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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勇

(湖北美術學院退休教師)

鎖定
黃勇,1962年4月8日出生,曾在湖北美術學院任教,已經退休。 [1]  [4] 
2023年12月,武漢洪山區法院對“退休副教授抄襲學生雕塑”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勇侵權,需道歉賠償。黃勇迴應,已上訴申請二審。 [3] 
中文名
黃勇 [1] 
出生日期
1962年4月8日 [4] 
工作單位
湖北美術學院 [1] 

黃勇人物經歷

黃勇曾在湖北美術學院任教。 [1-3] 

黃勇人物事件

  • 陳亮網絡實名發文指控
2023年2月,陳亮網絡實名發文,指控黃勇侵佔自己的雕塑作品、冒名參展,把此作品作為代表作進行網絡宣傳。在控訴文章中,陳亮稱這件作品是自己2010年在湖北美術學院讀大五時的課堂作業,之後被學校選為留校作品。黃勇是他大一的課程老師,提出要留一件成品作為紀念。陳亮創作完成之後複製了一件送給黃勇。畢業之後發現黃勇陸續以創作者身份帶着這件作品參展、出版書籍,還以此為代表作在網絡上宣傳引發廣泛關注。 [1]  [5] 
  • 黃勇準備應訴材料
2023年3月1日,黃勇表示看到陳亮的文章後正在準備應訴材料。黃勇稱,陳亮在完成課堂作業期間,多次到他工作室請教,那件作品的最終樣貌採納了他的建議,成為遠超其他學生水平的作品。他認為這是兩人共同創作的作品。作品被學校選擇成為留校作品後,他自行花費2000元讓陳亮翻制了兩件,一人一件。黃勇認為,如果不是共同創作,自己對陳亮沒有恩情,陳亮不會同意翻制。對於撤展、撤刊事件,黃勇予以否認,他表示也從未接到學校行政層面的處罰。 [5] 
  • 湖北美術學院曾發佈情況説明
2023年3月1日,湖北美術學院曾發佈情況説明稱,學院關注到網絡上反映該校退休教師黃某的相關問題,學校黨委高度重視,已成立專班進行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將適時公佈。 [4] 
  • 一審判決
2023年12月,從陳亮處瞭解到,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已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黃勇被判侵權,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侵權行為、銷燬侵權雕塑《春》,並在一個月內通過報紙、微信朋友圈和抖音賬號向被侵害學生致歉,同時還需承擔10萬元的賠償。同月,黃勇迴應,已上訴申請二審。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