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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龍
(恐龍)
鎖定
雷龍是新蜥腳類樑龍科迷惑龍亞科的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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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龍身軀龐大,頭部小而扁,脖子和尾巴很長,四肢粗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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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龍的牙齒很稀疏,呈木栓狀,鬆散地排列在兩頜間。雷龍擁有巨大的身軀,每走一步,都會將大地震得“轟轟”直響,就像雷聲一樣,故稱其為“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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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龍基本資料
中文學名: 雷龍
拉丁學名: Brontosaurus
門: 脊索動物門 Chordata
綱: 蜥形綱 Sauropsida
目: 蜥臀目 Saurischia
亞目: 蜥腳形亞目 Sauropodomorpha
科: 樑龍科 Diplodocidae
亞科:迷惑龍亞科
屬: 雷龍屬
種:秀麗雷龍(模式種)、胸飾雷龍、小雷龍
雷龍分類與種
秀麗雷龍(B. excelsus):最初的雷龍,由馬什在1879年所命名。化石為6個部份骨骸,包含一個部份頭顱骨,發現於美國的科羅拉多州、奧克拉荷馬州、猶他州、以及懷俄明州等地。曾被認為是迷惑龍,現已獨立,併成為雷龍屬模式種。
小雷龍(B. parvus):原為Elosaurus parvus。在1994年,被改列為雷龍的一個種[5],並獲得其他研究人員的支持。迷惑龍的正確頭部於1877年,奧塞內爾·查利斯·馬什(Othniel Charles Marsh)公佈一個新的蜥腳類恐龍,埃阿斯迷惑龍(Apatosaurus ajax)。在1879年,馬什將另一個更為完整的標本成立為新屬,秀麗雷龍(Brontosaurus excelsus)。於1903年,埃爾默·裏格斯(Elmer S. Riggs)發現秀麗雷龍與埃阿斯迷惑龍非常類似,應為同種動物,於是將秀麗雷龍改為秀麗迷惑龍。根據國際動物命名委員會的規定,由於迷惑龍首先被公佈,故其名稱具有優先權。所以雷龍被認為是迷惑龍的次異名,成為非正式用法。之前廣為人知的雷龍圖片,於1970年代被人發現是秀麗迷惑龍(Apatosaurus excelsus)加上圓頂龍的頭部。經過研究,科學家們發現了雷龍和迷惑龍具有大量不同之處,雷龍重新定為有效物種,和迷惑龍分家。
雷龍骨骼(2張)
雷龍雷龍與迷惑龍
雷龍歷史背景
1879年,美國古生物學界的一對老冤家,馬什和柯普,此時正以“化石戰爭”的名號打得不可開交。他們倆在美國全境到處蒐羅化石,誓要在化石數量和種類上超越對方。任職於美國耶魯大學的馬什教授,得到手下的消息,聽説在懷俄明州的科莫崖發現了一些巨大的恐龍化石。馬什聞訊趕到,看到一塊塊碩大的骨頭樂不可支,心想可以用這個大傢伙殺一殺柯普的威風。經過草草研究,馬什將這種恐龍歸入蜥腳類,並給它起了一個響亮的名字——雷龍!意思是這種龐大的恐龍,走起路來都會震天動地,發出雷鳴般的響聲。
這樣霸氣的名字很快吸引來民眾的注意,馬什很快發揮出他吹牛的本領,在報紙上大肆宣揚:“我們驚奇地發現了這種巨大的恐龍,一旦它用腳後跟站立起來,那真是高聳入雲……當一大羣雷龍從遠處走來時,一定是塵土蔽日,響聲如雷。”雷龍的名氣逐漸傳播開來,而憑藉着這隻龐然大物,馬什也賺足了面子,一時間讓競爭對手柯普抬不起頭。
儘管化石材料很豐富,但雷龍的頭骨化石卻還沒被發現。已經通過宣傳攻勢賺得盆滿缽滿的馬什並不太在乎,大手一揮説:“那就給它安上一個分類不明的蜥腳類恐龍的腦袋吧。”於是缺少頭顱的雷龍標本上,就草率地裝上了分類不明的蜥腳類的頭骨。這個頭骨在後來被鑑定屬於腕龍,但當年馬什用來代替雷龍頭骨的腕龍頭骨,究竟是編號為USNM 5730的標本,還是編號為YPM 1911的標本,如今已無從考證。
可隨着研究的深入,馬什發現事情好像不太妙:雷龍好像和兩年前發現的一種叫迷惑龍的恐龍很是相像,很有可能是同一種動物。如果這件事被死對頭柯普知道了,一定會被他笑掉大牙的!不僅如此,雷龍這個家喻户曉的名字也會被剝奪。
根據國際動物命名委員會的規定,給動物起名時,只要是同一種動物,最早註冊的名字將永遠有效,而後來者哪怕名氣再大也是無效名。這意味着,如果情況屬實,雷龍這個響亮的名字將被丟棄,科學界只承認聽起來有些怪怪的“迷惑龍”這個名字。
作為自己最寶貴的戰利品,馬什才不忍心看到雷龍連自己的名字都弄丟了。事到如今,他能做的只有一個字:瞞!直到馬什去世,雷龍的秘密也沒有公之於眾。
可是紙是包不住火的,到了1903年,古生物學家埃爾默·裏格斯就指出,雷龍與迷惑龍非常類似,應為同個物種。很快,專家們發現了馬什用腕龍腦袋耍的把戲,這更讓整個學界都一邊倒地認為雷龍就是馬什炮製出來的騙局。就這樣,整個20世紀,科學家們都一致認為雷龍就是迷惑龍。
然而雷龍這個名字相當霸氣和受歡迎,所以大眾繼續使用這個名字,就連1989年,美國郵政管理局發行的一套恐龍郵票,其中就包括了雷龍。當時許多學者指出,雷龍是無效名,但是美國郵政管理局解釋道,雖然科學家使用迷惑龍這個名稱,但是大眾更熟悉雷龍。
然而時間到了2015年,葡萄牙和英國兩國科學家組成的研究團隊,公佈了他們的最新研究成果,讓雷龍的名字失而復得。專家們花費5年的時間,走訪了美國和歐洲的各大博物館,在庫房中一件一件地查看化石標本。在分析了幾百具恐龍化石後,科學家們發現雷龍和迷惑龍之間存在着許多處差異,因此認為雷龍和迷惑龍並不是同一種動物,而是兩個獨立的物種。於是這場跨越了百年的名姓之爭,終於塵埃落定,雷龍這個大名鼎鼎的名號得以保存。
雷龍差異
雷龍古生物學
早期學者認為雷龍過於巨大,很難在旱地上支撐著自己的身體,故有科學家指出蜥腳下目恐龍是生活在如沼澤的地方,部份身體沉在水中。但近年的研究並不支持此一説法。事實上,就如其親屬樑龍一樣,雷龍是植食性的動物,有着長頸及長尾巴作為平衡。一個近年研究認為樑龍科的頸部不靈活,而雷龍等蜥腳類恐龍是以低植被為食。足跡化石指出它們可能成羣生活。
雷龍生理學
雷龍頸部
雷龍氣囊
雷龍尾巴
雷龍的尾巴是非常長及尖端細,彷似一條鞭子。
雷龍來歷
雷龍(Brontosaurus),曾被歸入迷惑龍(學名Apatosaurus),是蜥腳下目樑龍科下的一個屬,生活於侏羅紀的啓莫里階之間,約1億5000萬年前。雷龍身長接近20米,體重可達20餘噸,比最大可達50-55噸的近親迷惑龍小,但二者的一般個體體型接近,約10-15噸。它們的屬名在希臘語意為“雷鳴蜥蜴”,這是因它身軀龐大,走路時發出雷鳴般的響聲。
雷龍有着長頸、及鞭狀尾巴。與身體相比,頭部相當小。牙齒成匙狀,是草食性恐龍。前肢略短於後肢。它們的頸椎比樑龍較短、較重,而腿部骨頭較樑龍的結實、較長,被認為是比樑龍更粗壯的恐龍。在正常的移動時,尾巴會離開地面。雷龍的前肢有一個大指爪,而後肢的前三個腳趾擁有趾爪。
雷龍的化石發現於美國的科羅拉多州、奧克拉荷馬州和猶他州,以及懷俄明州的Bone Cabin採石場與Nine Mile採石場。但雷龍的頭顱骨是在1975年首次被發現,足足比命名遲了一個世紀。莫里遜組發現的雷龍化石,來自於第2到第6地層帶。
雷龍名字來源
在一億四千萬年前的北美洲叢林,午後時分,翼龍在樹上歇着,偶爾扇動幾下翅膀,林中時而傳來幾聲昆蟲的鳴叫。突然,傳來“轟”、“轟”的聲音,由遠而近,越來越響,好像雷聲一樣沉重。然而,天上除漂浮的朵朵白雲外,一碧如洗,毫無變天的跡象。晴天打雷,豈不是咄咄怪事。原來這不是天上的雷聲,而是叢林裏走出了一隻大型蜥腳類恐龍。因其腳步沉重,聲音巨大,每踏下一步,就發出一聲“轟”響,好似雷鳴一般,所以古生物學家給這種恐龍取了一個形象的名字,叫做雷龍,意思是“打雷的蜥蜴”。
雷龍可能重量達20餘噸,而大約體長20米,它的脖子8米長,實際上比體軀還長。它的尾巴大約長達9米,它站立到臀部,大約4.5米高。而它身體後半部比肩部高,但當它以後腳跟支撐而站立起來,它真像是高聳入雲。它可能生活在平原與森林中,並可能成羣結隊而行。
雷龍體軀龐大,四肢粗壯,腳掌寬大,腳趾短粗,前腳上具有1個、後腳上具有3個發達的爪子。雷龍自發現以後,便“身世”不凡,起初人們把它視作最重的恐龍。之後,美國一家石油公司耗費巨資,用它的復原形象作廣告,使其普及到了家喻户曉的程度。
其實,當初的雷龍復原像並不是很準確,長脖子的頂端生着腕龍的頭骨,這是因為雷龍剛出土時沒有頭骨,且和迷惑龍十分相似,為了避免雷龍成為無效名,馬什就把腕龍的頭骨裝到了雷龍的骨骼化石上。
後來,完整的雷龍骨骼化石出土了,新一代的恐龍專家們終於弄清楚了雷龍頭骨的樣子。雷龍的頭骨與樑龍的頭骨相似,較為低長,側面看上呈三角形,吻端很低,只有一個鼻孔,且位於頭的頂端;口中的牙齒較少,着生在頜骨的前部,牙齒呈棒狀,恰似鉛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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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龍及其“姊妹”——樑龍等動物,代表了蜥腳類的另一演化方向,這類動物不僅頸長,而且尾巴更長,尾的末端變細,呈鞭子狀。由於它們也是進步的蜥腳類恐龍,脊椎骨上的坑凹構造也相當的發育,就連椎體的內部,都還有孔洞,這是大恐龍適於陸地生活而減輕自重的適應性變化。
這種像山一樣的大個子,長着一條長脖子和一個很相稱的小腦袋。頭小身子大的雷龍,一定要花大量的時間來吃東西,而且還狼吞虎嚥。食物從長長的食管一直滑落到胃裏,在那兒,這些食物會被它不時吞下的鵝卵石磨碎。雷龍是中等大小的蜥腳類恐龍。它們是食植物的動物。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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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雷龍,迴歸的史前巨獸 .果殼網.2015-04-13[引用日期2018-06-27]
- 2. 雷龍相關資料 .網易[引用日期2012-12-20]
- 3. 人民網:科學家首次發現巨型食草恐龍生存在南極洲證據
- 4. 雷龍 -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7-02]
- 5. 龔勳,終極恐龍大百科 超霸巨獸,安徽科學技術出版社,2017.07,第83頁
- 6. 劉敬餘,探索天下 恐龍百科全書 學生版,北京教育出版社,2018.05,第1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