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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市機構改革方案

鎖定
駐馬店市機構改革方案,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推進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着力點,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南作出的堅持“四個着力”、打好“四張牌”等重要指示精神。 [1] 
按照省委十屆七次全會部署,改革市縣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理順職責關係,合理劃分事權,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機構職能體系,以黨的建設高質量推動經濟發展高質量,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譜寫新時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推動駐馬店高質量跨越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1] 
中文名
駐馬店市機構改革方案
外文名
Institutional Reform Plan of Zhumadian City
適用地區
河南省駐馬店市
指導思想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駐馬店市機構改革方案機構改革

機構改革後,駐馬店共設置黨政機構47個。黨委機構12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1個;政府工作部門35個。
機構改革 機構改革
駐馬店市委設置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11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其中,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辦公室掛市檔案局、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牌子;組織部掛市公務員局、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宣傳部掛市新聞出版局、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統一戰線工作部掛市政府僑務辦公室、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牌子;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掛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牌子;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掛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機要保密局掛市國家保密局、市密碼管理局牌子。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設置工作部門35個。財政局掛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水利局掛市政府移民辦公室牌子,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知識產權局牌子,城市管理局掛城市綜合執法局牌子。 [1] 

駐馬店市機構改革方案改革特點

深化機構改革,要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堅持以法治方式推進改革。要堅決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主要機構及其職能要同中央及省保持基本對應,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要立足駐馬店實際,在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上更加突出民生,夯實基層基礎,鼓勵體制機制創新。要堅持問題導向,着力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切實解決長期制約駐馬店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
深化機構改革,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按照省委統一要求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 [1] 

駐馬店市機構改革方案機構設置

駐馬店市機構改革方案市委機構

建立健全和優化駐馬店市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
組建駐馬店市監察委員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市委審計委員會、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市委城鄉規劃委員會、市委重大項目協調推進領導小組,不再保留市監察局(市預防腐敗局)。將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將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將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將市委軍民融合發展領導小組改為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作為市委議事協調機構。
統籌優化駐馬店市委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
駐馬店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市委工作機關,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市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統一領導民族宗教工作,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統一管理僑務工作,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承擔對台工作職責。不再設立市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承擔。不再設立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公安局承擔。組建市委機要保密局。將市委老幹部局由市委組織部管理的機關調整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優化市委辦公室職責。不再保留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保留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作為市委工作機關。 [1] 

駐馬店市機構改革方案政府機構

組建駐馬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組建市生態環境局,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各縣區環境保護局。組建市農業農村局,將市農業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不再保留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市農業局、市畜牧局。組建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旅遊局。
組建市衞生健康體育委員會,不再保留市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應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市招商投資促進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不再保留市糧食局。重新組建市司法局,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重新組建市科學技術局、市林業局。優化市審計局職責,不再保留市管國有企業監事會。
優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將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市教育體育局更名為市教育局。將市委羣眾工作部(市政府信訪局)更名為市信訪局,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仍為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保留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扶貧開發辦公室,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 

駐馬店市機構改革方案其他改革

一、深化駐馬店市人大、政協機構改革和羣團組織改革
深化駐馬店市人大機構改革,組建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深化駐馬店市政協機構改革,將市政協農業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市政協教育科學文化衞生體育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教科衞體委員會,市政協學習文史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文化和文史委員會,市政協委員聯絡室更名為市政協委員聯絡委員會。深化羣團組織改革,優化機構設置、完善管理模式、創新運行機制,堅持面向基層,將力量配備、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更好適應基層和羣眾需要。
二、深化駐馬店事業單位改革
將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納入駐馬店市黨政機構改革,統籌推進、同步實施。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範圍,全面清理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按照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機構的實行綜合設置的原則,區分情況推進改革。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原則上將行政職能劃歸主管部門或職能相近的行政機構,原有事業單位調整為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或併入其他事業單位;確需轉為行政機構的,原則上併入相關行政機構或調整為主管部門的內設機構;確需單設為行政機構的,在規定的黨政機構限額內設置。改革後,除行政執法機構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保留的事業單位名稱不再稱“委、辦、局”。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行政職能迴歸機關後,要統籌優化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資源配置,確保實現行政職能迴歸機關到位、權責清單調整到位、事業單位職責任務清理到位。
三、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按照黨中央及省委關於深化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5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要求,統籌制定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確保改革整體推進,落實到位,涉及的機構編制事項按有關規定辦理。繼續深入推動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鞏固改革成果,深化改革探索。
從源頭上全面梳理、規範和精簡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事項,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依法推進改革。除金融監管、環保監測監察等明確規定實施垂直管理的機構外,其他均落實好屬地監管責任。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減少執法層級,下沉執法力量,市本級與市轄區原則上只設一個執法層級,避免重複執法,在鄉鎮探索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探索建立體現綜合執法特點的編制管理方式,鎖定執法人員編制底數,暫時保持現狀不變,待統一明確政策後逐步規範。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水平。
四、深化縣(區)機構改革
按照黨中央及省委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縣(區)機構改革,着力完善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體制機制,涉及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的機構職能要同中央及省保持基本對應。省、市政府部門機構職能劃入黨委機構的,縣(區)要相應劃轉。涉及應急管理、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重點領域新組建機構,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實。黨政機構統一計算機構限額。縣(區)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納入黨政機構改革統籌推進、同步實施。賦予縣(區)機構設置更多自主權,突出不同層級職責特點。允許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在規定限額內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和配置職能,既允許“一對多”,由一個機構承擔多個上級機構的任務,也允許“多對一”,由不同機構向同一個上級機構請示彙報。
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的原則,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推動治理重心下移,儘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使基層有人有權有物,保證基層事情基層辦、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有人辦。適應鄉、鎮(街道)工作特點和便民服務需要,整合審批、服務、執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職能,綜合設置基層審批服務機構。整合基層網格管理和指揮平台,大力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使基層各類機構、組織在服務保障羣眾需求上有更大作為。理順縣級部門與鄉、鎮(街道)關係,把條的管理和塊的治理協同起來。縣級部門要依法履職,強化專業性管理。鄉、鎮(街道)工作重心要轉到加強黨的建設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來。
五、統籌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
把機構改革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解決企業和羣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的問題,結合機構改革統籌推進“一網通辦”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強權責清單管理,有效規範和約束行政權力運行。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減少蓋章、審核、備案、確認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加快推進部門政務信息聯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推進供水、供電、供氣等與人民羣眾經常打交道的公共事業部門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業羣眾辦事。 [1] 

駐馬店市機構改革方案編制管理

進一步完善部門“三定”規定,嚴格核定人員編制、內設機構和領導職數。市黨政工作機構均為正處級,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縣(區)黨政工作機構均為正科級,內設機構均為科員(股)級。現有處級、科級黨政工作機構凡沒有納入機構改革方案的,其機構和領導職數全部予以核銷。各部門空餘的工勤編制全部核銷,現有人員只出不進。
嚴肅機構編制紀律
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嚴格落實機構編制管理權限和程序要求,嚴格執行機構限額、領導職數、編制種類和總量等規定,確保核定的行政編制總數不突破。不得在限額外設置機構,不得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不得擅自增加編制種類。全面清理不規範的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加大機構編制違紀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嚴肅追責問責。完善機構編制同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審計等部門的協作聯動機制,形成監督檢查合力。
細化工作進度
全面梳理改革任務,建立總枱賬,明確責任部門,以及改革實施的主要環節、關鍵步驟、時間節點等事項,對各項任務落實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加強督辦督察,市級機構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准後抓緊組織實施,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縣機構改革任務。
穩妥有序推進
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改革全過程,密切關注思想動態,切實做好乾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導幹部講政治、顧大局。堅持先立後破、不立不破的原則,新組建部門領導班子成立後,即着手做好職責、機構、人員劃轉工作,劃入的機構、人員隨即接受新部門領導,對新部門負責,轉隸任務完成前要按照正常節奏繼續承擔各自職能,確保各項工作不斷檔。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