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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風作案

鎖定
頂風作案,是指持續保持零容忍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的時代強音下雜音仍在,有人認為已經查處了這麼多腐敗分子,新的一年會鬆鬆勁、歇歇腳;還有人覺得懲治腐敗只是一陣風,風頭過了就會出現拐點。
對此,中央立場堅定、認識清醒——“在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還沒有取得壓倒性勝利,腐敗活動減少了但並沒有絕跡”,“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重構政治生態的工作艱鉅繁重”。開展的反腐敗鬥爭,只是清理了腐敗問題的相當部分,遠沒有完全清除其所餘留的存量。“倘若半途而廢的話,那就無以打擊腐敗氣焰、遏制腐敗蔓延、平息天怒人怨。”
中文名
頂風作案
拼    音
dǐng fēng zuò àn
詞    性
名詞
類    別
成語
泛    指
高壓懲治之下仍有人頂風作案
社會案例
廣東省樂昌市委書記李維員帶頭收受“紅包”禮金
釋    義
做與法律法規要求的或社會的主流方向趨勢相對立的違法犯罪行為

頂風作案詞語信息

詞語:頂風作案
拼音:dǐng fēngzuò àn
解釋:做與法律法規要求的或社會的主流方向趨勢相對立的違法犯罪行為
頂:逆、對立的意思。
風:法律法規要求的或社會的主流方向趨勢。
作:同“做”的意思,一般的行為動作。
案:違法犯罪的行為事件。

頂風作案社會案例

2013年和2014年春節、中秋期間,時任廣東省樂昌市委書記李維員帶頭收受“紅包”禮金,72名幹部被捲入其中,金額達450多萬元。
2014年9月4日電 8月23日,陝西銅川市工商局王益分局一干部酒後毆打一五金店女店主,並打砸店鋪。兩天後,銅川一政協委員飯後要求賒賬被拒後怒砸酒樓。8月31日,山西洪洞興唐寺鄉黨委書記等9人在值班期間,擅自脱崗,外出吃飯,在飯店酗酒滋事。
基層公職人員等酒後失德、打人砸店事件頻頻發生。光天化日,眾目睽睽,為了一些小事,對羣眾大打出手,匪氣、戾氣、霸氣令人震驚。
尤其是當下,第二批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已進入整改落實階段,這些人依然敢接二連三地頂風作案,凸顯基層“四風”之害頑固。
“打人砸店事件”,表面上是打砸者法制觀念自律意識淡薄,實則是“四風”問題。儘管從中央到地方大力反“四風”,然而,不少人身上依然奢靡之風不減、官僚主義濃重。豪華酒店不敢去,就去山莊野味店,消費照樣不菲,一行9人花費2000元,仍然嫌檔次不夠高、飯菜不夠好;官本位思想、官老爺習氣濃重,與羣眾一言不合,跳起打人砸店,哪有為人民服務公僕意識
此類事件還折射出一些黨員幹部在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只走形、沒走心”。興唐寺鄉黨委書記在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曾從理想信念的迴歸、作風的轉變、工作能力的提升等三方面談了自己的體會,言猶在耳,轉身施暴,讓人驚詫。
作風問題具有反覆性和頑固性,必須經常抓、長期抓,特別是要建立健全促進黨員、幹部堅持為民務實清廉的長效機制。在反“四風”常抓不懈的同時,需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監督機制。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更需牢記黨的宗旨,嚴於律己,勤於修身。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