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齊後莊公

(春秋時期齊國第25任君主)

鎖定
齊莊公(? - 前548年),為與呂購區分亦稱齊後莊公,姜姓呂氏,名光,齊國臨淄(今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人,齊靈公之子,春秋時期齊國第25任國君(前554年~前548年)。
齊後莊公本為齊靈公的太子,但齊靈公卻為立寵姬所生的公子牙而派他出守即墨,並改立公子牙為太子,還為了除掉他而攻打魯國。後來齊靈公病重,大夫崔杼慶封等從即墨將他迎回,殺死公子牙母子,齊靈公聞變吐血而亡,太子光即位,是為齊後莊公。
公元前548年,齊後莊公因與崔杼之妻東郭姜私通,而遭崔杼等人殺害。齊後莊公死後,崔杼擁立齊後莊公的異母弟杵臼即位,是為齊景公
本    名
呂光
別    名
齊莊公
齊後莊公
所處時代
春秋時期
民族族羣
華夏族
出生地
齊國臨淄(今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
逝世日期
公元前 548年
在位時間
前554年 - 前548年
國    家
齊國
諡    號
莊公
前    任
齊靈公
繼    任
齊景公

齊後莊公人物生平

齊後莊公早年經歷

齊後莊公,亦稱齊莊公姜姓,呂氏,名光,是齊靈公之子。齊靈公十年(魯成公十七年,公元前572年 [30]  ),晉悼公攻打齊國,齊靈公派兒子公子光到晉國做人質。 [1] 
齊靈公十九年(魯成公十八年,公元前563年),公子光從晉國回到齊國後,齊靈公將公子光立為太子,讓大臣高厚輔佐公子光,並派遣公子光到鍾離參加諸侯會盟。 [2] 
當初,齊靈公娶魯國女子顏懿姬為妻,但顏懿姬沒有生下子嗣。顏懿姬的侄女鬲聲姬與其同嫁齊靈公,生下公子光。齊靈公姬妾中有仲姬、戎姬(一作仲子、戎子),戎姬受到寵愛。仲姬生子公子牙,把他託付給戎姬。戎姬請求立公子牙為太子,齊靈公便答應。仲姬説:“不可以。廢棄常規,不吉祥;觸犯諸侯,難於成功。公子光立為太子,已經參與諸侯盟會的行列。現在沒有大罪而廢掉他,這是專橫而看不起諸侯,而用難於成功的事去觸犯不吉祥的事。君王一定會後悔。”齊靈公説:“廢立全在於我!”於是就把公子光遷移到東部邊境,改立公子牙為太子,並任命高厚為太傅,夙沙衞為少傅,共同輔佐公子牙。 [3-4] 

齊後莊公繼承君位

齊靈公二十八年(魯襄公十九年,公元前554年),齊靈公患病,大臣崔杼偷偷將公子光迎接回來,趁齊靈公病危之時,再立公子光為太子。公子光殺死戎姬,把戎姬屍體擺在朝廷上,當時君子認為公子光此舉不合於禮。同年五月二十九日,齊靈公去世,公子光即位,是為齊後莊公。齊後莊公派人在句竇之丘逮捕並殺死太子牙,齊後莊公認為是夙沙衞出主意廢掉自己,夙沙衞就逃亡到高唐並且叛變。 [5]  八月,崔杼在灑藍殺死高厚,然後兼併他的財貨采邑。 [6]  當時,晉國得知齊國發生內亂,於是出兵攻打齊國,攻至高唐而回。 [7] 
當時,齊國大臣慶封率軍包圍高唐,但沒有取勝。同年十一月,齊後莊公親自領兵包圍高唐。見到夙沙衞在城牆上,於是大聲喊夙沙衞,夙沙衞就來到城下。齊後莊公詢問夙沙衞防守的情況,夙沙衞告訴齊後莊公説沒有什麼防備。齊後莊公向夙沙衞作揖,夙沙衞還揖以後,登上城牆。夙沙衞聽説齊軍將要依着城牆進攻,就讓高唐城裏的人好好吃一頓。殖綽、工僂會在夜裏垂下城去,迎接齊軍進城,把夙沙衞在軍中剁成肉醬。 [8]  之後,齊後莊公與晉國講和,兩國在大隧結盟。 [9] 

齊後莊公接納欒盈

齊後莊公元年(魯襄公二十年,公元前553年)六月庚申日,齊後莊公與魯、晉、宋、衞、鄭等國國君在澶淵結盟。 [10] 
齊後莊公二年(魯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552年),齊後莊公任命慶佐為大夫,再次討伐公子牙的親族,在句瀆之丘抓獲公子買。公子鉏逃到魯國,叔孫還逃到燕國。 [11]  同年,齊後莊公與魯、晉、宋、衞、鄭等國國君在商任會見,商議決定禁錮晉國欒氏。 [12-13] 
齊後莊公三年(魯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51年)秋天,欒氏家族的欒盈從楚國投奔到齊國,齊後莊公以貴客之禮相待。大臣晏嬰對齊後莊公説:“商任的會見,接受晉國的命令。現在接納欒氏,準備怎麼任用他?小國所用來事奉大國,是信用,失去信用,不能立身立國。君王還是考慮一下。”但齊後莊公沒有聽從。晏嬰退出後,告訴田文子説:“做人君主的保持信用,做人臣下的保持恭敬。忠實、信用、誠篤、恭敬,上下共同保持它,這是上天的常道。國君自暴自棄,不能長久在位。” [14-15]  同年冬天,齊後莊公與魯、晉、宋、衞、鄭等國國君在沙隨會見 [16]  ,商議再次禁錮欒氏。當時,欒盈還住在齊國,晏嬰説:“禍亂將要起來。齊國將會進攻晉國,不能不使人害怕。” [17] 
齊後莊公四年(魯襄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50年),齊後莊公派遣欒盈潛入晉國的曲沃作為內應,並以大軍跟隨其後,登上太行山,進入孟門關。欒盈敗露,齊軍退回,攻取晉國的朝歌。 [18] 

齊後莊公偷情遭殺

當初,棠邑大夫棠公 [19]  的妻子東郭姜容貌美麗,棠公死後,東郭姜改嫁崔杼。後來,齊後莊公與東郭姜私通,經常到崔杼家,還把崔杼的帽子拿來賞賜給別人。侍者説:“不行。”齊後莊公説:“不用崔杼的帽子,難道就沒有帽子?”崔杼由此懷恨齊後莊公。齊後莊公六年(魯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8年),齊後莊公趁晉國發生動亂而攻打晉國。崔杼認為齊後莊公趁亂攻打晉國,晉國必然會報復,崔杼於是想與晉國合謀襲擊齊國,並打算殺死齊後莊公來討好晉國,但卻有得到機會。齊後莊公曾經鞭笞宦者賈舉,後來再度親近賈舉,賈舉就替崔杼找機會殺死齊後莊公。 [20-21] 
同年五月,莒國國君因此次攻打晉國戰役的緣故,前來齊國朝見齊後莊公。五月十六日,齊後莊公在北城設享禮招待莒君,崔杼推説有病,不辦公事。五月十七日,齊後莊公前去問候崔杼的病情,趁機與東郭姜幽會。東郭姜進入內室,和崔杼閉門不出。齊後莊公拍着柱子唱歌。賈舉禁止齊後莊公的隨從入內,自己走進去,關閉院門。崔杼的徒眾手持兵器一擁而起。齊後莊公登上高台請求免死,眾人不答應;請求盟誓,眾人不答應;請求在太廟自殺,眾人還是不答應。都説:“君王的下臣崔杼病得厲害。不能聽取您的命令。這裏靠近君王的宮室,陪臣巡夜搜捕淫亂的人,此外不知道有其他命令。”齊後莊公想跳牆逃走,有人用箭射他,射中大腿,掉在牆內,於是將齊莊公殺害。 [22-23] 
五月十九日,崔杼擁立齊莊公異母弟杵臼為國君,是為齊景公 [24]  ,崔杼自己出任宰相,慶封擔任左相 [25] 

齊後莊公為政舉措

齊後莊公在位時期,誅殺太子牙和大臣夙沙衞、高厚等人 [5]  ,並且與魯、晉、宋、衞等國結成聯盟 [10]  ,還曾出兵攻取晉國的朝歌。 [18] 

齊後莊公軼事典故

齊後莊公與臣州綽

齊後莊公有一次上朝,指着殖綽、郭最説:“這是我的雄雞。”州綽説:“君王認為他們是雄雞,誰敢不認為是雄雞?然而下臣不才,在平陰這次戰役中,比他們二位可是先打鳴。”齊後莊公設置勇士的爵位,殖綽、郭最想要參加。州綽説:“東閭這次戰役,下臣的左驂馬遭到逼迫,盤旋城門裏不能前進,記下門上銅釘的數字,是不是可以在這裏有一份呢?”齊後莊公説:“您是為了晉君啊。”州綽回答説:“臣下是初來的臣,然而這兩位,如果用禽獸作比方,臣下已經吃他們的肉,而睡在他們的皮上。” [26] 

齊後莊公螳臂當車

有一次,齊後莊公外出打獵,見到路上有一隻小蟲子,伸出前肢要阻擋前進中的車輪。齊後莊公問駕車人説:“這是一隻什麼蟲子?”駕車人説:“這就是人們常説的螳螂。這種昆蟲只知前進不知退卻,從不計量自己的力量,且輕視對方敵手。”齊後莊公聽後:“如果它是人的話,肯定是一位天下勇士。”説完便讓車子繞道避開螳螂。齊國的勇士聽説此事後,由此聯繫自身,都感到應歸附齊後莊公,於是都紛紛前來投奔齊後莊公。這便是成語螳臂擋車的典故出處。 [27] 

齊後莊公祭拜杞梁

齊後莊公派人襲擊莒國,齊國大臣杞梁死於戰場。齊後莊公下令將杞梁的屍體運回來,杞梁的妻子在路上迎接他的靈樞,哭得十分悲傷。齊後莊公派人去慰問杞梁妻,杞梁妻説:“如果君的臣子杞梁有罪,就應該在市朝陳屍示眾;把他的妻妾也抓起來。如果君的臣子杞梁無罪,那麼我們還有一所先人留下的破宅院,可以在那裏舉行吊禮。像現在這樣在半道上吊喪,我可不敢勞您的大駕。”於是,齊後莊公跟着杞梁妻到她家中,正式設靈堂祭拜。 [28] 

齊後莊公歷史評價

司馬貞史記索隱》:“莊公失德,崔杼作仇。” [29] 

齊後莊公史籍記載

左傳》襄公十九年至二十五年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 [29] 

齊後莊公家庭成員

父親:齊靈公 [29] 
母親:鬲聲姬 [29] 
弟弟:公子牙、齊景公 [29] 

齊後莊公影視形象

閆懷禮版齊莊公 閆懷禮版齊莊公
1996年電視劇《東周列國·春秋篇》:閆懷禮飾演齊後莊公。
參考資料
  • 1.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十年,晉悼公伐齊,齊令公子光質晉。
  • 2.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十九年,立子光為太子,高厚傅之,令會諸侯盟於鍾離。
  • 3.    《左傳·襄公十九年》:齊侯娶於魯,曰顏懿姬,無子。其侄鬲聲姬,生光,以為大子。諸子仲子、戎子,戎子嬖。仲子生牙,屬諸戎子。戎子請以為大子,許之。仲子曰:“不可。廢常,不祥;間諸侯,難。光之立也,列於諸侯矣。今無故而廢之,是專黜諸侯,而以難犯不祥也。君必悔之。”公曰:“在我而已。”遂東大子光。使高厚傅牙,以為大子,夙沙衞為少傅。
  • 4.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初,靈公取魯女,生子光,以為太子。仲姬,戎姬。戎姬嬖,仲姬生子牙,屬之戎姬。戎姬請以為太子,公許之。仲姬曰:“不可。光之立,列於諸侯矣,今無故廢之,君必悔之。”公曰:“在我耳。”遂東太子光,使高厚傅牙為太子。
  • 5.    《左傳·襄公十九年》:齊侯疾,崔杼微逆光。疾病,而立之。光殺戎子,屍諸朝,非禮也。婦人無刑。雖有刑,不在朝市。夏五月壬辰晦,齊靈公卒。莊公即位,執公子牙於句瀆之丘。以夙沙衞易己,衞奔高唐以叛。
  • 6.    《左傳·襄公十九年》:秋八月,齊崔杼殺高厚於灑藍而兼其室。
  • 7.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靈公疾,崔杼迎故太子光而立之,是為莊公。莊公殺戎姬。五月壬辰,靈公卒,莊公即位,執太子牙於句竇之丘,殺之。八月,崔杼殺高厚。晉聞齊亂,伐齊,至高唐。
  • 8.    《左傳·襄公十九年》:齊慶封圍高唐,弗克。冬十一月,齊侯圍之,見衞在城上,號之,乃下。問守備焉,以無備告。揖之,乃登。聞師將傅,食高唐人。殖綽、工僂會夜縋納師,醢衞于軍。
  • 9.    《左傳·襄公十九年》:齊及晉平,盟於大隧。
  • 10.    《左傳·襄公二十年》:夏六月庚申,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於澶淵。
  • 11.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齊侯使慶佐為大夫,復討公子牙之黨,執公子買於句瀆之丘。公子鉏來奔。叔孫還奔燕。
  • 12.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會於商任,錮欒氏也。
  • 13.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於商任。
  • 14.    《左傳·襄公二十二年》:秋,欒盈自楚適齊。晏平仲言於齊侯曰:“商任之會,受命於晉。今納欒氏,將安用之?小所以事大,信也。失信不立,君其圖之。”弗聽。退告陳文子曰:“君人執信,臣人執共,忠信篤敬,上下同之,天之道也。君自棄也,弗能久矣!”
  • 15.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莊公三年,晉大夫欒盈奔齊,莊公厚客待之。晏嬰、田文子諫,公弗聽。
  • 16.    《左傳·襄公二十二年》: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於沙隨。
  • 17.    《左傳·襄公二十二年》:冬,會於沙隨,復錮欒氏也。欒盈猶在齊,晏子曰:“禍將作矣!齊將伐晉,不可以不懼。”
  • 18.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四年,齊莊公使欒盈間入晉曲沃為內應,以兵隨之,上太行,入孟門。欒盈敗,齊兵還,取朝歌。
  • 19.    《史記集解》賈逵曰:“棠公,齊棠邑大夫。”
  • 20.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莊公通焉,驟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賜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為崔子,其無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間伐晉也,曰:“晉必將報。”欲弒公以説於晉,而不獲間。公鞭侍人賈舉而又近之,乃為崔子間公。
  • 21.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初,棠公妻好,棠公死,崔杼取之。莊公通之,數如崔氏,以崔杼之冠賜人。待者曰:“不可。”崔杼怒,因其伐晉,欲與晉合謀襲齊而不得間。莊公嘗笞宦者賈舉,賈舉復侍,為崔杼間公以報怨。
  • 22.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夏五月,莒為且於之役故,莒子朝於齊。甲戌,饗諸北郭。崔子稱疾,不視事。乙亥,公問崔子,遂從姜氏。姜入於室,與崔子自側户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賈舉止眾從者,而入閉門。甲興,公登台而請,弗許;請盟,弗許;請自刃於廟,勿許。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聽命。近於公宮,陪臣幹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牆。又射之,中股,反隊,遂弒之。
  • 23.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五月,莒子朝齊,齊以甲戌饗之。崔杼稱病不視事。乙亥,公問崔杼病,遂從崔杼妻。崔杼妻入室,與崔杼自閉户不出,公擁柱而歌。宦者賈舉遮公從官而入,閉門,崔杼之徒持兵從中起。公登台而請解,不許;請盟,不許;請自殺於廟,不許。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聽命。近於公宮。陪臣爭趣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牆,射中公股,公反墜,遂弒之。
  • 24.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丁丑,崔杼立莊公異母弟杵臼,是為景公。
  • 25.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丁丑,崔杼立而相之。慶封為左相。
  • 26.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齊莊公朝,指殖綽、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州綽曰:“君以為雄,誰敢不雄?然臣不敏,平陰之役,先二子鳴。”莊公為勇爵。殖綽、郭最欲與焉。州綽曰:“東閭之役,臣左驂迫,還於門中,識其枚數。其可以與於此乎?”公曰:“子為晉君也。”對曰:“臣為隸新。然二子者,譬於禽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
  • 27.    《淮南子·卷十八·人間訓》:齊莊公出獵,有一蟲舉足將搏其輪,問其御曰:“此何蟲也?”對曰:“此所謂螳螂者也。其為蟲也,知進而不知卻,不量力而輕敵。”莊公曰:“此為人而必為天下勇武矣。”回車而避之。勇武聞之,知所盡死矣。
  • 28.    《禮記·檀弓下第四》:哀公使人吊蕢尚,遇諸道。闢於路,畫宮而受吊焉。曾子曰:“蕢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禮也。齊莊公襲莒於奪,杞梁死焉。其妻迎其柩於路而哭之哀。莊公使人吊之。對曰:‘君之臣不免於罪,則將肆諸市朝,而妻妾執。君之臣免於罪,則有先人之敝廬在。君無所辱命。’”
  • 29.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10-15]
  • 30.    劉如峯等主編;中共聊城市委黨史研究室,聊城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著.《聊城重要歷史事件》:中共黨史出版,2003:第:64頁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