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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恭之

鎖定
高恭之(?-531年),字道穆,營州遼東(今遼寧遼陽市)人,北魏大臣,洛陽令高崇的兒子。博學多才,為人剛正不阿,在相州為官期間不顧外界壓力,把為非作歹,魚肉百姓的尚書令之子李世哲依律處罰。後因兄長高謙之遭到靈太后寵臣的構陷冤死,為了躲避奸臣的追殺陷害,高道穆藏身於當時還是侍中的孝莊帝元子攸家中,受到對方的竭力保護,因而得以活命。
出任御史中尉期間秉公執法,不畏強權。531年爾朱氏叛亂,高恭之選擇忠於孝莊帝元子攸,慘遭爾朱世隆殺害。
太昌年間,追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 [1] 
道穆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渤海蓨縣
出生日期
489年
逝世日期
531年
主要成就
御史中尉 衞將軍 右僕射
本    名
高恭之

高恭之人物生平

高恭之博學多才

高恭之,字道穆,自稱是遼東人。高恭之以他的表字在社會上著稱,所以被稱呼為高道穆。他的學問博涉經史,所交往的都是社會名流俊傑之士。高道穆年幼喪父,他侍奉自己的兄長如同侍奉父親一樣。他經常對人們説:“人生在世,應該專心樹立德行,並要被人所理解。如果不能被當世人所瞭解,則不妨退出社會,尋求自己的志向。”
御史中尉元匡在嚴格選拔御史之時,高道穆向元匡請求任用自己,元匡於是任用高道穆為御史。 [2] 

高恭之不畏強權

正光年間,高道穆出使相州。相州前刺史李世哲,即尚書令李崇的兒子,做出了很多違法亂紀的事情,比如強行購買他人的住宅,大肆興建房屋,用鷓尾作裝飾,還在馬圈的矮牆上做成木頭人持節。於是高道穆在瞭解了李世哲的惡行後,直接把李世哲依律處罰,毀掉了他的所有非法之物,並上表要把他的贓物公開示眾。 [3] 

高恭之兄長被害

然而因為高道穆在李世哲一事上選擇秉公執法,遭到李家的記恨。等到李世哲之弟李神軌得到靈太后的寵愛,李神軌便找機會將高道穆的兄長高謙之下獄,最終靈太后受到這個寵臣的影響,下令賜死了高謙之。 [4] 
高謙之蒙冤被害,朝野上下無人不感到哀傷。高道穆擔心奸臣會繼續編造罪名,陷害自己,深感不安,於是尋找孝莊帝元子攸對自己進行保護。孝莊帝當時還在擔任侍中,他和其他朝臣一樣同情高氏兄弟的遭遇,並對李神軌的行為感到憤怒不齒。於是元子攸不顧自身安危,對主動找上門,來自己家中避禍的高道穆竭力地給予保護。
孝莊帝即位後,高道穆被賜給龍城侯的爵位,任太尉長史,領中書舍人。孝莊帝又親自為他的兄長高謙之平反,洗刷冤屈,還將高謙之追贈為營州刺史。 [5-6] 
元顥之亂,亂軍逼近虎宰,有人勸孝莊帝前往關西避風頭。孝莊帝去詢問高道穆的意見,高道穆卻説:“關中殘破荒涼,請求皇帝北行。”孝莊帝同意了,於是高道穆等人跟隨孝莊帝離開洛陽。抵達河內郡的那天晩上,孝莊帝命令高道穆替自己在蠟燭下寫詔書,並通報遠近之人,於是四面八方的人都知道了皇帝的所在地。 [7] 

高恭之憂國憂民

高道穆成為御史中尉後,但凡對國家和人民有利的事情,他一定會上奏給孝莊帝。他所推選的御史,都是當時社會上的知名的良臣,比如李希宗宋世良等三十人。當時錢幣的重量逐漸鹼少,高道穆上表説道:“老百姓的產業,是以錢幣和貨物作為根本,拯救弊端改鑄錢幣,是應該最先施行的國家政策。最近以來,私人鑄薄錢氾濫,官府進行糾察規範,發現的問題不止一處。根據我的估計,只有當錢幣和貨物永遠暢通,公家和私人才能獲得公平。”於是用了楊侃的計策,鑄造永安五銖錢。 [8] 

高恭之秉公執法

僕射爾朱世隆在朝廷權勢很大,所以在內室拜見孝莊帝之時,他的穿戴打扮完全不合禮節,但高道穆會立即對他進行糾正。
高道穆在一次外出執行公務之時,孝莊帝的姐姐壽陽公主不肯讓路,犯下了清路之令,即使手拿紅色棒子的執法士卒呵斥她也不肯停下來,於是高道穆命令士卒用棒子擊破了她的車子。壽陽公主因此事而對高道穆深懷怨恨,哭着向孝莊帝元子攸告狀。孝莊帝瞭解到實情後,對姐姐説:“高中尉是個正直的人,他所執行的是公務,我怎麼能因為私人恩怨就責怪他呢?”高道穆下次見到孝莊帝時,孝莊帝對他説:“那天朕的姐姐犯下清路之令,還與你發生爭執,朕感到非常慚愧。”高道穆摘下帽子向孝莊帝致歉,孝莊帝説:“是朕對不住你,你卻反而向我道歉!"
不久,孝莊帝令高道穆監督和編撰禮儀制度。又下令:“收藏的圖書以及典籍書卷,大多散亂不齊,可以讓高道穆彙總編撰目錄,併發文徵召精通儒學的人士,按照目錄次序進行編排整理。” [9] 

高恭之遇害身亡

爾朱榮死後,孝莊帝召見高道穆,交給他大赦天下的詔書,帶着對未來命運吉凶難料的憂慮,孝莊帝對他説道:“希望以後能夠公正地選拔官吏御史。”之前,爾朱榮等人經常不分優劣,只讓自己的親信黨羽作為御史,而這種做法必然會讓不少才能平庸,品行低下之人佔據重要官位尸位素餐,給國家和百姓帶來很多惡劣的影響。等到朝廷與爾朱世隆的叛軍在大夏門的北邊發生激戰,高道穆奉命監督戰況,並贊同了太府卿李苗的斷橋之計,於是爾朱世隆潰敗後北逃。高道穆又被孝莊帝加封衞將軍,大都督,尚書右僕射 [10] 
雖然在與爾朱氏的鬥爭中,孝莊帝努力尋找部落蠻族的幫助,聯繫到了河西人紇豆陵步蕃,讓他們襲擊爾朱氏的根據地秀容。但孝莊帝又考慮到敵眾我寡,北方的軍隊極有可能作戰不利。內憂外患之下,為了北魏朝廷的安全,孝莊帝私下與高道穆開始制訂了向南方州郡遷移的計劃,並任命高道穆為南道大行台。不料爾朱兆隨後便帶領叛軍攻入洛陽,孝莊帝被爾朱兆所殺。高道穆只好選擇稱病離職,爾朱世隆覺得他忠於孝莊帝,所以故意害死了他。 [11-12] 
太昌年間,高道穆被孝武帝元修追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 [13] 

高恭之親屬關係

祖父:高潛,陽關縣男,迎娶沮渠牧犍之女武威公主,拜駙馬都尉。
父親:高崇,字積善,洛陽令,贈滄州刺史。
參考資料
  • 1.    北史·列傳·卷三十八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23-01-20]
  • 2.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高恭之,字道穆,自雲遼東人也。道穆以字行於世,學涉經史,所交皆名流俊士。幼孤,事兄如父。每謂人曰:"人生厲心立行,貴於見知,當使夕脱羊裘,朝佩珠玉。若時不我知,便須退跡江海,自求其志。"御史中尉元匡高選御史,道穆奏記求用於匡,匡遂引為御史。
  • 3.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正光中,出使相州。前刺史李世哲,即尚書令崇之子,多有非法,逼買人宅,廣興屋宇,皆置鴟尾,又於馬埒堠上為木人執節。道穆繩糾,悉毀去之,並表發其贓貨。
  • 4.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初,謙之弟道穆,正光中為御史,糾相州刺史李世哲事,大相挫辱,其家恆以為憾。至是世哲弟神軌為靈太后深所寵任,會謙之家僮訴良,神軌左右之,入諷尚書,判禁謙之於廷尉。時將赦,神軌乃啓靈太后,發詔於獄賜死。
  • 5.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後屬兄謙之被害,情不自安,遂託身於孝莊。孝莊時為侍中,深相保護。及即位,賜爵龍城侯,除太尉長史,領中書舍人。
  • 6.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朝士莫不哀之。所著文章百餘篇,別有集錄。永安中,贈營州刺史,諡曰康。又除一子出身,以明冤屈。
  • 7.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及元顥逼武牢,或勸帝赴關西者,帝以問道穆,道穆言關中殘荒,請車駕北度,循河東下。帝然之。其夜到河內郡北,帝命道穆燭下作詔書,佈告遠近,於是四方知乘輿所在。
  • 8.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道穆外執直繩,內參機密,凡是益國利人之事,必以奏聞,諫爭盡言,無所顧憚。選用御史,皆當世名輩,李希宗、李繪、陽休之、陽斐、封君義、邢子明、蘇淑、宋世良等三十人。於時用錢稍薄,道穆表曰:"百姓之業,錢貨為本,救弊改鑄,王政所先。自頃以來,私鑄薄濫,官司糾繩,掛網非一。在市銅價,八十一文得銅一斤,私鑄薄錢,斤餘二百。既示之以深利,又隨之以重刑,得罪者雖多,奸鑄者彌眾。今錢徒有五銖之文,而無二銖之實,薄甚榆莢,上貫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沈。因循有漸,科防不切,朝廷失之,彼復何罪。昔漢文帝以五分錢小,改鑄四銖。至武帝復改三銖為半兩。此皆以大易小,以重代輕也。論今據古,宜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則一斤所成,止七十六文。銅價至賤,五十有餘,其中人功,食料、錫炭、鉛鈔,縱復私營,不能自潤。直置無利,自應息心,況復嚴刑廣設也。以臣測之,必當錢貨永通,公私獲允。"後遂用楊侃計,鑄永安五銖錢。
  • 9.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僕射爾朱世隆當朝權盛,因內見,衣冠失儀,道穆便即彈糾。帝姊壽陽公主行犯清路,執赤棒卒呵之不止,道穆令卒棒破其車。公主深恨,泣以訴帝。帝曰:"高中尉清直人,彼所行者公事,豈可私恨責之也?"道穆後見帝,帝曰:"一日家姊行路相犯,深以為愧。"道穆免冠謝,帝曰:"朕以愧卿,卿反謝朕!"尋敕監儀注。又詔:"秘書圖籍及典書緗素,多致零落,可令道穆總集帳目,並牒儒學之士,編比次第。"
  • 10.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及爾朱榮死,帝召道穆,付赦書,令宣於外,謂曰:"今當得精選御史矣。"先是,榮等常欲以其親黨為御史,故有此詔。及爾朱世隆等戰於大夏門北,道穆受詔督戰。又贊成太府卿李苗斷橋之計,世隆等於是北遁。加衞將軍、大都督,兼尚書右僕射、南道大行台。
  • 11.    《北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三十六》:初,榮既死,莊帝詔河西人紇豆陵步蕃等,令襲秀容。
  • 12.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時雖外託徵蠻,而帝恐北軍不利,欲為南巡之計。未發,會爾朱兆入洛,道穆慮禍,託病去官。世隆以其忠於前朝,遂害之。
  • 13.    《北史•卷五十•列傳第三十八》:太昌中,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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