委員王文全、海軍司令員胡中明 [36] 
中文名
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
外文名
General of the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國    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
軍    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
首次授銜
1955年
等    級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最高軍銜
首次授銜時間
1955年
恢復授銜時間
1988年9月14日

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發展歷程

1988年7月1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軍委提出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條例結合我軍新時期建設特點,規定軍官軍銜設3等11級,即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3]  。從10月1日起,人民解放軍實行新的軍銜制。12月17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發佈,武警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 [4] 
1994年5月12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 [22]  的決定。修改後的現役軍官軍銜設3等10級,即取消原條例中的一級上將軍銜,明確規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不授予軍銜”,“副主席的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為上將” [3]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度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度
2019年12月,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先行調整軍級以上軍官軍銜晉升有關政策的通知》。這是按照軍官職業化改革方向,緊前出台軍事人力資源政策制度的重要舉措,對於全面推開軍銜主導軍官等級制度具有重大意義 [21]  [33] 

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軍銜肩章

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歷次授銜

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1955年至1965年

注:王建安為1956年1月25日授銜,李聚奎為1958年授銜,其他均為1955年9月27日授銜。
1965年5月22日,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度的決定》,6月1日開始實施 [3] 

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1988年起至今

授銜時間
姓名
時任職務
1988年9月14日
(中央軍委舉行恢復軍銜制後的第一次授上將儀式)
中央軍委委員
中央軍委委員
中央軍委委員
中央軍委委員、總參謀長
中央軍委委員、總政治部主任
中央軍委委員、總後勤部部長
副總參謀長
中央軍委紀委書記、總政治部副主任
中央軍委紀委第二書記
軍事科學院政治委員
國防大學校長
國防大學政治委員
北京軍區政治委員
南京軍區司令員
成都軍區政治委員
海軍政治委員
空軍司令員
1993年6月7日
中央軍委委員、總參謀長
中央軍委委員、總政治部主任
中央軍委委員、總後勤部部長
國防大學校長
海軍司令員
空軍司令員
1994年6月8日
副總參謀長
副總參謀長
總參謀部警衞局局長
總政治部副主任
總後勤部政治委員
國防科工委主任
國防科工委政治委員
國防大學政治委員
瀋陽軍區司令員
北京軍區司令員
北京軍區政治委員
蘭州軍區司令員
蘭州軍區政治委員
濟南軍區司令員
濟南軍區政治委員
南京軍區司令員
廣州軍區司令 [38] 
廣州軍區政治委員
成都軍區司令員
1996年1月23日
總政治部副主任兼中央軍委紀委書記
空軍司令員 [35] 
空軍政治委員
第二炮兵政治委員
1998年3月27日
國防科工委主任
第二炮兵司令員
軍事科學院政治委員
國防大學校長
國防大學政治委員
北京軍區司令員
南京軍區政治委員
廣州軍區司令員
成都軍區政治委員
武裝警察部隊司令員
1999年9月29日
郭伯雄
中央軍委委員
徐才厚
中央軍委委員
2000年6月21日
副總參謀長
副總參謀長
副總參謀長
副總參謀長
總政治部副主任
總政治部副主任
總政治部副主任
總後勤部政治委員
總裝備部政治委員
海軍司令員
海軍政治委員
空軍司令員
軍事科學院院長
北京軍區政治委員
成都軍區司令員
武裝警察部隊政治委員
2002年6月2日
空軍司令員
軍事科學院政治委員
瀋陽軍區司令員
瀋陽軍區政治委員
濟南軍區司令員
南京軍區司令員
廣州軍區政治委員
2004年6月20日
副總參謀長
副總參謀長

總後勤部政治委員
海軍政治委員
軍事科學院院長
國防大學政治委員
北京軍區司令員
蘭州軍區司令員
濟南軍區政治委員
南京軍區政治委員
廣州軍區司令員
廣州軍區政治委員
武警部隊司令員
武警部隊政治委員
2004年9月25日
中央軍委委員、海軍司令員
中央軍委委員、第二炮兵司令員
2006年6月24日
總政治部副主任
總政治部副主任兼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總裝備部政治委員
空軍政治委員
第二炮兵政治委員
國防大學校長
北京軍區政治委員
蘭州軍區政治委員
南京軍區司令員
成都軍區司令員
2007年7月6日
副總參謀長
總後勤部政治委員
海軍司令員
2007年11月2日
中央軍委委員、總裝備部部長
2008年7月15日
總政治部副主任
瀋陽軍區政治委員
濟南軍區司令員
2009年7月20日
副總參謀長
軍事科學院政治委員
成都軍區政治委員
2010年7月19日
副總參謀長
總政治部副主任兼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總裝備部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兼總裝備部副部長
軍事科學院院長
國防大學校長
房峯輝
北京軍區司令員
蘭州軍區司令員
南京軍區司令員
南京軍區政治委員
張陽
廣州軍區政治委員
成都軍區司令員
2011年7月23日
副總參謀長
副總參謀長
總政治部副主任
海軍政治委員
瀋陽軍區司令員
蘭州軍區政治委員
2012年7月30日
總政治部副主任
國防大學政治委員
濟南軍區政治委員
成都軍區政治委員
武警部隊司令員
武警部隊政治委員
2012年11月23日
中央軍委委員、第二炮兵司令員
2013年7月31日
總政治部副主任
總裝備部政治委員
軍事科學院政治委員
北京軍區政治委員
南京軍區司令員
廣州軍區司令員
2014年7月11日
副總參謀長
瀋陽軍區司令員
瀋陽軍區政治委員
廣州軍區政治委員
2015年7月31日
副總參謀長
總政治部副主任
海軍政治委員
國防大學校長
北京軍區司令員
蘭州軍區司令員
濟南軍區司令員
南京軍區政治委員
成都軍區司令員
武警部隊司令員
2016年7月29日
西部戰區政治委員
軍委聯合參謀部副參謀長
2017年7月28日
中部戰區司令員
空軍政治委員
陸軍政治委員
火箭軍政治委員
戰略支援部隊司令員
2017年11月2日
中央軍委委員、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2019年7月31日
軍委裝備發展部部長
南部戰區司令員
西部戰區政治委員
北部戰區政治委員
中部戰區政治委員
海軍司令員
海軍政治委員
空軍司令員
鄭和
國防大學校長
武警部隊政治委員
2019年12月12日
東部戰區司令員
東部戰區政治委員
南部戰區政治委員
李橋銘
北部戰區司令員
火箭軍司令員
戰略支援部隊司令員
軍事科學院院長
2020年7月29日
火箭軍政治委員
2020年12月18日
郭普校
軍委後勤保障部政治委員
西部戰區司令員
李偉
戰略支援部隊政治委員
王春寧
武警部隊司令員
2021年7月5日
王秀斌
南部戰區司令員
西部戰區司令員
陸軍司令員
戰略支援部隊司令員
2021年9月6日
汪海江
西部戰區司令員
中部戰區司令員
董軍
海軍司令員
常丁求
空軍司令員
國防大學校長
2022年1月21日
劉青松
北部戰區政治委員
吳亞男
中部戰區司令員
徐德清
中部戰區政治委員
秦樹桐
陸軍政治委員
袁華智
海軍政治委員
火箭軍司令員
張紅兵
武警部隊政治委員
2022年9月8日
王強
北部戰區司令員
2023年1月18日
中部戰區司令員
2023年6月28日
鄭璇
北部戰區政治委員
凌煥新
軍事科學院政治委員
2023年7月31日
火箭軍司令員
徐西盛
火箭軍政治委員
2023年12月25日
王文全
南部戰區政治委員 [36] 
胡中明
海軍司令員 [36] 
2024年3月28日
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書記
國防大學校長
參考資料: [3]  [5-14]  [19-20]  [23-32]  [34]  [36-37] 

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取消/剝奪軍銜

  • 2014年
2014年10月27日,軍事檢察院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賄犯罪案件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軍事檢察院偵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徐才厚對受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此前,中共中央決定開除徐才厚黨籍,中央軍委決定開除徐才厚軍籍、取消其上將軍銜 [16] 
  • 2016年
2016年7月25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郭伯雄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剝奪上將軍銜 [17] 
  • 2018年
2018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宣佈給予中央軍委原委員房峯輝、張陽開除黨籍處分。此前,中央軍委已決定給予房峯輝、張陽開除軍籍處分,取消二人上將軍銜 [1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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