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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城陽區農業農村局

鎖定
青島市城陽區農業農村局,是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青島市城陽區農業農村局
管轄地區
青島市城陽區
現任領導
趙連波(局長) [7] 

青島市城陽區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水利法律法規及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區農業與農村經濟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水利工作的政策規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對全區農村改革、經濟發展進行督查考核;提出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提出農業與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農業扶貧開發項目;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負責農業生產發展的規劃和指導;指導農業園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配合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有關項目;擬訂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產品產銷對接。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及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食用地產農產品(不含乾果和管轄範圍外的水果,下同)從種植環節、簡單處理(包含分揀、清洗、切割、冷凍、包裝等活動)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食用畜禽及其產品從養殖環節、簡單處理(包含分揀、清洗、切割、冷凍、包裝等活動)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含生豬定點屠宰)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參與指導、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和監督管理,依法實施農藥、肥料、農用膜、食用菌種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農業災情;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承擔農業植物防疫檢疫相關工作;參與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八)負責全區農業、水利綜合執法;負責全區農機監理工作;負責查處水利違法事件;協調處理水事糾紛,受區政府委託協調處理區市間的水事糾紛;依法徵收水利規費,並做好使用和管理。
(九)負責編制全區農產品監測計劃;負責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農業環境監測;負責組織農機化工作。
(十)指導農業、水利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組織引進農業、水利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水利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標識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有關工作;參與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農機駕駛人員技術培訓、安全教育和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生態農業建設規劃;指導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發展節水農業;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發展;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獸藥藥政、獸醫醫政、飼料行政管理工作和獸藥、飼料、添加劑及畜禽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動物防疫工作;擬訂全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動物防疫、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監督工作;負責全區畜禽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區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計劃用水、取水許可、有償使用等制度;指導雨洪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十五)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保護綜合規劃和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功能區劃分並對水功能區的水量、水質狀況進行監測,定期公佈水功能區質量狀況。負責核定水域的納污能力,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工作,編制入河排污口整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全區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和規劃、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十六)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和監測預報;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參與管理“四荒”(荒山、荒丘、荒灘、荒溝)的治理開發工作。
(十七)指導全區農村水利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水利建設規劃和年度工程建設計劃;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田灌溉排水、節水灌溉工程的建設與管理;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河流、水庫、河口灘塗、海堤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有關制度;按規定權限審查河道、水庫等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負責河道採砂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八)貫徹落實水庫移民扶持政策,做好水庫移民扶持規劃編制、人口核查、資金髮放、項目建設及其他相關工作。
(十九)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工程設施、河道及其岸線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水庫大壩、河道堤防、水閘、渠道以及農村影響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塘壩進行安全監控;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負責中小型河道、中小型水庫和重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調度;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重點建設項目佈局的防洪論證提出意見;指導農業、水利緊急救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水利工程恢復,提出農業生產、防汛、抗旱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擬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負責農業、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負責開展相關農業、水利統計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指導農情工作;擬訂發展農業外向型經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二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青島市城陽區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局目標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保衞、應急管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提案和議案辦復、對外聯絡和接待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監督專項資金使用;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
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參與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法規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有關政策的調研和起草工作;負責農業、水利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承擔農業綜合執法監督工作;統一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組織局承擔的農業、水利安全風險評估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局承擔的農業安全生產行業監督管理和水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局承擔的農業、水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參與農機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農村工作科
參與擬訂農業與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區委、區政府有關農業、農村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和考核;指導農業水利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統計工作,調查、分析全區農業與農村經濟工作的動態;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工作;負責組織農村扶貧開發工作;指導協調農民增收工作。
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科
組擬訂全區水利建設規劃和年度工程建設計劃;指導河流、水庫、河口灘塗、海堤的治理和開發;按規定權限審查河道、水庫等水工程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指導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全區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有關制度;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工程設施運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有關街道和部門做好水利安全監管和事故防範工作;承辦水利統計,組織開展水利科學技術推廣等工作。
青島市城陽區水利監督管理站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法律法規;2、依法對全區範圍內的水工程、河道、水資源、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設施進行保護和監督檢查;3、負責組織全區範圍內水事違法案件的立案調查、行政處罰,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水利治安和刑事案件;4、負責對全區範圍的的穿堤、跨河或在水利設施保護範圍內的施工工程進行監督檢查;5、協助、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水事糾紛工作,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工作;6、負責組織水利規費的稽查工作;7、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指導工作;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青島市城陽區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掛區畜牧獸醫工作站牌子)
動物疫病監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畜牧獸醫科技推廣等技術職能
青島市城陽區動物衞生監督所
負責動物防疫、檢疫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等行政執法職能。負責對全區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工作。
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城陽區分校(掛青島市城陽區農業機械化學校牌子)
1、負責新型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2、負責拖拉機駕駛員、農業機械操作人員培訓及部分技術崗位技能培訓;3、按照中央校和省、市校的要求,承擔學歷教育。
青島市城陽區農業技術推廣站
1、負責全區蔬菜、糧食等農作物新品種的引進、試驗和推廣,以及生產過程中的技術推廣和服務工作;2、指導全區蔬菜、食用菌生產基地建設,對基層農業技術人員及種植户進行技術培訓;3、負責全區沼氣和秸稈汽化等農村新能源建設工作。
青島市城陽區種子站
1、負責農作物種子發展規劃擬定與組織實施;2、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以及農作物種子品種、質量、市場管理與監督;3、負責農作物新品種及相關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4、承擔省、市農作物新品種區域試驗、生產試驗;5、協調、指導農情工作;6、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管理,扶持和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7、負責農業統計工作;8、負責生態文明鄉村建設,承擔全區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9、負責對全區種子等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市場的監督檢查工作。。
青島市城陽區經營管理站
1、負責社區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監督指導工作;2、負責社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監督指導工作;3、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轉監督指導工作;4、負責農民負擔及鄉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監督指導工作;5、負責農村合作經濟發展指導工作;6、負責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統計工作。
青島市城陽區上馬動物衞生與產品質量監督站
1、協助轄區內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動物計劃免疫、強制免疫工作;2、負責轄區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的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和檢疫合格證明的填寫、出具;3、負責轄區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倉儲、銷售、運輸等環節的獸醫衞生監督檢查;4、負責轄區內動物疫病監測、動物疫病病情統計報告;5、協助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動物疫情撲滅和消毒滅源工作;6、負責轄區內規模化飼養企業、動物產品加工企業動物防疫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7、負責轄區內有關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的宣傳,對動物防疫員進行業務工作指導及日常管理工作;8、負責對轄區內的執業獸醫、動物疫病診療以及種畜禽的監督和管理;9、負責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種畜禽等投入品監管,組織和實施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奶畜飼養以及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
青島市城陽區城陽動物衞生與產品質量監督站
1、協助轄區內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動物計劃免疫、強制免疫工作;2、負責轄區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的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和檢疫合格證明的填寫、出具;3、負責轄區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倉儲、銷售、運輸等環節的獸醫衞生監督檢查;4、負責轄區內動物疫病監測、動物疫病病情統計報告;5、協助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動物疫情撲滅和消毒滅源工作;6、負責轄區內規模化飼養企業、動物產品加工企業動物防疫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7、負責轄區內有關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的宣傳,對動物防疫員進行業務工作指導及日常管理工作;8、負責對轄區內的執業獸醫、動物疫病診療以及種畜禽的監督和管理;9、負責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種畜禽等投入品監管,組織和實施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奶畜飼養以及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
青島市城陽區夏莊動物衞生與產品質量監督站
協助轄區內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動物計劃免疫、強制免疫工作;2、負責轄區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的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和檢疫合格證明的填寫、出具;3、負責轄區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倉儲、銷售、運輸等環節的獸醫衞生監督檢查;4、負責轄區內動物疫病監測、動物疫病病情統計報告;5、協助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動物疫情撲滅和消毒滅源工作;6、負責轄區內規模化飼養企業、動物產品加工企業動物防疫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7、負責轄區內有關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的宣傳,對動物防疫員進行業務工作指導及日常管理工作;8、負責對轄區內的執業獸醫、動物疫病診療以及種畜禽的監督和管理;9、負責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種畜禽等投入品監管,組織和實施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奶畜飼養以及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
青島市城陽區農業機械管理站(掛青島市城陽區農機化技術推廣服務站牌子)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機械化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制定農業機械化計劃並組織實施;2、指導全區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機械化生產,促進各類農業機械的應用和普及,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3、負責農業機械化新機具、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服務工作;4、負責農業機械化科研推廣項目實施;5、指導下級農機推廣機構、羣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農機技術人員的農機技術推廣活動,培訓農機技術人員;6、負責全區農機行業統計工作;7、對全區農機配件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作業區域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安全監督檢查,維護農機跨行政區域作業秩序並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青島市城陽區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掛青島市城陽區農業標準化辦公室牌子)
1、負責制定全區農產品質量檢測監控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2、監督、指導全區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體系的建設;3、監督、指導全區農產品產地和農產品批發市場開展質量檢測工作;4、承擔各級政府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檢測任務;5、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的抽檢工作;6、負責農產品檢測技術人員的培訓。
青島市城陽區植保果樹工作站
1、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及各級政府發佈的植物檢疫法規制度,依法行使植物檢疫權;2、指導農業標準化基地建設,組織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國家地理標誌農產品等產品認證的申報工作,以及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3、開展測土配方施肥工作,為生產者提供施肥技術指導服務;4、負責進行農業有害生物監測、預報以及農業病蟲害的綜合防治工作;5、負責果茶花卉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果茶花卉栽培宣傳、指導、培訓工作;6、負責爭取上級對果茶花卉業的發展及植物保護、土壤施肥、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項目扶持,指導、監督項目建設;7、負責相關惠農政策的落實;8、負責對全區農藥、肥料等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市場的監督檢查工作。。
城陽區水資源管理辦公室(掛區節約用水辦公室牌子)
1、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綜合規劃;2、負責編制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並監督實施;3、負責貫徹取水許可證制度,依法做好全區取水許可證的審批、發放、審驗。依法徵收水資源費;4、負責全區水資源保護,組織水功能區劃,協同有關部門負責監測重點飲用水源區的水質;5、組織參與全區重點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發佈全區水資源公報。6、負責水資源動態觀測的監督管理;7、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區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陽區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站
1、貫徹實施有關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法規;2、進行水土保持查勘,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參與城鄉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和其他專業規劃中有關水土保持的可行性論證及評審工作,制定並監督執行水土保持年度計劃;3、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對生產建設過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徵收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4、協助查處水土保持違法案件,調解處理水土保持糾紛;5、負責水土流失動態的監測、預報;6、組織開展水土保持科學研究、人才培訓和技術推廣工作;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陽區書院水庫管理所
1、負責書院水庫的日常管理工作;2、負責書院水庫大壩及附屬工程設施的維修、養護工作;3、負責執行水庫防洪調度和防汛工作;4、負責書院水庫的應急管理工作,做好防汛應急物料的儲備、管理工作,組織水庫應急搶險救援;5、負責做好水庫流域範圍內的水土保持工作;6、依法做好水庫的安全保衞工作,配合有關執法部門查處涉及水庫的違法行為、違法案件。
青島市城陽區防汛抗旱工作站(掛青島市城陽區庫區移民工作辦公室牌子)
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對中小型河道、中小型水庫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重點建設項目佈局的防洪論證提出意見;承辦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和監督管理水庫移民工作。 [2] 

青島市城陽區農業農村局現任領導

姓名
潘孟昭
職務
黨組書記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抓人事、財務工作,分管辦公室。
姓名
張曉峯
職務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負責農村經營管理、農村相關改革、土地流轉、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機械管理等工作;協助局主要領導做好局資產局對外經濟關係、經濟合同等工作。分管經管站、農業機械管理站、農豐農藝場、種畜禽場。聯繫機關第三黨支部。
姓名
段永頌
職務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宣傳、統戰、老幹部、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幹部教育培訓與幹部普法;協助局主要領導做好黨建及人事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種植業相關投入品的監督管理、農技推廣、植物保護、農業園區(基地)建設、新型農民培訓、農業科技知識普及教育、現代都市農業發展、農業產業化、企業直通車等工作;參與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分管羣團工作。分管工會、團委、婦委會、政工科、宣教科、農村工作科、農產品質量監督站、農業技術推廣站、植保果樹工作站、種子站、農廣校(農機校);聯繫機關第二黨支部。
姓名
潘春英
職務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負責庫區移民幫扶、農業與水利法制、水行政執法、水資源管理和監督、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水資源費徵收、行政審批等工作。分管法規科、水政監察大隊、庫區移民工作辦公室、水資源管理辦公室、行政中心審批窗口。
姓名
範愛德
職務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負責水利工程規劃、建設與管理、防汛抗旱、水利科技推廣、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徵收等工作;負責河長制工作。分管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科、防汛抗旱工作站、水利勘察設計室、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站、局河長制辦公室;聯繫區書院水庫管理所;聯繫機關第五黨支部和書院水庫管理所支部。
姓名
袁勝道
職務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借調,不再分管局工作。
姓名
孫學誠
職務
副調研員
工作分工
負責局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畜牧生產、動物衞生監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動物衞生監督所、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城陽動物衞生與產品質量監督站、夏莊動物衞生與產品質量監督站、上馬動物衞生與產品質量監督站、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聯繫機關第四黨支部。
[2] 

青島市城陽區農業農村局所獲榮譽

2020年4月3日,被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城陽區質量強區工作先進集體”。 [3] 
2021年5月,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5] 
2021年6月,被授予“山東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4]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