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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定律

鎖定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商品的需求量與價格之間成反方向變動的關係,即價格上漲,需求量減少;價格下降,需求量增加。
需求變動的起因:商品自身價格不變,其他因素(非價格因素)發生變動。需求的變動表現為需求曲線整體平移
需求量變動的起因:其他因素(非價格因素)不變,商品自身價格變化而引起的需求量的變動。需求量的變動表現為沿着需求曲線變動。
中文名
需求定律
關    係
需求量與價格反方向變動
思    想
購買預算(需求)微變的結果
學    科
經濟學

需求定律產生原因

人們購買商品有購買預算(體現為需求),購買預算根據收入或財富制定。當購買預算被限制在一定範圍內時,就會出現需求量與價格反方向變動的事件。所謂的其他條件不變,可以歸結為購買預算被限。

需求定律產生條件

假設購買預算為m,價格為P,需求量為Q。
需求定律的結論是需求量與價格反方向變動。用微分形式表示為:dQ/dP小於0。
定義價格需求彈性為Ed=(dQ/Q)/(dP/P)
定義價格預算彈性為Em=(dm/m)/(dP/P)
考慮到m=PQ或dm/m=dP/P+dQ/Q
可以推出:Em=1+Ed
如果Em小於1,有Ed小於0。
即:(dQ/Q)/(dP/P)小於0。
可推出:dQ/dP小於0。
所以,價格預算彈性Em小於1是dQ/dP小於0的充分條件
如果dQ/dP小於0,也可以推出Em小於1。
所以,價格預算彈性Em小於1是dQ/dP小於0的充要條件。
如果價格預算彈性Em大於1,則該商品體現為吉芬商品,即dQ/dP大於0。

需求定律現實意義

如果價格預算彈性小於1,那麼有需求量與價格反方向變動:價格上漲,需求量減少;價格下降,需求量增加。

需求定律學術地位

需求定律已經確認了成立的充要條件,在數學邏輯上沒有錯誤,屬於定理性質,不需要實證。實際生活中如果發現商品購買量與價格反方向變化,就認為這個商品是符合需求定律的商品。

需求定律表述方式

人們一般用需求曲線表示需求定律。需求曲線有兩種形狀:直線形、曲線形。
直線形需求曲線方程是:Q=a-bP,Q需求量,P價格,a、b常數。
曲線形需求曲線方程是:lnQ=lna-blnP,Q需求量,P價格,a、b常數。b是價格需求彈性Ed(注:Ed為負數)的絕對值。此方程成立的條件是價格需求彈性Ed為常數。該方程也可以用冪函數方程表示:Q=aP(-b)(-b是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