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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規則

鎖定
顯規則是指與潛規則相對的“陽光操作”,指的是社會生活各方面的制度,需要人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潛規則橫行,人們厭惡潛規則、聲討潛規則,卻又躲不開潛規則,因而迫切要求破除潛規則,樹立顯規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治經濟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法治社會。隨着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人們的權利意識、規則意識不斷增強,“陽光操作”乃是大勢所趨,“顯規則”必將硬起來。
中文名
顯規則
含    義
潛規則相對
需    要
人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
理    論
唯物辯證法

顯規則相對立

顯規則 顯規則
唯物辯證法認為,矛盾的發展主要有三種情況:矛盾雙方彼此妥協、和平相處;激烈對抗,最終同歸於盡,被新的矛盾所替代;此消彼長,一方超越另外一方,成為主導力量。就潛規則與“顯規則”這對矛盾而言,上面所説的前兩種發展情況顯然是不可行的,唯一可行的是第三種情況。但現實的問題是,潛規則在一些領域和環節大有市場,成為主導力量。而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就在於“顯規則”執行不力,沒有硬起來。因此,要解決潛規則問題,就必須扶正壓邪、激濁揚清,讓“顯規則”發揮功能和作用,成為主導力量。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撥亂反正,須非常之策。潛規則滲透於社會生活的許多領域和環節,其危害是十分嚴重的。潛規則不破除,正常的社會秩序就難以確立,良好的社會風氣就無法形成。破除潛規則,須採取非常之策——一方面,加大懲處力度,不斷壓縮乃至消除潛規則存在的空間;另一方面,加大建設力度,切實樹立“顯規則”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在這個問題上,商鞅“立木建信”的做法值得借鑑。春秋戰國時期,潛規則頗為盛行,各諸侯王表面上互結盟約、宣揚仁義,實則背信棄義、分崩離析,結果搞得民怨沸騰。在這種情況下,秦國商鞅為了推行新法、富國強兵,就採用了非常之策:在國都集市的南門豎起一根大木頭,宣稱有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人就賞10金。百姓對這種有違常理的“便宜事”感到奇怪,不敢相信,只是觀望,沒人去搬。商鞅沒有放棄,而是將賞金提高到50金。後來,終於有一個人這麼做了,商鞅也真的兑現承諾,給了他50金。於是,商鞅變法得以順利推行,秦國迅速強大起來,最終統一了中國。這個故事啓示我們:在潛規則盛行的情況下,要想除弊振衰,就必須讓“顯規則”硬起來;要讓“顯規則”硬起來,就必須用非常之策。“顯規則”深入人心、蔚然成風了,潛規則自然就無法猖獗,就會失去市場。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法治社會。應該看到,隨着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人們的權利意識、規則意識不斷增強,“陽光操作”乃是大勢所趨。可以相信,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生活各方面的制度日益健全和完善,“顯規則”必將硬起來,成為人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

顯規則博弈均衡

顯規則-與潛規則的博弈和均衡
企業中,顯規則和潛規則同時存在,也必然同時發揮作用,他們到底該發揮什麼樣的作用,如何形成和諧的共振,這其中包含着一個博奕的過程,而且這個博奕是交叉的,而且是多重的,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企業內部各種利益的博奕,規則與人性的博奕。個體與規則的博奕。
從博弈論來看,任何一個組織中的個體,在潛規則和顯規則之間,其行為具有多種策略選擇,而不同的選擇帶來的收益與付出的成本會有所不同,從整個組織來説,人們選擇遵守顯規則能夠促進組織的持續和有序的發展,但從局部的小羣體來看,由於單個的個體之間往往只重視眼前利益或局部利益,這就是潛規則往往成為人們的優先選擇的原因。但是,當這種潛規則的影響達到足以使企業發展停滯的時候,形式就發生了變化,要麼這個潛規則隨着企業滅亡,要麼必須徹底清除某一潛規則,而多數企業,則是在潛規則和顯規則之間的博弈後,達到一種均衡。理性的個體,也應該選擇那些使雙方利益最大化的均衡策略。
個人對潛規則的挑戰,如果全部失敗的話,這個企業就得反思,為什麼會留不住人,而且,當一個企業的潛規則足以使人無法生存的時候,必然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禍患。當年段永平由於無法適應“小霸王”的潛規則,離開了風頭正勁的“小霸王”,而段永平離開“小霸王”不僅抽空了其中層管理人員,使其元氣大傷,更致命的是,段永平後來創立了步步高,成為小霸王的主要競爭對手。
更嚴重的事情,還是個人與企業顯規則博弈的非均衡,特別是專制型的企業領袖,他們的影響力達到足以使顯規則失效的程度,這個時候,企業就到了危險的邊緣。當年巨人的倒掉,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史玉柱實在太強大了,巨人的制度根本無法約束他,在他建巨人大廈的過程中,很多人表示反對,但是,由於“老闆一個人説了算”的潛規則,使他得以一意孤行,最後,巨人集團被拖死,一個龐大的企業帝國就此坍塌。
人性和制度之間,也存在博弈關係,由於人性本身的缺點,可以派生很多潛規則,比如,在很多企業,都把任人唯賢,以人為本作為顯規則,但是人都有情感傾向,這就容易形成誰忠誠,誰跟自己交情深就提拔誰的潛規則,然而企業要發展,又必須遵守“任人唯賢”的顯規則,到底遵循顯規則還是潛規則,各遵守到什麼程度,這就存在一個博弈,完全按照潛規則來辦,很有可能企業會因人才凋敝而衰亡,而真的不參雜一點感情,也不符合人的本性,結果是失去人的支持,最後,通過博弈達到和諧。可以發現,國內一些能夠強大的企業,都達到了人性和制度之間博弈均衡美的處理創業功臣的問題時,何享健給創業功臣一定程度的股份,充分照顧到個人感情,同時,讓他們退出舞台,使用人機制得以暢通,這個結果,是人性和制度博弈均衡的結果,而均衡才能達到和諧,美的由此圓滿地解決了創業功臣的問題。成為企業界的經典之作。
理想的境地,應該是人與規則的博弈達到均衡的狀態。而這個均衡,也一定是在規則之下的均衡。企業中人與規則博弈均衡的典型,是王石與萬科。作為職業經理人而對企業有決定性的控制權,王石是一個特例,但是,這個特例是博弈的結果。在企業中,潛規則是資本大於人力,王石要改變這個局面,就要對規則進行一定程度的改變,王石的做法,是在遵守相關規則的情況下,最後,達到和股東的抗衡。在這裏,王石對潛規則的博弈,是在遵守相關股權變根的顯規則下進行的,而不是通過新的潛規則去與這個潛規則進行博弈,這樣,才能達到有序與和諧。 [1] 

顯規則相互轉換

而實際上,潛規則和顯規則不僅是自身不斷變化,而且是可以轉化的,潛規則可以變成顯規則,顯規則也可以變成潛規則。實際上,潛規則的顯規則化,是企業中的一個普遍現象,今天的顯規則,很可能就是從昨天的潛規則中來的,特別在一些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下,很多規則不能定型,這時候就需要一種潛規則來指引企業和個人的行為,而當這些潛規則逐步積澱以後,就可以變成顯規則。實際上,讓潛規則中的積極因素發揮作用,無疑有益於企業的治理。
真正強大的組織,一定有一套先進的顯規則,並且這個顯規則成為大家普遍遵照的行為模式,西方發達國家的繁榮,就在於一套良好的社會制度,以及他們對這個制度的普遍信仰有意思的是,亞洲有些國家同樣是西方的體制,但是,卻無法達到西方國家的法治社會。其重要原因,就在於好的制度並沒有成為他們內心認同的東西。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韓國等,都未能徹底走出人治的陰影,出現強人政治和獨裁統治,無法真正走向有序的,理性的社會。同樣,中國的企業與國際知名企業的最大差距,不在於顯規則,而在於對顯規則的真正認同,以及顯規則的存在土壤和執行基礎。
從某種意義上説,顯規則的潛規則化,是一個更漫長的過程,在企業中,有大量先進的顯規則,但是,讓顯規則深入人心,使之潛規則化,成為企業人員內心一種潛移默化的,自覺遵守的一種東西,這才是規則力量的真正體現。而在一定意義上説,顯規則一定得被信仰,否則,企業將會失去穩定和秩序,並且無法預期和操控。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