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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勇

(曲靖市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鎖定
馬勇,男,回族,1977年9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2000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雲南省曲靖市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 
2024年1月,馬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3] 
中文名
馬勇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回族
出生日期
1977年9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學    歷
大學

馬勇人物履歷

歷任雲南省曲靖市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科副科長、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主任、國民經濟動員科科長、能源局局長,曲靖市能源局石油天然氣和新能源科科長,曲靖市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 [1-2] 

馬勇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9月8日,據曲靖市紀委監委消息:曲靖市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馬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曲靖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依法雙開
2024年1月,經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紀委監委對曲靖市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馬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涉案財物,對抗組織審查;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消費卡;利用職權插手干預職工錄用工作;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有償勞務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請託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協調光伏項目建設指標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馬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膽大妄為,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曲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曲靖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勇開除黨籍處分;由曲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