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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

鎖定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是1986年9月到1991年4月(2019年警方更正為1986年9月到1991年11月) [1]  之間發生的10起案件(2019年警方更正為共14起案件) [2]  ,是韓國最嚴重的一起特大殺人案,受害人均為女性,年齡從十幾歲到70多歲不等。 [3] 
1986年至1991年間,韓國京畿道華城市太安鎮一帶,有10名女性依次被害,殺人犯直到2019年才被發現 [3]  。1986年9月19日在京畿道華城市安寧裏發現一位被勒死,褲子已滑落下來的71歲的老人,從此連環殺人事件開始。1986年發生4起殺人事件,1987發生2起事件(2019年警方更正為發生3起事件) [1]  ,1988年發生2起事件(2019年警方更正為1989年發生1起事件) [1]  ,1990年和1991年各發生了1起事件(2019年警方更正為1991年發生3起事件) [1]  ,連接起這10件案件(2019年警方更正為共14起案件) [1]  ,被害的女性多數是被強姦隨後被殺害。
2019年9月18日,韓媒報道稱,華城連環殺人案兇手已被找到。警方稱通過DNA技術確認嫌疑人為一服刑男囚, [4]  名叫Lee Choon‐Jae(譯名:李春宰 [5]  李春在 [4]  )。2020年7月2日,據韓聯社報道,韓國華城李春宰連環殺人案歷時一年調查結束,警方公佈調查結果,認定李春宰作案23起,殺害14名女性,並強姦、搶劫9名女性。 [6]  此時距離華城連環殺人案首起案件發生,已有34年。遺憾的是,李春宰的罪行已過追溯時效。 [2] 
中文名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
外文名
화성연쇄살인사건 [7] 
案發時間
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
案發地點
韓國京畿道華城市太安鎮一帶
相關電影
殺人回憶
相關電視劇
岬童夷
嫌疑犯綽號
岬童夷
被害者
10名女性
嫌疑犯真名
Lee Choon‐Jae,譯名:李春宰,李春在 [4-5]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案件概述

案件發生地點 案件發生地點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令韓國陷入一片恐慌的華城連環殺人案隨着上訴時效終結,在人們的記憶中成為“殺人回憶”。華城連環殺人案是從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在京畿華城市泰安一帶發生的婦女強姦殺人案。在4年零7月內罪犯作案10次。截止到2006年4月2日,第十起事件的上訴時效(15年)宣告終結。即使今後抓到罪犯,也不能判刑。警方只抓到了與連環殺人案無關的第八起事件(1988年9月)的罪犯(2020年12月認定為過去的調查機關錯判了無辜的人) [8] 
1991年4月3日下午9時左右,在東灘面盤松裏荒山上發現了遭到暴行的權某的屍體。當時,權某的脖子上纏着長筒襪。此後,殺人案再也沒有發生,罪犯仍是個謎。連環殺人案的受害者都被勒死,行兇工具是長筒襪、襪子等受害者的衣物。而且從受害女性的陰部發現了各種異物,令國民為之震驚。根據前五起案件中收集到的兇手的精液、血液、毛髮等,確定兇手的血型為B型。據距離第四起事件發生半個月前遭到性暴力後,勉強逃出來的受害者提供的口供,兇手的年齡大約在20多歲,身高165~170釐米,身材偏胖。對兇手的全部資料只有這些。國立科學調查研究所保留了當時在現場採收集的兇手的遺傳因子。如果今後抓到嫌疑犯,就可以進行確認。警方説:“從殘忍、紊亂的手法看,可能是犯罪時沒有罪責感,反而享受殺人的‘精神病患者(psychopath)所為。”
華城連環殺人案
華城連環殺人案(2張)
這起案件是有史以來警方動員人數最多的事件。警方先後投入了205萬名的警員,調查嫌疑犯和證人達到21280人。 [9]  40116人接受了指紋鑑定。另有570人和180人分別接受了遺傳基因(DNA)鑑定和毛髮鑑定 [5]  調查記錄裝滿了5個大塑料袋。警方和檢察機關決定,與上訴時效終結一年後銷燬所有記錄的其他事件不同,永久保留該記錄。這是考慮到事件的重大性和國民的關注程度,為了上訴時效結束後也能查明真相。該事件還成為迫使警方儘快引入科學調查方法的契機。在第八起事件中首次採用了毛髮中子分析法。第九起和第十起案件委託日本對兇手的精液進行了DNA鑑定。DNA鑑定法正是從這時開始引入。
華城警察署的暴力第三組接手該事件,收集線索。2003年上映後吸引500萬名觀眾的影片《殺人回憶》證明人們仍很關心華城連環殺人案。隨着該事件的上訴時效終結日期的接近,再次掀起了延長重大犯罪的上訴時效的爭議。也要追查到底。一定要查明真相。所以暫時將保留專門調查組。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事件記錄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1986年

第1起:9月15日,71歲從事農業的女子在9月14日從女兒家投宿完後,在回家途中遇害。隔天被發現陳屍于田地,下半身赤裸。手腳以X字捆綁,趴在田地上,死因是勒死。
第2起:10月20日,25歲家庭主婦在晚上8:00相親完後,在前往巴士站的途中遇害。手法如同上一個。胸口有4處類似螺絲起子造成 [4]  的刀傷,死因是勒死。
第3起:12月12日,24歲主婦與丈夫聚餐完後,於晚上11:00搭巴士回家的途中失蹤(丈夫聚餐後返回了公司),131天后遺體在距離自家只有50米的稻田田埂被發現。不過遺體已腐爛,死者的臉上被蓋上內褲,死因是勒死。
第4起:12月14日,21歲的公司女職員在水原市的咖啡店相親完後,於晚上11:00搭乘巴士回家的途中失蹤。7日後,被發現了陳屍在稻田的田埂,現場堆積了許多芝麻,雙手被胸罩反綁,頭被蓋上緊身短褲,死因是勒死。 [5]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1987年

第5起:1月10日,18歲的女學生於晚上8:50放學與朋友分開後獨自乘坐巴士,之後行蹤不明,隔日被發現陳屍在田地中。雙手反綁,嘴巴被襪子塞住,死因是被圍巾勒死。衣服被脱掉後蓋在身體上。
第6起:5月2日,29歲的主婦於晚上11:00從家中拿了2把雨傘準備接丈夫的途中遇害。上半身赤裸,死因是被胸罩勒死, [5]  丈夫家中被強制搜索。
12月,發生在水原的女高中生被殺事件(2019年韓國警方認定)。 [1] 
1987年,韓國警方在華城黃溪裏的案發現場查看 1987年,韓國警方在華城黃溪裏的案發現場查看 [6]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1988年

第7起:9月7日,54歲主婦在幫助完長子經營的食堂之後,於晚上9:30在歸途途中遇害。被發現陳屍在農水路小河附近的草叢,陰道被放入桃子的碎片,雙手被胸罩反綁,嘴巴被襪子和手帕塞住,死因是勒死。犯罪現場是與水原市相隔了29公里的地方,巴士司機稱有目擊到嫌犯。
第8起:9月16日,一名13歲少女早上6:50被母親發現死在自己的房間裏,後通過現場遺留的陰毛證實犯罪嫌疑人為尹某(22歲)。警方認為是尹某因單戀被害人就讀高中的姐姐,認為被害人的姐姐晚上會睡在該房間,遂於晚上通過破壞窗户紙侵入房間,對被害人施暴後用手勒死。警察認為該事件與其他華城連環殺人案無關。此後嫌犯兩年未犯案。 [5]  2020年12月韓國水原地方法院認定尹某並非兇手 [8]  ,真正的兇手李春宰表示,自己喝酒回家的路上,偶然看到了大門開着的房子。走進敞開的大門,從房門窗户上的洞中窺視了裏面。因為女孩子一個人在屋裏睡着了,便進去作案 [10] 
9月16日,13歲樸姓女子在晚上9:00前往教會的途中被歹徒從後面持刀威脅,強行拖到稻田的田埂,雙手被脱掉的衣服反綁,嘴巴被內褲塞住,頭被套上緊身短褲,嫌犯強姦得逞後,被害人在嫌犯洗劫財物的空檔逃跑。逃往對面村莊,是這10起案件的倖存者。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1989年

1989年7月7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華城泰安邑小學2年級學生金某(當時8歲)放學回家途中失蹤(2019年韓國警方認定)。兇手李春宰稱當時產生了不想活的想法,想要自殺,沒有任何計劃地拿着跳繩到了野山上,偶然地遇到了一名小孩,不經意地和小孩搭了話,進行了簡短的對話後,對這個孩子實施了犯罪行為。用帶去的跳繩綁住了孩子的雙手,在強姦後殺害了金某。 [10]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1990年

第9起:11月15日,14歲的女學生回家在地下道與朋友分開後獨自回家,於晚上6:30在途中的石料店背面的山野遭強姦殺害。隔日被發現陳屍在同一個地點,屍體是由父母與警察的陪同下發現的,被發現的時候遺體被松樹樹枝掩蓋,雙手雙腳被反綁,嘴巴被胸罩塞住,胸口有兩道刀傷。陰道被插入圓珠筆、叉子、湯匙。 [5]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1991年

3月,發生在清州的家庭主婦被殺事件(2019年韓國警方認定) [1] 
第10起:4月3日,69歲的無業女子於晚上9:00在回家途中遇害,陳屍在距離自家150米以外的松林。下半身只剩內褲。陰道被插入了襪子,死因是被長筒襪勒死。 [5] 
11月,清州發生的女高中生被殺事件(2019年韓國警方認定) [1] 
1986年至1991年,韓國京畿道華城郡發生10起連環殺人案,10名女性受害,僅1人倖存。 [11]  案發期間,李春在居住在案發地附近。 [1]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的繪製現場圖(第1至10起)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的繪製現場圖(第1至10起) [6]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1993年

李春在移居鄰近的清州,於當年7月結婚。 [1] 
1993年7月華城連環殺人案調查人員在一條水溝裏尋找遺物 1993年7月華城連環殺人案調查人員在一條水溝裏尋找遺物 [12]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1994年

1994年1月15日,在韓國忠清北道清州發現一名兩天前失蹤的年輕女性的遺體在一家五金店的倉庫中,受害者被襪子勒死, [5]  屍體上覆蓋了衣物, [5]  是李春在的妻妹,警方在李春在家中找到了受害者的血跡,在審問中,他很快承認了自己的罪行:1月13日,李春在給妻妹打電話,讓她來家中見面設法勸説之前吵架離家出走的妻子回來,並在妻妹喝的果汁中混入安眠藥,在其意識不清之際對其實施強姦,在實施性暴力後,用鈍器擊打其頭部將其殺害。在一審與二審中,李春在都被判處死刑,然而韓國最高法院在終審時認為其並非蓄意謀殺,而改判李春在無期徒刑。 [4]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2019年

2019年8月韓國警方發現他的DNA與三起華城命案(第5,7,9起)的證物DNA一致 [13]  ,於是將其鎖定為嫌疑人,在獄中對其進行了10多次訊問。 [11] 
2019年9月底,李春在逐漸交代犯罪事實,已供認殺人14次和性侵犯30多次的犯罪事實。 [11]  之後警方又發現第3、4起案件的證物DNA與嫌犯李春在的DNA一致。 [1]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2020年

2020年7月2日,韓國華城李春宰連環殺人案歷時一年調查結束,韓國警方公佈調查結果,認定李春宰作案23起,殺害14名女性,並強姦、搶劫9名女性。 [6]  2020年12月,韓國水原地方法院認定過去調查機關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判處尹某無罪。 [8]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案件調查

華城地區,1986~1991年發生過10起連環殺人案(第8次案件的犯人被拘捕),2004年10月,在連鎖殺人場所附近,又發生了一名女大學生失蹤被殺案件。
2006年4月,華城連環殺人案的最後一起案件的訴訟時效(15年)也已期滿。 [14-22] 
2019年10月14日,京畿道南部地方警察廳正式立案調查上世紀80年代震驚韓國的“華城連環殺人案”嫌疑人李春在(音),其已供認了殺人14次和性侵犯30多次的犯罪事實。 [11] 
2020年7月2日,據韓聯社報道,韓國華城李春在連環殺人案歷時一年調查結束,警方公佈調查結果,認定李春宰作案23起,殺害14名女性,並強姦、搶劫9名女性。此時距離華城連環殺人案首起案件發生,已有34年。遺憾的是,李春宰的罪行已過追溯時效。
李春在承認第8起也是他所為,並非模仿犯犯罪,被認為是模仿犯的尹某表示,自己是在警方的強制調查下,做了虛假的陳述,要求案件重新審理。尹某因第8起案件被判無期徒刑,在服刑20年後,於2009年假釋。2020年11月2日李春宰在水原地方法院,出庭作證。 [23]  經韓國水原地方檢察廳刑事6部確認,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出示的被告人體毛和案發現場體毛相同的鑑定書是偽造的。檢方稱,韓國原子能研究院對尹某體毛進行放射性同位素鑑別法分析的鑑定結果,和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鑑定書的內容完全不同。 [24]  2020年12月17日,韓國水原地方法院認定過去調查機關做出了錯誤的判斷,判處尹某無罪。 [8] 
“華城噩夢”再現了嗎
2007年1月10日朝鮮日報報道,“華城噩夢”再度出現。據警方調查失蹤位置顯示,她們的手機關機地點是華城市飛鳳面。從1986~1991年間在這附近曾發生10起“華城連環殺人事件”,2004年10月份又發生了“女大學生失蹤、被殺事件”。這次兩名女性失蹤地點就在當時案發周圍10公里範圍內。
新聞資料 新聞資料
經警方調查確認,樸某的手機關機地點在離公司10公里左右的華城市飛鳳面兩老裏。 在此之前,也就是上月14日早4時左右,在練歌房做服務員的裴某失蹤之前,被確認在軍普市金井地鐵站附近最後一次通過電話。據悉,裴某的手機關機地點也在華城市飛鳳面紫安裏附近。
飛鳳面的兩老裏和紫安裏相鄰,僅隔一條街道。這與華城連環殺人案和女大學生被殺事件的發生地點台安邑安寧裏、八灘面佳才裏等地僅離10公里左右。
從8日開始,警方在2名失蹤者手機關機地點一帶展開了搜查工作。當年發生華城連環殺人事件和女大學生被殺事件時,警方也曾採取了這種措施。
樸某住在軍浦市堂洞的一棟公寓中。平日裏,樸某上午7時10分左右離開家,乘坐公司同事的車到華城市上班,下午5時30分左右乘坐公共汽車,大概在晚上7時左右回到家。
樸某的大女兒説:“媽媽是虔誠的基督教信徒,每天凌晨4點30分起牀到家附近的教會參加凌晨祈禱後回家準備上班,在週三與週六還去參加晚間禮拜。”失蹤那天就是有周三晚間禮拜的日子,家人直到當天晚上為止,一直以為樸某是去了教會。但回家時間從不超過11點的樸某一直沒有回來,於是家人與周圍的親戚朋友進行聯絡,一直到第二天下午也沒有消息,所以報了警。
樸某的丈夫明某説:“妻子的公司在比較偏僻的地方,村裏的公共汽車每隔30分鐘來一趟,估計她可能是沒趕上5點30分的車,為了趕上教會禮拜時間,而搭了經過的順風車。此前妻子也曾為了趕晚上7點的禮拜,搭乘陌生人的車到公車車站。”
家住在安養市萬安養區的裴某於上月13日晚8時50分左右,與住在首爾的女兒通話時説自己在軍浦市金井地鐵站附近的小吃衚衕。此後在14日下午4時左右,在與平時經常來往的朋友A某通話時也説在同一地方,此後就失去了消息。
警方有關負責人表示:“確認了這些人的手機關機地點,正在對其相關人士展開詢問調查和手機通話紀錄查詢。雖然將重心放在犯罪受害上,但是否有關聯還沒有確認。” [14-19]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案件特徵

1.被害者全部是女性。
2.被害者的年齡沒有限定在年青層,其中被害人中,有52歲(第7起事件),69歲(第10起),71歲(第1起)等各種年齡層。
3.被害者的陰部被嚴重損害。(第4,6,7,9起)
4.在現場或被害者的陰部內部中發現了精液,以及頭髮,煙頭等。
5.被害者大多數是脖子被緊緊纏繞而被害的。
6.被害者的陰部中發現了9小塊桃子的碎塊,用刀子割(或挖)(第1起和第9起案件)被害者的胸部,而犯罪者對此殘忍的犯罪手法並不以為意。
在韓國發生的連鎖殺人事件中,最初把它當做一般性的殺人事件進行搜查。但是,隨着時間的流逝,案件的線索並沒有得到進展。在調查案件的期間,相似的案件陸續發生了。因此,連環殺人事件成為韓國全國民都緊密關注的事件。解決此案件時也集中了警力。
除第8起案件外,沒有任何一個案件的罪犯被捕,因此,到底是罪犯的一個人行為還是多數人的行為,還是每個案件只是個別事件並無關聯,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結論。並且,第7、9、10起案件被指認的3名嫌疑人分別結束了自己生命等不詳之事,民間廣為流傳着“不要在下雨天出門”、“女性不能穿紅衣夜行”等説法 [9]  ,反覆地發生,形成了“華城怪談”這樣的話。
有重要線索的第八起案件,此案件的情況是犯罪現場中發現的陰毛和犯人的陰毛一致的證據,被採納通過,犯罪人被宣告無期徒刑,和其他案件是沒有明朗的關聯,第8起案件除外所有的案件依然沒有解決,這些案件被遺留下來,2006年時,所有的案件都過了殺人公訴時效15年。 [25-26]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兇手特徵

  • 當地的居民
兇手對周圍環境非常熟悉。在第9起案件中,他一定早就知道在樹林後面150m處有一片空地。
  • 身體特徵
根據一名倖存的受害者和曾經搭載過疑似是罪犯的人的司機的陳述,警方認定罪犯是一名身材瘦小的男子,身高在165至170釐米之間,年齡在24至27歲之間,中等體格,面部清瘦,鼻子高削,眯眼。 [5] 
  • 一個具有性心理障礙並仇視女性的人
被姦殺的女人的屍體都被殘忍的折磨過。性變態通常比普通罪犯更冷靜,在案發後更細心。
  • 20多歲甚至更年輕
從罪犯制服受害者的手段和作案的範圍來看兇手很有力量。罪犯顯得對性器官非常着迷,這顯示他可能是一個性經驗相對較少的人。
  • 堅忍沉穩
在1987年1月的第5起案件中,兇手在零下15度的雨中等了超過一個小時才捉住受害人並將她拖了700m的距離。
  • 大膽有方
儘管警方調查非常賣力,兇手仍然持續犯罪。他通常會使用受害者的物品作為武器。犯罪現場非常乾淨。
  • B型血
在1990年11月的第9起案件現場,在捆綁受害人頸部和手腕的尼龍絲襪上發現的精液顯示罪犯是B型血 [27] 
第7次案發後的嫌疑人通緝傳單 第7次案發後的嫌疑人通緝傳單 [12]
[12]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社會影響

從2000年2月起,韓國還引進了犯罪分析調查法,設立犯罪心理分析師一職,協助警方預測罪犯行動。此制度的引進最初目的正是為了解決華城連環殺人案。韓國媒體認為,華城案中李春在最後的認罪,正是由於犯罪分析師的參與,最終使李春在心理上發生了變化。 [4] 
華城連環殺人案被改編成影視劇,多部影視劇涉及其內容。 [28] 
通過1996年首次經金光林導演拍攝成舞台劇‘Come and See Me’並根據實際調查資料與採訪記錄等,2003年被正式拍攝成《殺人回憶》搬上銀幕, [28]  吸引500萬名觀眾。2014年,該事件被作為電視劇《岬童夷》的參照原型,並以當時嫌疑犯的綽號“岬童夷”音譯,韓文갑동이作為劇名。 [29]  案件後來還被改編為《隧道》《信號》《岬童夷》等影視作品。 [28] 

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警方呼告

“我知道你,我們一定會見面,我一定抓到你(寫給殺人犯的一封信中)”曾任華城連環殺人案現場搜查組組長的警察干部推出了自傳隨筆《華城尚未結束》。
作者是京畿地方檢察廳刑警科重案系長河升均。隨着人們知道他是電影《殺人回憶》中影星宋康昊所扮演的“樸鬥萬刑警”一角的原形,就成了著名人士。在“我仍然是負責華城連環殺人案的刑警”這一副題中表露出他一定要捉拿殺人犯的執着。
華城連環殺人案是從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在京畿道華城一帶有10名婦女接連受到性暴行後被殺害的慘案。除了被證實為模仿這一案件的第8次案以外,其他案件沒有查到真兇。
河升均以在現場調查案件時蒐集的資料和自己親自紀錄的搜查日記為基礎,按照案件發生順序詳細進行了分析。這本書以“追蹤尚未結束”為序言,將“惡魔的出現(第一次案)”、“破碎的新婚之夢(第三次案)”、“惡魔的肖像畫(第七次案)”、“最後一名犧牲者(第九次案)”等共在13章記錄了惡夢般的案件經過。
而7日恰巧是1988年9月7日發生的第7次案件的殺人嫌疑公訴時效(15年)到期,因此華城案中只有第9次案(1990年11月15日發生)和第10次案(1991年4月3日發生)還具有公訴時效。
河升均説,“推出這本書,是為了將案件的真相公佈於世,並抓到犯人。”他還表示,“一定要在公訴時效到期之前抓到犯人。”河升均是在1971年成為巡警後從事這一事業30多年的重案刑警。從“女大學生河某被殺案”到最近的“浦川農協搶劫槍支案”,大部分在京畿道發生的大型案件都經過他的搜查得到解決。 [30] 
附錄:擔當警事至犯人的信
新聞資料 新聞資料
以下是本刑事擔當-京畿(キョンギ)警察庁ハ・スンギュン捜査指揮官退任前兩個月以信件的形式給犯人的訊息。
kaputori(韓國民謠中人名),我是這麼稱呼你的。不知道你是否喜歡。為了不忘記你的存在10多年前我取的這個名字。雖然不知道你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還是更多的人,總之,為了和你,或者和你們相見,我費了不少心機。你們或許會對此提出反對吧。
kaputori,華城帰宅途中女大學生失蹤並被殺害事件。該事件未被解決,因此我在這邊做搜查指導。
不過,這真是不能脱身的惡緣啊。本次事件中女大學生失蹤被害的場所就是那個城市。那個你或者你們曾殘酷的踐踏人們寶貴的生命的城市
第九回事件的公訴時效在下個月,最後的第10回案件則在來年4月期滿。我也將在來年6月退休。這次(21日)是在職中最後一次迎來警察節了。時效期滿加該案件擔當人退休……這或許又一次成為世間眾議的話題吧。我則更慘,當時想著一定要把手銬戴到你的手上,不過我快要不能使用手銬了。
作為刑警我覺得自己是受到恩惠的人。1971年當上警察開始到擔任強力課刑警,以那292個殺人犯為代表,我送進牢房的人達數千之多。以上各點功績被認同之故,2004年7月開始的一年間我還在全羅(チョンラ)北道・任実(イムシル)作為警正(總警之下的階層)擔任了所長一職。
新聞資料 新聞資料
可是,這又能怎樣,始終沒有逮捕到你。
第一次和第二次事件發生以來,也就是86年12月作為水原(スウォン)警察署・刑事系長執勤開始到華城事件搜查本部工作來年剛好20年。
幾個月不回家,誓死要把你們抓住的念頭下瘋狂奔走。哪怕把妻兒的生日忘掉也能記得住你全部的犯罪日期時間和手法。
我有部下過勞倒下,半身不遂。還有另一個部下因為對疑犯亂審問而犯下了使疑犯死亡的錯誤。我也曾因此被解除職位。
就在這期間你也像嘲笑我們似的,從容的再次犯罪。為什麼呢。
你一定已經到了中年了吧,有著極端內向無社交性的性格,你結婚了嗎有孩子了嗎。
那個電影,殺人記憶,你也看了嗎。作為一個連犯人都抓不到的警察,我無論如何也不能走進熙熙攘攘的電影院,只能一個人在汽車放映場觀看。
受害人中連70歲的老婆婆都有。沒有想到過自己的母親嗎。還有剛結婚的女性,年輕的20歲姑娘,尚年幼的女初中生,高中生。她們肯定有向你哀求救命吧。
我去了你去的地方,看到屍體的時候我怒不可遏。我發誓抓到你一定不讓你站在法庭上,我要親自下手解決你。
可是這又能怎樣呢。我始終沒能逮捕你,對於晚輩和被害者遺族來説是一生的罪人。
新聞資料 新聞資料
被全裸捆綁著施以充滿變態的暴行的如姐妹、兒女的女性們。還夢到這般的惡魔們是沒有公訴時效的,我退任之後我的後輩們會把你抓住的。
得了癌症的話徹底的治療是理所當然的。可是對於要從世上除去你這樣社會的癌症而言居然存在公訴時效,你不覺得奇怪嗎
kaputori。知道嗎,但是還在華城。我打算搜捕你直至離任的那天。
然後只要公訴時效取消的話,沒有我,後輩們也必定會把你逮捕歸案。對比從前我們的變化也很大。
請務必不要比我先死。我們必定應該會晤的,對吧,kaputori。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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