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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鋼憲法

鎖定
鞍鋼憲法是我國鞍山鋼鐵公司於20世紀60年代初總結出來的一套企業管理基本經驗。1960年3月11日,中共鞍山市委向黨中央作了《關於工業戰線上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開展情況的報告》,毛澤東在3月22日對該報告的批示中,高度評價了鞍鋼的經驗,提出了管理社會主義企業的原則,即開展技術革命,大搞羣眾運動,實行兩參一改三結合(“兩參”即工人蔘加管理、幹部參加勞動,“一改”即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三結合”即幹部、工人、技術人員相結合 [5]  ),堅持政治掛帥,實行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並把這些原則稱為“鞍鋼憲法”,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1] 
中文名
鞍鋼憲法
核心內容
“兩參一改三結合”(工人蔘加管理、幹部參加勞動,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幹部、工人、技術人員相結合)
相關文獻
《關於工業戰線上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開展情況的報告》
相關人物
毛澤東

目錄

鞍鋼憲法背景

“鞍鋼憲法”誕生的前一年,即1959年,是新中國成立的第10個年頭。為迎接十年大慶,舉國上下都在為奪取1070萬噸鋼奮勇鏖戰。鞍鋼人也是豁出了一切,拼人力、拼設備,當年創下了生產518.56萬噸鋼的歷史最高紀錄,比上一年增加126.02萬噸,佔據當年全國鋼產量的近“半壁江山”。在“奪鋼”大戰的那段時間裏,設在鞍山市委第一書記家裏的那部直通中南海的紅色電話機,每天晚上鈴響不斷,中央書記處的主要領導每天都要過問鞍鋼當日鋼鐵產量的完成情況。度過了高度緊張而又高度亢奮的那一年,當這部紅色電話機再度響起時,已是1960年3月初。時任中央書記處書記彭真親自給遼寧省鞍山市委書記楊士傑打電話,指示鞍山市委要儘快總結鞍鋼的生產經驗,向黨中央寫出報告。從這個時間點算起,鞍山市委的那份“報告”尚未進行構思,就已經進入了倒計時,滿打滿算也只剩下20天左右的時間。鞍山市委迅速落實彭真的指示,確定由市委書記處書記兼市委秘書長的羅定楓負責組織、起草報告。羅定楓當即組織市委辦公室、調研室和鞍鋼黨委辦公室的寫作力量,投入緊張的工作。組織人員分赴鞍鋼鍊鐵廠、3個鍊鋼廠、幾個軋鋼廠、運輸部,還有一些地方廠礦,調查瞭解技術革新運動的情況。調研的課題與內容佈置下去後,羅定楓深入鞍鋼的一些廠礦,多次召開座談會,做起草前的準備工作。參考鞍鋼黨委《關於技術革新技術革命運動的情況報告》等資料,由鞍山市委辦公室副主任高揚起草,經羅定楓修改、定稿的這份“報告”,從調研到起草、修改、定稿,前後只有10天左右的時間,可以説時間是非常緊迫的。這份8000多字的《鞍山市關於工業戰線上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情況的報告》,於當年3月11日經鞍山市委常委會討論,上報遼寧省委轉中央。 [2] 

鞍鋼憲法過程

1960年3月,毛澤東同志在廣州修改定稿《毛澤東選集》第四卷後,乘專列去天津開會。途中,毛澤東同志看了鞍山市委的報告興奮不已,在1960年3月22日對這個報告寫了長達600字的批示(即關於“鞍鋼憲法”的批示)。 [2] 
3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轉《鞍山市委關於工業戰線上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開展情況的報告》。《報告》總結了大搞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的經驗。毛澤東代中央起草批示,將鞍鋼實行的“兩參一改三結合”的管理制度稱做“鞍鋼憲法”,要求在工業戰線加以推廣。批示指出:鞍鋼是全國第一個最大的企業,“過去他們認為這個企業是現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謂技術革命,更反對大搞羣眾運動,反對兩參一改三結合的方針,反對政治掛帥,只信任少數人冷冷清清的去幹,許多人主張一長制,反對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他們認為‘馬鋼憲法’(蘇聯一個大鋼廠的一套權威性的辦法)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現在這個報告,“不是馬鋼憲法那一套,而是創造了一個鞍鋼憲法。鞍鋼憲法在遠東,在中國出現了。” [3] 

鞍鋼憲法批示全文

中央轉發《鞍山市委關於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開展情況報告》的批語
1960.03.22
上海局,各協作區委員會,各省委、市委、自治區黨委,中央一級各部委、各黨組:
鞍山市委這個報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興,不覺得文字長,再長一點也願意看,因為這個報告所提出來的問題有事實,有道理,很吸引人。鞍鋼是全國第一個最大的企業,職工十多萬,過去他們認為這個企業是現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謂技術革命,更反對大搞羣眾運動,反對兩參一改三結合的方針,反對政治掛帥,只信任少數人冷冷清清地去幹,許多人主張一長制,反對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他們認為“馬鋼憲法”(蘇聯一個大鋼廠的一套權威性的辦法)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這是一九五八年大躍進以前的情形,這是第一階段。一九五九年為第二階段,人們開始想問題,開始相信羣眾運動,開始懷疑一長制,開始懷疑馬鋼憲法。一九五九年七月廬山會議時期,中央收到他們的一個好報告,主張大躍進,主張反右傾,鼓幹勁,並且提出了一個可以實行的高指標。中央看了這個報告極為高興,曾經將此報告批發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電話發給各省、市、區,幫助了當時批判右傾機會主義的鬥爭。(一九六〇年三月)的這個報告,更加進步,不是馬鋼憲法那一套,而是創造了一個鞍鋼憲法。鞍鋼憲法在遠東,在中國出現了。這是第三個階段。把這個報告轉發你們,並請你們轉發所屬大企業和中等企業,轉發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當然也可以轉發地委和(小)城市,並且當作一個學習文件,讓幹部學習一遍,啓發他們的腦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一九六〇年一個整年內,有領導地,一環接一環、一浪接一浪地實行偉大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城鄉經濟技術革命運動。 [4] 

鞍鋼憲法意義

“鞍鋼憲法”是毛澤東同志探索我國現代化建設道路的重要一環,是探索國有企業管理模式的重大成果。“鞍鋼憲法”是毛澤東同志對鞍鋼廣大工人階級在實踐中創造的企業管理經驗的總結和概括。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