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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勇
(文昌市水土保持站原負責人)
鎖定
黃勇,文昌市水土保持站原負責人。
- 中文名
- 黃勇
- 職 務
- 文昌市水土保持站原負責人
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黃勇。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黃勇在擔任文昌市水土保持站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較大;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身為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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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對黃勇涉嫌貪污、受賄等罪一案提起公訴 .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引用日期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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