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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長負責制
鎖定
廠長負責制,是指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行政管理工作由廠長統一領導,全面負責的一種企業內部領導制度,是我國企業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廠長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1]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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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長負責制
- 拼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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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ǎng zhǎng fù zé zhì
- 含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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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長領導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 類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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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負責制
廠長負責制
【詞語】:廠長負責制
【注音】:chǎng zhǎng fù zé zhì
【釋義】:在廠長負責制下,廠長全面領導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依照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有權決定企業的生產經營計劃、機構設置、人事任免,以及作出各項經營管理中的決策。實行廠長負責制,應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思想領導作用,發揮企業
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作用。廠長負責制是
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由廠長統一領導和全面負責的一種企業內部領導制度。它是一種
首長負責制。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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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劉美林.市場經濟法律概論(第二版):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