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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束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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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束彈藥(英文:Cluster Munitions [15]  ,俗稱:子母彈),是將幾十枚甚至幾百枚小炸彈組合成的大型彈藥,是一種以毀傷面目標為主的常規彈藥 [10] 
集束彈藥具有瞬時火力密集、覆蓋面積、毀傷效能大等特點,主要用於攻擊坦克、裝甲戰車、部隊集結地等集羣目標,或封鎖機場跑道等大面積目標。集束彈藥的分類,按布撒方式,可分為飛機布撒、炮彈布撒、導彈布撒等種類 [3]  [11] 
2010年8月1日起,禁止使用集束彈藥的國際《集束彈藥公約》正式生效。公約一經生效,締約國將被禁止製造和使用大多數種類的集束炸彈。並且,締約國原則上必須在8年內銷燬所持有的集束炸彈。但擁有大量集束炸彈的美國俄羅斯等國並未簽署該條約 [2] 
中文名
集束彈藥
外文名
Cluster Munitions [15] 
別    名
集束炸彈、子母彈
禁用條約
集束彈藥公約 [2] 
彈藥類型
毀傷面目標為主的常規彈藥
發射平台
飛機、火炮等 [11] 
批准公約國
30
彈藥危害
大量未爆子彈藥危及平民生命 [11] 

集束彈藥發展沿革

集束彈藥歷史背景

美國B-1轟炸機投擲集束炸彈 美國B-1轟炸機投擲集束炸彈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集束彈藥就已經被用於軍事目的。它是一種從空中飛機投擲或通過火炮發射出的彈藥羣,一個集束彈藥內可以裝80~600枚子彈。子彈分散可覆蓋3萬多平方米的地域,以便實施廣泛的大規模打擊。由於技術水平的限制,有些集束彈藥發射後其子彈不能準確打擊軍事目標(不精確的集束彈藥),因此會不可避免地導致平民傷亡。更為嚴重的是有些子彈在發射後沒有爆炸,它們將對平民構成長期威脅(不可靠的集束彈藥)。
1991年海灣戰爭中就有數萬個子炸彈沒有爆炸,在戰爭結束後的幾個月時間裏,伊拉克科威特時常發生因子炸彈爆炸造成人員傷亡。美國政府自己對“沙漠風暴”行動所做的評估報告也表明,包括集束炸彈在內的一些非制導炸彈常常會無法擊中目標,並造成連帶破壞。有大量的集束炸彈插到地下,有的深達半米,給清除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北約軍隊在科索沃共投放了1392枚集束炸彈,北約認為,有8~12%的炸彈沒有爆炸,而且地面上還留有34744個沒有爆炸的小型子炸彈 [14] 

集束彈藥生產貯存

世界上許多國家貯存或裝備了大量的集束彈藥。根據國際人權觀察(HumanRightsWatch)2009年公佈的消息,全世界共有33個國家生產了210多種不同類型的集束彈藥,84個國家購存有集束彈藥 [10] 
世界各國生產貯存集束彈藥情況 世界各國生產貯存集束彈藥情況
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以色列等國是世界上生產和貯存集束彈藥的大國,如美國先後生產並裝備有CBU-87、CBU-103反人員/反裝甲綜合效應集束彈藥,CBU-97、CBU-105反裝甲集束炸彈CBU107動能子彈集束炸彈等多種集束彈藥;英國裝備的典型集束彈藥有JP-233反跑道子母彈等,法國較有代表性的集束彈藥為APACHE用Kriss反跑道子母彈等 [10] 
美軍士兵搬運M864集束彈藥 美軍士兵搬運M864集束彈藥

集束彈藥實戰使用

據國際人權觀察統計,先後有15個國家在31個國家或地區使用過集束彈藥。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俄羅斯以色列等國先後在20場局部戰爭和衝突中多次使用集束彈藥取得了重大的軍事效益。但是,集束彈藥的使用及其危險啞彈給平民和環境也造成很大的傷害和破壞,例如,1991年美國在“沙漠風暴”行動中大量使用集束彈藥,在戰場上遺留的未爆子彈數高達17萬枚1999年,北約在科索沃投下近1400枚集束彈藥,北約估計8%~12%的炸彈沒有爆炸,約有3.5萬枚未爆子彈 [10] 
世界各國使用集束彈藥情況 世界各國使用集束彈藥情況
2001年在阿富汗和2003年在伊拉克美軍使用了不帶自毀引信的集束彈藥,造成大量平民傷亡。
2006年8月發生黎以衝突,以色列在黎巴嫩大量使用集束彈藥,造成了大量平民尤其是兒童傷亡 [10] 
迄今為止,世界上遭受集束彈藥影響的主要地區是老撾越南科索沃阿富汗伊拉克黎巴嫩。多年來,國際社會一直對限制使用集束彈藥持有不同看法。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一直呼籲禁止使用不精確和不可靠的集束彈藥 [1] 
集束彈藥 集束彈藥

集束彈藥技術特點

以美國列裝的CBU-105集束炸彈為例:

集束彈藥總體設計

集束彈藥包括機載炸彈和火炮炮彈等,最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投入使用,當時也被稱為“蝴蝶彈藥”,具有殺傷效率高、打擊範圍大等特點。集束彈藥一般由容器、拋射系統和子彈藥三部分組成。其中,容器和拋射系統構成母彈。因此,集束彈藥又被稱為子母彈藥。
一枚集束彈藥可以裝載數以百計的子彈藥,投放後會在空中大範圍釋放子彈藥。這些子彈藥會在接觸地面時或之後引爆。但是,這些子彈藥也可能無法正常引爆,變成啞彈,從而對散落地點附近的平民構成長期威脅 [16] 
CBU-105集束炸彈,由美國特克斯特朗系統(TextronDefenseSystems)公司生產,主要用於對付敵方主戰坦克集羣和裝甲運兵車,以及海上固定和移動目標,是一種無動力、頂部攻擊、能進行大範圍殺傷的傳感器引爆彈藥(SensorFuzedWeapon,SFW),也稱之為智能集束彈藥。
CBU-105集束炸彈是在CBU-97/B炸彈基礎上,加裝風向修正布撒器(WCMD)制導組件組裝而成的。改進後,和CBU-97/B相比,CBU-105的投放精度顯著提高,從13000米高空投放後,其圓概率誤差(CEP)為26米,屬於近精確制導炸彈 [10] 
美國CBU-105集束炸彈 美國CBU-105集束炸彈

集束彈藥子彈戰鬥部

CBU-105集束炸彈,每枚攜帶10枚BLU-108子彈,每個子彈裝有4個獨立的小型“斯基特”EFP戰鬥部,每個“斯基特”戰鬥部採用被動紅外探測和主動激光探測雙模傳感器導引,可實現對運動裝甲目標的精確打擊。
CBU-105集束炸彈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是結合了自毀和自失能特徵,不會在戰場上遺留危險未爆彈 [10] 
“爆炸性子彈藥”是指一種重量小於20千克,為執行其任務而由集束彈藥布撒或釋放的常規彈藥,並專門設計成通過在撞擊目標之前、之時或之後起爆主裝藥而作用 [11] 
集束彈藥及危害

集束彈藥實戰檢驗

CBU-105集束炸彈在2003年4月美軍對伊拉克的作戰中得到實戰檢驗,具有較高的毀傷效果。附圖是裝於CBU-105集束炸彈內的BLU-108子彈及“斯基特”戰鬥部 [10]  [13] 
美國集束炸彈

集束彈藥服役動態

集束彈藥嚴重危害

集束彈藥 集束彈藥
集束彈藥的特點使得其對平民構成嚴重威脅。在使用集束彈藥期間,由於集束彈藥特殊工作原理,子彈藥在空中碎裂成多達數千的碎片,對地面人員進行大面積殺傷。再加上其投擲精度並不精確且大多是非制導的,無法有效區分戰鬥人員和非戰鬥人員乃至平民。任何身處這一範圍內的人員,包括無辜平民,都難以倖免。
此外,由於各種原因,如儲藏或投放時操作不當,或是着陸點的地面較鬆軟,很多子彈藥存在着沒有引爆的可能。這些戰爭所遺留下來的未爆子彈藥,具有數量多、威力大、散佈廣和時間久的特點,直接導致衝突期間和衝突結束後,平民傷亡的風險持續存在,民眾基本的生產生活受到嚴重挑戰,並導致因戰爭而流離失所的民眾在衝突結束後無法安全返鄉 [14] 
集束彈藥由於一系列原因,往往無法正常發揮功能,例如作戰前的搬運、儲藏和投放時的操作不當,以及由於投放到較鬆軟的地面,集束炸彈就無法正常引爆,許多子炸彈可能不會爆炸。子炸彈要經撞擊,觸動引爆裝置才能爆炸及地面情況的多種多樣,致使約有10%的子炸彈不會立即爆炸,再遭觸動才會爆炸,其殺傷力與一顆反步兵地雷相似。未爆炸的集束彈藥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雖然所有武器對非交戰平民都會構成威脅,但集束彈藥對平民的威脅特別顯著,原因有二:
第一,是集束彈藥設計是對大面積戰區進行殺傷,彈藥如誤擊或擲偏很容易波及對非交戰者,造成死傷。
第二,是由於一系列原因,它們往往無法正常發揮功能,例如作戰前的搬運、儲藏和投放時的操作不當,以及由於投放到較鬆軟的地面,集束彈藥就無法正常引爆,許多子炸彈可能不會爆炸。戰術上看,集束彈藥的未爆彈(啞彈)殺傷力與一顆反步兵地雷相似,可以讓敵軍造成非預期的死傷,但是戰後啞彈的清理便相當困難 [6] 
集束彈藥及危害

集束彈藥研發動向

2018年2月,韓國科學技術院KAIST與韓國軍工企業Hanwha Systems合作共建“國防和人工智能融合研究中心”,該中心目標是“開發應用於軍事武器的人工智能技術,參與全球自主武器研發競爭”,而Hanwha Systems的母公司韓華集團因為製造集束彈藥已被聯合國列入黑名單。2018年4月,全球20多個國家的50多名頂尖學者在公開信中聯名抵制韓國科學技術院的這一行為,“韓國科學技術院研發自主武器將會加速人工智能軍備競賽,這樣的技術可能導致更大規模戰爭加速到來,如果自主武器研製成功,戰爭速度之快、規模之大將是前所未有的,也有可能成為恐怖分子的武器” [12] 

集束彈藥俄烏衝突

當地時間2023年7月7日,美國國防部負責政策事務的副部長科林·卡爾宣佈,最新的烏克蘭援助計劃將提供額外的火炮系統和彈藥,包括集束彈藥(DPICM) [5] 
當地時間2023年7月13日,據烏克蘭國家通訊社報道,烏克蘭“塔夫里亞”作戰和戰略集團指揮官亞歷山大·塔納夫斯基在接受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採訪時稱,烏克蘭剛剛獲得美國提供的集束彈藥,還暫未使用 [7] 

集束彈藥禁用公約

在遭受過集束彈藥攻擊的國家已有數千名平民傷亡,而《集束彈藥公約》正是為了應對集束彈藥造成的苦難而採取的國際禁用行動條約。
2008年5 月,世界上107個國家締結了禁止此類武器的國際條約。促成該公約的談判屬於“奧斯陸進程”的一部分,該進程由挪威率先發起,其目標是到2008年底之前締結一項關於集束彈藥的條約 [11] 
2008年12月3日,《集束彈藥公約》已開放簽署。簽署儀式在挪威首都奧斯陸舉行,超過100個國家的外長或國防部長出席儀式並簽字。該公約旨在立即全面禁止造成大量危害的集束炸彈的使用和生產。已批准《集束彈藥公約》國為20個。不過,擁有大量集束炸彈的美國俄羅斯等國並未簽署該條約 [4]  [11] 
2010年8月1日,《集束彈藥公約》生效 [2]  。公約生效後,締約國將被禁止製造和使用大多數種類的集束炸彈。並且,締約國原則上必須在8年內銷燬所持有的集束炸彈 [2]  [11] 
截至2023年7月,《集束彈藥公約》有超過120國簽署,美國、俄羅斯、烏克蘭均未簽署該公約 [5] 
集束彈藥及危害

集束彈藥總體評價

集束彈藥成本低廉,被認為是效費比較高的武器,具有瞬時火力密集、覆蓋面積廣、毀傷效能大等特點,除了攻擊坦克、裝甲戰車、部隊集結地等集羣目標,還能被用來封鎖機場跑道等大面積目標。美國軍隊曾在越南戰爭、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中使用過集束彈藥,造成了大量民用設施損毀、眾多平民死傷 [8] 
2010年8月1日,《集束彈藥公約》正式生效。在過去數十年間,集束彈藥造成的嚴重人道後果在不斷反覆地出現,在衝突中和衝突結束後很長時間內使平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9]  。(上觀新聞、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評
未爆遺留集束彈藥 未爆遺留集束彈藥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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